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關於遺產繼承有哪些規定
國家繼承法規定,繼承是從死者死亡之後才發生。屬於死者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可以辦理繼承手續。
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有遺囑的就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有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
無第一序列繼承人的,有死者第二序列繼承人,死者兄弟姊妹,死者祖父母,死者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無合法繼承的遺產,由死者生前所屬集體單位或國家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Ⅱ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有哪些規定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有如下順序限制:
1、繼承按照遺贈撫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
2、法定繼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優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順序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Ⅲ 父母房屋遺產繼承法我國法律法規有哪些規定
繼承法第十條【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專:配屬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Ⅳ 關於繼承父母遺產的新規定
法律分析:新的繼承規定,增加了2種合法有效的立遺囑方式: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Ⅳ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規定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法律規范主要是《民法典》繼承編。根據繼承編的規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如果按照法定繼承規則處理,則父母死亡後,子女可以與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父母生前訂立了有效的遺囑和遺贈協議,則應當按照遺囑和遺贈協議內容辦理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 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Ⅵ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子女繼承父母遺產規定是這樣的: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Ⅶ 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有什麼法律規定
繼承法中有明確規定,首先按法定繼承,即子女一般平等繼承,照顧特殊困難和贍養義務多的子女。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
Ⅷ 父母遺產繼承法2021年新規定
遺產繼承法2021年新規定也是有了非常大的改變,從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出增加了有效繼承人范圍,無論是外甥女還是外甥侄兒侄女,都是可以依法繼承房產的,而且2021年房產繼承性的政策也是有了非常大的改觀,當第1順位第二順位繼承人都去世的情況之下,作為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都是享有法定繼承權的,為了更好的避免出現更多的無主遺產,房產新規也是做了很大的改觀,希望每個人都能夠了解相應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
個人建議:
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對於一些遺產爭奪現象來說,我們一定要理性看待才行,只有嚴格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才可以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的美好,希望每個人都能夠認識到這一點。
(8)今後接受父母的遺產有哪些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Ⅸ 父母遺產繼承法新規定
法律分析:(一)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二)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