A. 兒子騙父母錢如何報案
父母去局備拿公安局報案就可
(1)自己欺騙父母的錢怎麼辦擴展閱讀
近日,江蘇南通發生了一起不尋常兒童「盜竊案」,事件的主犯是一位小孩,為了去同學家玩耍便偷了父母的100塊錢,但是結果卻被自己的父桐搭母揪到了派出所,還要求警察將自己的孩子抓起滾迅來,那麼父母為什麼要這么做?原來是小男孩拿了錢但是在父母的盤問下不願意主動承認,父母非常生氣地認為在孩子的教育上出了很大問題,便將他揪到了派出所,想求助警察來教育孩子,民警對雙方都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批評和教育,小朋友也向父母承認了錯誤並且歸還了剩下的50塊錢,得到了父母的原諒。父母也在教育孩子的方式上進行了反思,多一些理性思考而不是過於偏激。事情一出來迅速引起了熱議,其實這種事情近幾年發生的還不少,難道讓孩子上派出所自首,真的就是教育孩子的最好的方式了嗎?有人說父母不應該這么教育孩子,讓孩子對警察產生恐懼心理,有人也說100塊也是錢,小時候偷針長大了偷金,既然犯了錯誤就要受到懲罰,教育孩子要從細節處抓起,家長的做法沒毛病,那麼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偷100元構成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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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一個都28歲的男生老是騙他媽媽的錢怎麼辦
這就是人們傳說中的巨嬰。明確的告訴他,你的錢不是大風刮來的。明確拒絕他的要錢要求。
28歲還向父母要錢生活的人是懶惰的人。這種人最沒有出息的人,從不吃苦耐勞,見困難就退,好吃懶做,從不考慮父母的錢是怎麼掙來的,他(她)的心理就是父母是他的搖錢樹。
這種人酒肉朋友多,沒有知己朋友。這種人一旦父母給他(她)斷了奶(錢),直接是垃圾。
這種人都是父母從小嬌生慣養慣出來的,冬天怕凍著,夏天怕熱著,沒有放手讓他(她)嘗試生活。
有困難或者重活父母都是自己干,不讓子女干,怕累著他們,子女想要啥就給買啥。
當孩子懂事了還向父母要錢,父母一定要問清楚要錢幹啥,說明情況,方可做決定。
如果家裡有啃老的小輩,作為長輩,我們應該管教他,作為同輩人,應該勸慰他。三十幾歲的人有能力養活自己,可以先不催他成家,但應該有自己的工作。
對於尋常人家來說,三十幾歲還沒有結婚算是比較晚的了,但不能就此將就,為了結婚而結婚。
如果男人沒有承擔家庭的責任感,最後只會辜負更多的人。
哥哥會經常向家人要錢,就是被長輩縱容出來的,他在成年之後,嘗到了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錢的甜頭,之後就會更加放肆。
如果長輩沒有答應給他錢,而是讓他靠自己生活,他現在也不會這么一事無成。
在三十幾歲還要靠父母,這說明他沒有什麼責任感,父母不應該溺愛下去,應該逼著他獨立。
人到了三十多歲時,已經很難再管教好了,除非他在生活中看不到後路,經歷一番改變,才會向好的方向發展。
父母家人是他的後路,所以他會啃老。對於這樣的人,作為親人應該更加嚴苛一些,不讓他看到可以繼續當米蟲的希望。
而有的男人會變成熟,是從有了自己的家庭之後。
他們遇到了自己喜歡的人,願意為她改變,兩人結婚之後,因為肩上的責任更重,要照顧妻子、孩子,所以會逼著自己成熟起來,這是最好的現象。
但結婚、組成家庭這種事情,講究順其自然,如果不是自己願意娶的人,即便最後成家了,也不會願意為家庭付出更多。
C. 兒子騙父母錢如何報案
法律分析:可以撥打報警電話或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但關於父母子女之間發生的詐騙行為,其社會危害性不能按一般意義上的犯罪行為來評判,所以兒子騙父母錢,父母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