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女在農村有自己的宅基地,父母去世後,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怎麼處理
父母的房屋按繼承處理。父母的房屋是個人合法財產,父母去世後,應該依法繼承。繼承人因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Ⅱ 父親去世宅基地怎麼確權
不可以,農村的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是不能繼承的,當事人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建築物部份
1,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
2,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
3,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
Ⅲ 父母去世後宅基地房屋如何確權,如何繼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死亡後其個人的合法財產都能夠由其繼承人繼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該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該房屋就能被繼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屬於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不能被繼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
Ⅳ 農村居民子女已轉為城鎮戶口,父母去世後,宅基地如何處理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戶口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後,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
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佔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
(4)父母去世宅基地怎麼辦擴展閱讀:
宅甚地使用權是指公民個人在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種物權。我國《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伸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
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Ⅳ 父母去世怎麼辦理宅基地田地繼承手續
不能辦理繼承手續。
繼承,是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財產的繼承,而不是他人財產的繼承。
宅基地、田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是村集體依法無償劃撥給本村農民建房的,田地是集體分給農戶承包的,農民對這二者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是不能作為私有財產繼承的。
《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繼承法》
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Ⅵ 我是農村戶口,父母去世後,父母的宅基地和老房子怎麼處理
那要看你自己的想法了,這么大個人還沒有主見!你說你是不是,現在城市裡房價高漲,物價漲,什麼都漲,人才競爭激烈,工作不好找,自己也不滿意,終有一天也是要回到老家,安度晚年,或自己創業,為孩子後代著想。
Ⅶ 父母去世後宅基地房屋如何確權,如何繼承
房屋是遺產,有遺囑按遺囑,沒有遺囑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土地國有或集體所有,農村土地村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所以也不是遺產。因此宅基地不是遺產,不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須得有那個房屋的戶口才能翻修和申請重建,沒有戶口而繼承到的房屋不能翻修重建,房屋自然坍塌後村集體就收回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