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解決父母反對的婚姻
父母反對的婚姻解決辦法具體如下:
1、要意識到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我們要知道,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家人的事情,我們不能只在戀愛的時候追求幸福。浪漫和刺激,不切實際的愛情終究不會有結果。
如果我們想要結婚父母卻不同意的話,我們要學會冷靜下來,要知道父母肯定會給我們把關,父母不同意,說明他們在用過來人的角度替你分析,所以這時候我們要理性思考,不能把愛情當作簡單的兩個人的事情。
2、要聽從父母的安排
我們要知道,無論父母說了多麼難聽的話、如何威脅你、做了多少讓你難堪的舉動,如果他們看到了對方的缺點,看到了你沒有發現的缺點,我們就要聽從父母。
因為在這一時間我們一般頭腦發熱,只會發現對方的優點而看不到缺點。或許缺點會等到結婚後才發現的,所以如果父母分析得有道理,我們就一定要聽從他們。
3、冷處理一段時間
如果你的父母一直不同意你們的婚事,我們可以冷靜一下,不然結果不是你妥協,就是你強硬結婚和父母真正的「決裂」。
這樣子的結果肯定不開心。結婚本來是開心的事,而不是在心裡留下結。我們可以暫時把事情放下,給彼此一段冷靜思考的時間。每個事情都有解決的方法,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
4、理性分析你的婚事
如果你們的父母反對你們的婚事,就一定有反對的原因。作為父母,肯定會擔心自己孩子的結婚對象是否能給自己孩子幸福,怕自己的孩子受到委屈。
我們要知道父母比我們年長,比我們閱歷深,經歷的也多,所以父母的話也有他們的道理。所以,我們要理性分析自己的婚事,不要沖動。
⑵ 結婚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一、結婚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1、結婚父母不同意也可以結婚。女方父母不同意,不給戶口本辦理結婚證,可以由女方帶上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開出戶籍證明,也可以辦理結婚證。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沒有戶口本,可以使用戶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辦理結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