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過世後子女繼承房產需要交稅嗎
父母過世後子女繼承房產需要交稅。具體如下:
1、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交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受讓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
2、印花稅,包括合同印花稅和權證印花稅;
3、營業稅。房產證已過5年,可免徵;房產證未過5年,需要徵收;
4、個人所得稅。下列三種情況免交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在辦理繼承轉移登記過程中,還需要交納的其他費用的情況:
1、轉移登記工本費,標准為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此外根據所選擇的程序不同,還可能需要交納公證或訴訟費。
2、如果繼承房產後再行出售,就屬於二手房買賣,需要按照二手房買賣的規定納稅,對於賣方來講,如果轉讓房產取得產權證的時間不滿2年,需繳納1%個人所得稅和5.6%增值稅,如果轉讓房產取得產權證的時間已滿2年,需繳納1%個人所得稅,如果轉讓房產取得產權證的時間已滿5年而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