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贍養老人專項扣除的2000是算一個老人的還是兩個老人的
2019年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那麼,6項專項附加扣除到底怎麼扣呢?稅務總局將陸續為您發布相關問答,以下是贍養老人篇。
6.納稅人父母年齡均超過60周歲,在進行贍養老人扣除時,是否可以按照兩倍標准扣除?
答:不能。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7.由於納稅人的叔叔伯伯無子女,納稅人實際承擔對叔叔伯伯的贍養義務,是否可以扣除贍養老人支出?
答:按照現行規定,被贍養人僅指納稅人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或其他法定贍養人。如果納稅人年滿60歲的叔叔伯伯屬於上述所說的被贍養人范圍,是可以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屬於上述范圍,則不能扣除。
Ⅱ 新個稅贍養老人姐弟三人,只填其中兩人平均分攤可以嗎
新個稅贍養老人姐弟三人,只填其中兩人平均分攤是可以,但是應當簽訂贍養協議,里專面寫明分攤屬方式,比例和沒人承擔情況,平均分攤的情況。
一、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贍養老人支出方面,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准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Ⅲ 2019新個稅法,非獨生子女贍養一位60歲以上老人和贍養兩位60歲以上老人,專項扣除額最多都是1000嗎
這個你要問一下,你要問一下你當地政府,這個根據當地還不一樣呢。
Ⅳ 指定一個人分攤是2000的額度嗎
是的,是指一本護照出國一次的限額,一本護照半年內出國n次,就能買n個5000。
Ⅳ 新個稅,非獨生子女約定或指定分攤全額2000元可以么
不可以的,只有獨生子女才可以填寫2000元金額。
你是非獨生子女,無論你們是採取協商,均攤,還是指定,一方的最高抵扣金額最高就是1000元。所以就是指定你是贍養人,那你也只能填1000元,不能填寫2000元。
新的個稅附加稅政策網上都有明確解釋和解答,你可以具體看一看
Ⅵ 指定分攤和約定分攤的區別是什麼
1、被贍養人指定分攤,顧名思義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攤比例了。
2、贍養人約定分攤,就是子女之間協商出分攤比例了。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Ⅶ 新個稅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指定分攤和平均分攤是什麼意思
納稅人為非獨來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源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擴展文件;《會計資料大全》
Ⅷ 新個稅贍養老人姐弟三人平均分攤金額填寫怎麼辦
只要不抄超過1000,怎麼寫都行。襲不用交個稅那個人,可以寫少一些。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准。
(8)父母指定分攤的最高額度是多少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
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第十七條納稅人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患者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與納稅人關系、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總金額、醫保目錄范圍內個人負擔的自付金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