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親判過刑對孩子有哪些影響
法律分析: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在考公務員時可能會有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准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2. 父母被判過刑,對孩子將來會有什麼影響
如果父母判過刑,那麼孩子將來從事公務員或者是事業編,在招聘過程中肯定會有影響的,孩子會不被錄取的。
3. 父親服過刑 女兒非親生 對女兒有什麼影響
這個如果已經過季完了,走完了正規的手續的話,如果當兵去,肯定會受到影響的
4. 父母服過刑,子女參加公務員考試有影響嗎
對子女入黨和考公務員都有影響。政審的時候會審查家屬。
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5. 父母曾經判過刑 對我入黨和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1、報考普通崗位沒問題,但不建議報考警察、司法、監獄等崗位,因為這類崗位明確要求出具父母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而普通崗位僅需要考生本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2、按照這種官方的說法,父母正在服刑或曾經服過刑,對於子女報考普通崗位的公務員是沒有影響的,但對於報考警察類崗位還是有一定限制的。規定雖然說的是直系血親正在服刑或判處死刑的考生不得報考警察崗位,但在實際操作中,父母曾經服過刑的話,肯定是無法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這對於子女報考警察類公務員還是有影響的。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 第九條 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一)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三)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四)其他可能影響考察對象錄用後依法公正履職的情形。
6. 父母被判過刑,對子女今後參軍是不是有影響
父母判過刑,對子女參軍肯定是會有一定影響的。在子女參軍的政審中會提到這個事。但相信現在的政策,也是會實事求是分析其影響的大小。通常是不會一棍子打死的。
7. 父母都判過刑對子女有那些影響
除了政治前途有影響,其他沒有影響。另外上大學不是考軍校或者警校就沒影響,當兵和考公務員是有影響的。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後代要到國家保密性單位、高級軍事部門、外交部門等單位工作,就有可能因為政審不合格而不被錄取。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一般主要是軍隊部門和保密部門。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8. 父親有犯罪記錄,被判過刑,會對我考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嗎
已經服刑完畢,可能沒有影響,但如果是報考政法機關,會很大影響,直接一票否決。
政審需要提供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所在單位、村、社區、街道出具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審材料(非警察類只需開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服刑完畢的,那就不會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話,那無論怎麼樣都會有影響。
9. 父母被判過刑,對孩子將來會有什麼影響
父母判刑對子女是有影響的,如果子女參加公務員或想當兵的,在政審時一般會通過不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七條 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國家,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斗。
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10. 父母都判過刑對子女有那些影響
這個主要是你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時候政審這個很難過關的,其他的來說對你影響不是特別大的。就是對考公務員來說影響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