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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兒童的父母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2-02 12:07:31

1. 殘障兒童的父母與普通兒童的父母相比,殘障兒童的父母有多難

殘障兒童的父母在孩子的生下的那一刻,就開始飽受心理與生理上的雙重煎熬,出於父母愛孩子的本能,他們會想將世間最好的一切給予呱呱墜地的小生命,並不會因為他的缺陷而置之不理。

在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中,夫妻雙方中必定會有一人將全天守護這個孩子。他們會為孩子的病四處奔波,去最好的三甲醫院或者專科醫院問診,想找最好的康復醫院,對孩子進行理療。即便醫生告訴他們,孩子有可能永遠都是這個樣子,從小到大也許都需要有人無時不刻的守在身邊。

在被愛供養著長大的孩子,會過於依賴父母,而讓父母痛心的是,他們會擔憂百年之後孩子的人生。

國內的殘疾兒童能夠真正受到良好教育和照顧的比例還是比國外低一些,國內的相關部門已經開始針對這類特殊的人群做出相關的政策和規定,希望這些孩子將來都能向陽而生,綻放出奪目的光芒。

2. 父母怎樣讓家裡的殘障孩子成為最好的自己呢

父母們在面對殘障的孩子的時候,所要傳遞的信息一定得是積極的正能量的,我們相信,孩子總會擁有屬於自己的彩色人生。

3. 父親殘疾孩子有什麼特助政策

父親殘疾孩子沒有什麼特殊的政策,
除非父親自己殘疾,
沒有生活能力可以保障自己的生活,
那麼可以申請申請低保的,
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的話,
也可以申請低保或者困難補助。

4. 特殊兒童的家長自身應如何面對孩子帶來的各種挑戰,答案

一、殘疾兒童家長的心理
西方研究總結,大多數殘疾兒童的家長對接受自己的孩子是殘疾兒童這一不幸事實都經歷了下面五個不同的時期。
第一、震驚期:家長當得知自己的孩子是殘疾兒童時,由於沒有思想准備而感到震驚,往往不相信醫生或專家的話,不接受這一客觀的事實。處於震驚期的家長還做不到冷靜地考慮如何安排孩子今後的生活和教育問題。
第二、拒絕期:頑固地拒絕接受自己的孩子是殘疾兒童這一客觀事實,他們不相信醫生和評估小組的鑒定,到處求醫問葯,希望能有新的診斷來推翻原有的診斷,或者治癒孩子的疾病。
第三、絕望期:殘疾是不能被完全治癒的。當家長不得不承認這一事實時,他們已經感到身心疲憊,陷入極度的絕望之中。對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更有甚者,想到輕生。
第四、內疚期:當回憶起孕期的不良習慣、就醫太晚等因素時,會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孩子,孩子的殘疾是自己造成的。這種內疚不僅指向孩子,對自己的配偶、父母、親人都會內疚,覺得對不起他們。
第五、接受期:接受自己的孩子殘疾的事實,並能以平靜的心態面對生活。能聽取和採納教師與特殊教育人員的合理建議,並開始考慮孩子的教育和以後的發展問題。
若殘疾兒童家長的心理發展如上所述,那麼殘疾兒童家長的教育目標就在於縮短前四個階段的時間,使家長早日接受殘疾的事實,並及早地考慮殘疾兒童的教育和發展問題。
我國學者對殘疾兒童家長心理總結為正向和負向兩個方面。正向的態度表現為對殘疾兒童有較正確的認識,能接受孩子的缺陷障礙,並盡力幫助孩子克服障礙,發展潛能;負向的態度表現為對殘疾兒童有著不正確的認識,拒絕承認孩子的缺陷障礙,或看到孩子的缺陷障礙,認為孩子一無是處。
有些殘疾兒童的家長有著較好的修養,能正視孩子的缺陷障礙,他們在震驚之後,忍受了社會對殘疾兒童的偏見,接受了孩子殘障這一事實,開始考慮孩子的今後發展,並積極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同時,家長本身也不斷學習有關專業知識,積極參與孩子的教育訓練活動,為孩子的教育成長作好詳細規劃。然而大部分家長並不是那麼理智,他們不能承受孩子的缺陷障礙,在心理上一直拒絕承認孩子的缺陷障礙,忌諱說孩子的缺陷障礙,幻想著有朝一日孩子能和正常兒童一樣成長和發展;不然,他們要麼怨天尤人,要麼自嘆倒霉,滿懷內疚地承認孩子的缺陷障礙,對孩子的成長發展抱著消極絕望的態度,認為再怎麼努力也不能克服現有的障礙,沒有絲毫發展的希望。
二、超常兒童家長的心理
第一、炫耀感:孩子的成就會使家長產生炫耀之感,家長逢人便誇自己的孩子,會助長孩子的驕傲和自命不凡。有的孩子不喜歡家長的這種炫耀之心,往往會使家長和孩子之間產生矛盾。
第二。期望值過高:對孩子的期望值過高、望子成龍心切是大多數超常兒童家長的心理特徵。家長常常給孩子過重的學習負擔和過高的學習要求,助長了孩子焦慮、煩躁情緒的發展。
第三、過分照料:超常兒童家長給予孩子唯一的任務就是學習,其他的事情全部代辦。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這種現象經常發生在超常兒童身上。這種溺愛和嬌寵,一方面會助長兒童的優越感;另一方面也會妨礙兒童生活自理能力的發展,此類兒童當步入社會時,往往適應不良。
特殊兒童家長或多或少都會存在不健康的心理和行為,而這些心理問題對特殊兒童的發展往往是不利的。找出這些不良心理並究其原因,為更好地進行特殊兒童家長教育做好鋪墊。

5. 殘障兒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特殊教育屬於義務教育,同時擁有學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6. 家庭教育學 家庭中發現兒童智力殘疾的方法有哪些

智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基本要素
1.智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的內容。智力殘疾的教育康復主要包括六個領域,它們是運動能力、感知能力、認知能力、語言交往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包括兒童全面發展的各個方面,要按照這些方面為智力殘疾兒童提供全面的康復訓練,促進他們的發展與功能改善。
2.制定個別化訓練計劃。為了使康復訓練能夠系統有效地進行,應該針對每個兒童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個適合該兒童的個別化訓練計劃。制定這一計劃的步驟是:首先根據六個領域中的訓練目標,對照兒童的具體狀況進行觀察,了解兒童的現有水平,確定最適合該兒童需要的訓練目標,列入個別化訓練計劃,從而有針對性地對兒童進行康復訓練。
3.智力殘疾兒童實施康復訓練。可以在學校機構或家庭里進行。這里主要介紹在社區和家庭中進行的康復訓練:
情境訓練:在家庭生活的自然情境中進行訓練是家庭康復中最重要的方式,效果好,方法簡單。情境訓練的關鍵是將個別化訓練計劃中的目標分配到生活自然情境中。如將生活自理的訓練目標分配到起床、就餐和如廁的各個生活情境中,家長可以在這些情境中自然而然地訓練兒童學會生活。
智力殘疾兒童親子活動:父母與孩子每天進行多次(每次30分鍾左右)訓練活動。活動的關鍵是結合孩子和父母的興趣以及生活環境(生活場景),針對個別化計劃中的目標來設計適合自己孩子的活動。
社區與家庭中一般採取簡單易行的方式進行訓練:第一,用口頭提示或講解的方式指導孩子做;第二,如果孩子不會,可以採用給孩子示範的方法,做一遍給孩子看,然後再讓他做;第三,如果還不會,採用手把手(接觸身體)的方法,部分地協助他做,直到孩子得到最少量、最需要的協助來做成這件事。在社區和家庭訓練中應該採用「最少協助原則」,不宜過多地幫助或替代孩子做。
4.評估。智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始終伴隨著評估。目前採用最多、最容易做的方法,就是依據活動的獨立程度,評估訓練效果。評估的標准分為四級:第一級,自己獨立完成,給最高分,3分。第二級,口頭協助完成,給2分。第三級,身體協助完成,給1分。第四級,完全由他人代替完成,記0分。每一個教學目標在訓練前有一次評估,在訓練後又有一次評估,通過比較訓練前後的分數,從中看出訓練的效果。還可將分數做成一個記錄冊,每一段時間(3個月或6個月)整理一次,能夠清楚地看出康復訓練的效果。

7. 父母雙方殘疾人的孩子在教育上有哪些幫助,或是救助基金等

在我們這里殘疾人子女讀書是可以得到就學補助金的,高中、中專、大專、大學,各級都可以得到不同級別的相對應的補助(每年800-2000元)。
建議你到自己所在的縣市殘聯進行咨詢!祝愉快!!!

8. 父母有殘疾證孩子有什麼用

只能說,如果屬於低保,當地政府應該會有一定的低保補貼(孩子未滿18成年之前,至於你說讀書上大學,那要看孩子學習好的話,國家是有個政策是有獎學金的,還有慈善組織或者貸款等)
如果,孩子已經18成年,已經具備生存能力,所以沒有補貼的(獎學金等,是要孩子自己努力學習,並且需要申請的--在學校申請)
希望能幫到你

9. 殘障兒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個稅師證書含金量高嗎

本文以《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為依託,結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參考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台2019年1月16日發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200問》,經認真整理、研究而成。
專項附加扣除,適用范圍僅限於「居民個人」。個稅法雖沒有明確規定非居民個人不得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但依據立法目的和個稅法制度來看,應僅適用於居民個人,主要依據如下:
首先,專項附加扣除概念在《個人所得稅法》第6條首次提出,指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其次,在《個人所得稅法》非居民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相關條款中,減除項目不包括專項附加扣除。而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有效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目錄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7號),有關外籍個人(雖然不等同於非居民個人)的住房補貼、子女教育等個稅優惠政策依然有效,若再允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有違公平原則。
最後,雖然在《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5條中雖然規定,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但條例的制定應以上位法為依據,即能夠減除專項扣除的個人,應為取得經營所得的居民個人。
本文依據個性與共性關系,分為兩部分,對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進行分型解讀和通用解讀,主要涉及法規解讀,不涉及相關系統操作等程序性問題。
第一部分:分項解讀
一、子女教育
(一)教育范圍
1、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學前教育階段,指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
注意:
(1)前者是按實際受教育標准,後者是按期間標准。
(2)公立私立、境內境外學校均可。
(二)身份界定
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本辦法,指《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下同)
相關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七: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三)扣除費用標准
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准,定額扣除。即多個子女可累加費用扣除。
(四)扣除人選擇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注意:
以下問題容易產生爭議,列舉如下:
1.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由於扣除費用標準是按子女人數累加計算,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准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准扣除。
2.對於存在離異重組等情況的家庭子女而言,該如何享受政策?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過2個。
3.我不是孩子親生父母,但是承擔了他的撫養和教育義務,這種情況下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嗎?
答:一般情況下,父母負有撫養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對情況特殊、未由父母撫養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應的義務會轉移到其法定監護人身上。因此,假如您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對其負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您就可以依法申報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五)享受扣除的計算時間
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注意:
1.學前教育階段,不同於學歷教育,不要求實際入學,僅規定了起止時間。
2.學歷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3.對於未進入下一階段學習的復讀情形,復讀階段取得學籍,也可扣除。
4.殘障兒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答:特殊教育屬於九年一貫制義務教育,同時擁有學籍,因此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5.本科畢業之後,准備考研究生的期間,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答:不可以,該生已經本科畢業,未實際參與全日制學歷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學籍,不符合《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研究生考試通過入學後,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階段子女教育。
6.子女6月高中畢業,9月上大學,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扣除。對於連續性的學歷(學位)教育,升學銜接期間屬於子女教育期間,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7.大學期間參軍,學校保留學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義務,大學期間參軍是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休學保留學籍期間,屬於高等教育階段,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8.參加「跨校聯合培養」需要到國外讀書幾年,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一般情況下,參加跨校聯合培養的學生,原學校保留學生學籍,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六)信息填報
應當填報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及起止時間、子女就讀學校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七)留存備查資料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境外教育佐證資料。
注意:
1.僅規定了境外接受教育情形,境內教育可通過學籍查詢,不需要納稅人提供資料,體現了「放管服」改革的成效。
案例:子女大學階段參與合作辦學教育,前兩年在中國讀書,後兩年在國外,證書由國外發放,沒有學籍號。信息如何填報,填報國內還是境外?是否可扣除?
如果屬於全日制學歷教育,則國內國外按時間段分別填寫,國外無學籍號可不填寫,但應留存接受合作辦學的招生簡章、相關證書、出入境記錄等資料佐證。
二、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後所有社會成員的教育活動,特別是成人教育活動,是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國民科技文化素質和就業、創業、創新能力的重要途徑。主要包括:自學考試、網路遠程教育以及成人高考的三種教育形式。列舉以下問題,以便理解:
1.參加自學考試,納稅人應當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後,省考委即應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具有考籍管理檔案的考生,可以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2.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是否可以按照繼續教育扣除?
答: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教育,所讀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檔案的,可以享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扣除。
(一)教育范圍
1、中國境內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注意:僅限於中國境內。
2、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
注意:本辦法中,只在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之前加上了「中國境內」的限定,那對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是否要求「中國境內」?
一方面,依據稅務總局口徑,必須要求中國境內。比如,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200問》中:如果在國外進行的學歷繼續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能否享受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扣除?答: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可以扣除。由於您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另一方面,上述答復筆者認為有失妥當,因為在《暫行辦法》中,如前所述,僅在第8條第1句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之前加上了「中國境內」的限定,並不能得出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的結論。
筆者認為,完全可以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規定,即「國家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的140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技能人員職業資格中,不包括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
(二)扣除費用標准
1、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2、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
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注意:一個納稅年度內,多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職業資格繼續教育費用扣除額不能累加享受,只能按一項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一項職業資格教育享受扣除,即該項扣除「只看類別,不看數量。」
(三)扣除人選擇
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注意:
1.必須是「本科即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2.若選擇父母扣除,按「子女教育」1000元/月(12000元/年)的標准扣除;若選擇納稅人本人扣除,按繼續教育4800元/年(400元/月)的標准扣除;二者不得重復扣除。
(四)享受扣除的計算時間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比如,2018年考過稅務師,2019年5月取得證書,則在2015年享受扣除。
注意:
1.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2.學習(學位)繼續教育以實際教育期間為計算依據,而不考察最終是否取得證書。
(五)信息填報
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應當填報教育起止時間、教育階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員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填報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准)時間等信息。
(六)留存備查資料僅要求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職業資格相關證書等資料。對於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可通過學籍核查。
三、大病醫療
(一)費用范圍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
(二)扣除費用標准
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注意:此處為據實扣除,不是定額。
(三)扣除人選擇
納稅人發生的醫葯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葯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葯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注意: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醫葯費支出、扣除費用標准,分別計算,可按規定選擇扣除人。例如,納稅人、配偶、子女均因大病發生了80000萬元的扣除費用限額,可以選擇在納稅人一方扣除240000元。
(四)享受扣除的計算時間
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葯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比如,去年6月入院治療,今年1月出院,產生了跨年度的醫療費用,是否要分兩年扣除?一般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結算,即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計算時間為准,因此屬於今年的實際支出,若達到扣除標准,則在明年匯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五)信息填報
應當填報患者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與納稅人關系、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總金額、醫保目錄范圍內個人負擔的自付金額等信息。
(六)留存備查資料
大病患者醫葯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復印件,或者醫療保障部門出具的納稅年度醫葯費用清單等資料。
注意: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葯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四、住房貸款利息
(一)利息范圍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注意:
1.該判定標准為「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而不是「首套房」。
案例:
(1)夫妻給兒子在老家省會,用貸款買了一套房,房本寫的是夫妻和兒子共有,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答:相關法規僅規定為「本人或配偶」購房,並未明確規定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情形下如何處理,結合國稅總局解答,可做如下理解:像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情形,只要不動產登記人中有「本人或配偶」仍符合規定的購房權利人要求,那麼只要該貸款符合「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標准,則可以依法扣除。
對比下總局的另外兩個問題答復:
(2)父母為子女買房,房屋產權證明登記為子女,貸款合同的貸款人為父母,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扣除如何享受?
答:從實際看,房屋產權證明登記主體與貸款合同主體完全沒有交叉的情況很少發生。如確有此類情況,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只有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使用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以扣除。本例中,父母所購房屋是為子女購買的,不符合上述規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3)父母和子女共同購房,房屋產權證明、貸款合同均登記為父母和子女,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購買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應該由主貸款人扣除。如主貸款人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主貸款人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貸款利息扣除。其中,明確了主貸款人的扣除權利。
(4)首套房的貸款還清後,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屋時,銀行仍舊按照首套房貸款利率發放貸款,首套房沒有享受過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答:根據《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如納稅人此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那麼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貸款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關於是否屬於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住房商業貸款,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有義務協助核實、確認,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有義務協助核實、確認。若納稅人不確定,可查閱貸款合同(一般不會明確標注),或者向辦理貸款的銀行、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咨詢。
案例:商業住房貸款還清了,現在還有公積金住房貸款,是否可以繼續扣除?
只是符合政策規定,如公積金住房貸款,也是「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則還可以繼續扣除。
(二)扣除費用標准
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准,定額扣除。注意: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即只要享受過,以後若有住房貸款不能再享受。
(三)扣除人選擇
1、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注意:
1.婚後購房,只有約定由一方扣除,不能分攤扣除。
2.婚前雙方都購房,有兩種選擇:一是選定其中一套房,購買方扣除;二是各自扣除,但扣除費用標准減半。
3.一經選定,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案例:
個人填報住房貸款相關信息時,「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後分別扣除50%」是什麼意思?我該如何填寫該欄?
答:如夫妻雙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條件的住房貸款利息的,填寫本欄。無此情形的,無須填寫。
如夫妻婚後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買者按扣除標准100%扣除的,則購買者需填寫本欄並選擇「否」。另一方應當在同一月份變更相關信息、停止申報扣除。
如夫妻婚後選擇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的,則夫妻雙方均需填寫本欄並選擇「是」。
(四)享受扣除的計算時間
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案例:
我剛辦的房貸期限是30年,我現在扣完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就不用繳稅了,我可以選擇過兩年再開始辦理房貸扣除嗎?
答: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扣除實際可扣除時間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因此,在不超過240個月以內,您可以根據個人情況辦理符合條件的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五)信息填報
應當填報住房權屬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貸款方式、貸款銀行、貸款合同編號、貸款期限、首次還款日期等信息;納稅人有配偶的,填寫配偶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六)留存備查資料
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等資料。

10. 父母是如何處理智障兒童的

還是撫養成人吧 ,畢竟是個生命啊。送他們去特殊學校帶他們到醫院治療,經過訓練 和葯物的治療讓他們盡可能的達到正常人的水平,再學一門手藝。。。以後會有出路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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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殘障兒童的父母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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