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車牌變更給子女流程,怎麼把北京車牌指標過戶給子女
關於北京車牌變更給子女那些事...
北京車牌變更給子女流程提交申請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兩個申報期間內可提交申請,一個申報期間內只可提交一輛京牌小客車的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申請經審核通過,且在車輛管理部門辦理完成車輛變更或轉移登記手續後,才可繼續申報其他車輛的變更或轉移登記申請。申請人可登錄系統進入用戶中心,在「多車轉移」功能區點擊「填報申請"。
填報申請
需填寫車輛信息(車牌號、車架號)、車輛登記所有人信息、接收方身份信息,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也可由申請人(轉出方)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對外辦公窗口辦理申請。
確認意願
所有填報申請人信息填寫完成並核對無誤後,進行意願確認。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進行人臉識別認證,轉出方和接收方均通過後,才可提交申請。
北京車牌指標過戶給子女條件1、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2、個人名下有一輛本市登記的小客車且有公安交管部門提供的出售、報廢小客車轉移或注銷登記信息(可申請更新指標的有效數據信息)或有效期內的未使用小客車指標。
擬轉出車輛登記要求:在公安交管部門處於正常登記狀態,也就是說,車輛處於檢驗有效期內,且未被盜搶、未進行抵押。
接收方(受讓方)申請條件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是轉出方(車輛登記所有人)的子女或父母,且親屬關系存續滿一年。在此基礎上:
*若接受方為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還需持有有效的軍(警)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
*若接受方為非本市戶籍人員,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註:《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持證人的隨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證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請作為接收方(受讓方)。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提示一:「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申請人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向本市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連續在本市繳納
養老保險。】
提示二:「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申請人從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在京繳納個人所得稅,且納稅額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以稅款入庫日期為准(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16年至2020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Ⅱ 京牌可以繼承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
可以過戶。牌照繼承不受限制,可以由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繼承。在限購城市,繼承車輛可以不參加搖號直接拿牌。繼承人可持法院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效文書(法院的有效文書包括法院判決書、協調書;公證機構出具的有效文書包括:唯一繼承人的繼承公證書,非唯一繼承人的還需其他繼承人的放棄公證書或贈予公證書),被繼承人的醫學死亡證明書、戶口注銷證明,車輛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車輛資料(包括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原件。
名下多車的個人允許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車輛,針對的是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個人名下只有一輛車,目前政策只允許轉移給配偶,且配偶需滿足名下無車、婚姻存續期滿一年的條件。接受父母名下車輛轉移登記後,同樣不可以把名下僅有的一輛車轉給子女。
另外,個人名下多車轉移登記不要求配偶須滿足「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條件,只需要滿足婚姻關系存續期滿一年。但是,子女、父母作為受讓方的,還須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條件,並且與車輛登記所有人之間的親屬關系存續滿一年。父母名下的京牌只有發生持有人死亡的情況下才可以辦理繼承。如父母名下有多個京牌,可以通過轉變更或轉移登記的方式將京牌轉移給其子女。父親去世後,車牌可以轉讓給孩子。由於車牌號不是個人財產,是在車主申請並經車輛管理部門登記核實車輛信息後發放的。但是,繼承機動車的繼承人可以申請車牌號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Ⅲ 北京車牌父母可以過戶給孩子嗎
法律分析:但是該政策只限於北京市,其餘地區的車主依舊不能父子過戶車牌,根據國家規定,只有夫妻間才可以過戶車牌,而如果想把自己的車牌過戶給子女,那麼可以通過遺產贈予的方式,也就是說在原機動車所有者離世的情況下,車牌才能過戶給子女。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