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後和前夫,及前夫的家人還保持著聯系正常嗎
婚姻出現問題的妻子,都會感覺缺乏老公的關愛,深入了解後你會發現問題的根源出在妻子身上。今天,我們就來說說很多妻子都會犯,同時又容易忽略的問題。
小方就是這樣一個案例,她在求助的時候抱怨老公對她冷暴力了長達半年,進而懷疑老公在外面出軌,可在我跟兩人共同咨詢的時候,卻發現老公也是一臉無辜,他抱怨根本不知道小方心裡在想什麼,他拖地,小方會說他越拖越臟,他不拖地,小方又說他地臟了也不拖;他在節日送花給小方,小方會說浪費錢,可他要是不送,小方又是一連串抱怨……久而久之,心灰意冷的老公就故意下班了也不回家,盡量減少跟小方的相處時間,結果就讓小方以為老公在外面出軌。
這個問題很多妻子都在犯,這其實就是一個心理學概念:雙重束縛。這是英國心理學家葛雷格里·貝特森在1956年提出的關於精神分裂症病因的理論(Double Bind Theory),指的是一個人同時在交流的不同層面,向另一個人發出互相抵觸的信息,對方必須做出反應,但不論他如何反應,都會得到拒絕或否認。或者在一個陳述本身暗含一個與自身主張相反的意義。
雙重束縛有兩大特徵:矛盾性和不可逃避性。矛盾性是指交流發生時存在兩個或多個水平的信息指令,指令之間相互否定。不可逃避性是指交流雙方往往處於某種重要的人際關系中,接受者無法主動澄清、評論兩個矛盾的信息,並且無法逃脫。這兩大特徵意味著一個很殘酷的現實,雙重束縛只會在重要的人際關系中發生,尤其常見於家庭成員之間。
如果只是朋友之間出現雙重束縛,那隻要對方離開,互相冷靜一下就好,但偏偏雙重束縛常在家庭成員之間發生,製造束縛的人,需求一直得不到滿足,被束縛的人逃不掉、躲不開,感到壓抑和委屈,最終只能走向出軌、離婚,成為家庭破裂的隱形殺手。
雙重束縛在夫妻之間有四大表現形態:口是心非型,指夫妻其中一人的言語和內心情感不一致,最常見的就是明明愛著對方,卻老是忍不住罵對方;言行不一型,它跟口是心非的區別是個體的行為與語言表達出來的是完全相反的;里外不是人型,小方的問題就是這種,小方想讓老公拖地,他不拖就罵,他拖了又說達不到小方的要求,反正老公怎麼做都是錯;自我束縛型,個體自己給自己設置了一個雙重束縛的陷阱,自己怎麼做都無法滿足需要,從而使自己陷入困境里,就像妻子想要老公浪漫一些,但老公又沒有這方面的意識,因此,妻子覺得如果要自己說出來,那就是自己要來的,不是發自老公真心的。
很多妻子就這樣陷入了雙重束縛的怪圈:不表達需要,無法得到滿足;表達需要,覺得是自己要來的,還是不滿足。在雙重束縛的婚姻里,老公得不到基本的認可、尊重和欣賞,妻子得不到女人想要的理解、關愛和溫柔,好好的一樁婚姻,就這樣被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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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離婚了,還該不該和前任的家人保持來往
你好,離婚了該不該和前任的家人保持來往,我認為離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兩個人沒有了感情,很大因素和家庭有關系的,比如很多人離婚是因為婆媳關系不好,也有因為婆婆對兒媳婦不公平的,時間久了就會慢慢積累成一種怨恨。這種怨恨和摩擦到了一定程度上,妻子就會覺得是老公的問題,認為老公不幫自己,認為自己沒有家庭地位,所以影響了夫妻感情。
好比我的朋友,她雖然和老公沒感情了,准備要離婚,但是她的婆婆卻一直挽留她,對她很好。離婚的時候,婆婆還給了她2萬塊錢,像自己的親女兒出嫁一樣傷心。中國人還是比較喜歡講人情世故,我們對美好的事物抱著感恩的心,對自己好的人懂得感恩,離婚了但是一樣可以對他的家人表示感恩。因此平時應該多和前任的家人來往,不想見前任就盡量避開他就行,總之前任的家人的聯系方式還是不要刪的,這是我們對離婚的一種釋然,不要抱著怨恨,讓自己過得開心就行。
C. 離婚了我女朋友的前夫還和她的父母保持著聯系怎麼辦
這個你也沒法管,畢竟是他們雙方自願有聯系的,如果你介意,那麼就好好表現,讓她父母覺得你比對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