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有父母,只有親人,算是孤兒嗎
哪怕只剩一個親人,並且對你不好,你也不能算是孤兒。像四川地震就有很多孤兒,他(她)的爹娘、親人全部都不在了。太不幸了!
㈡ 我十三歲就沒父母,也沒有撫養人,自己長大的,算不算孤兒
傳統孤兒范圍包括,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或由社會福利機構承擔監護職責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將擴大孤兒保障人群范圍,進一步完善孤兒保障體系,建立適度普惠型孤兒保障制度。這是心結,隨著你長大才能解決的,等你有了自己的戀人,自己的家庭,自己的事業,當你喜歡安定,穩定的時候,估計就能體會了,現在很難解決吧
㈢ 請問我是不是孤兒命父母還在沒有多少歲離開父母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對於父母的這種虧欠還是比較嚴重的,而且父母他們應該是沒有你的命那麼硬。亦屬於那種比較克的人,所以說有可能是將來的命,還是很孤獨的。
㈣ 法律意義上,失去父親未失去母親,算孤兒嗎
法律意義上,失去父親未失去母親不算孤兒。
法律上孤兒的定義是:
1、父母雙亡或法院宣告父母死亡的0-18歲兒童。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履行監護照料義務1年以上的0-18歲兒童。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0-18歲兒童。
4、父母雙方未履行監護照料義務1年以上的0-18歲兒童。
由此可見,「孤兒」已經不再是簡單意義上的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了。在行政管理中,孤兒實際上包括父母雙亡(包括被宣告死亡)的未成年人、父母難以查找(包括宣告失蹤)的未成年人、未得到父母監護1年以上的未成年人。
而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孤兒是指不滿14周歲,喪失父母的兒童、嬰幼兒。
在中國的法律裡面,只有兩個法律提到了「孤兒」,一是《收養法》(1998修訂);一是《未成年人保護法》(2006修訂)。
《收養法》(1998修訂)有五處提到了「孤兒」概念,分別在第4條[8]、第5條[9]、第8條第2款[10]、第13條[11]和第17條第1款[12]。
《未成年人保護法》(2006修訂)在第43條第2款規定中也提到了孤兒,該款原文為:「對孤兒、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以及其他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
民政部1989年5月5日《民政事業統計主要指標解釋》(已被2000年11月10日的《關於廢止部分民政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通知》所廢止)里提到,「孤兒是指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1992年8月11日民政部《關於在辦理收養登記中嚴格區分孤兒與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的通知》中規定:「我國《收養法》中所稱的孤兒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2001年3月1日民政部實施的《兒童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中規定,「2.1兒童指14周歲及以下的人口。」「2.8規定孤兒是指喪失父母的兒童。」 結合起來理解,孤兒是指喪失父母的14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
2006年3月29日民政部等十五家單位發布的《關於加強孤兒救助工作的意見》規定:「全國現有失去父母和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以下簡稱孤兒) …… 。」
該《意見》還列舉了六類孤兒的安置形式,甚至包括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和父母服刑的未成年人。
從上述規定來看,孤兒的界定主要從兩個角度看:年齡和監護狀態。
(4)沒有父母的孤兒多少歲擴展閱讀:
中國政府網18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有利於孤兒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採取多種方式,拓展孤兒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兒。
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地方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和條件認定。
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孤兒保障體系,維護孤兒基本權益。要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兒醫療康復保障水平,落實孤兒教育保障政策,扶持孤兒成年後就業,加強孤兒住房保障和服務。
意見還指出,要通過完善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工作隊伍建設,發揮兒童福利機構的作用,提高專業保障水平。
意見強調,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孤兒保障工作,把孤兒福利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
要加強對孤兒保障工作的領導,健全「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孤兒保障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孤兒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孤兒、類孤兒(或稱事實孤兒)都屬於困境兒童。根據2016年中兒協的4號文件,類孤兒(事實孤兒)是指「留守兒童中因特殊困難導致監護缺失、符合SOS兒童村監護條件的適齡未成年人」。
簡單來說,事實孤兒(類孤兒)就是失去家庭關愛的孩子。近年來,貴州畢節兩個極端事件等,使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救助越來越被全社會關注。
中國SOS兒童村三區三州精準扶貧行動,在六一兒童節前夕四川大涼山地區正式啟動。中國SOS兒童村協會攜手青山慈善基金會、媒體和輕松籌的小夥伴們,深入山區,了解當地困境兒童情況,將失去父母關愛的孩子們帶回兒童村,讓他們重新擁有有愛的家️。
此次「三州三區」的困境孤兒扶貧活動,既是響應國家及民政部的號召,更是兒童村事業發展的內在需要。
2013年起,S0S兒童村已經停止收留撫養非孤兒了,即停止對類孤兒(事實孤兒)的收留撫養。莆田兒童村兩年來克服重重困難零散收留撫養了四個。本次成都兒童村集中收留撫養了三個國家扶貧攻堅重點地區的困境兒童,在SOS兒童村發展歷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際SOS兒童村組織從來不強調收養的一定要是「孤兒」,從一開始就面向「失去家庭關愛」的孩子,中國兒童村前二十多年也一直按照這個要求,每個村或多或少都會有幾個「類孤兒」。
自從國家2010年實行孤兒保障制度,民政部2012年印發189號文件後,2013年之前所有入村的孩子都納入了全國孤兒保障系統,其背後的邏輯強大:過去國際組織能撫養。
現在,中國已經有了孤兒保障制度,更能撫養,且不讓一個孩子因為中國實行了孤兒保障制度而離村。
㈤ 沒有父母的孤兒是不是主要貧困人口
不是。
貧困人口識別堅持六不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
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且有穩定收入的,家庭成員中有任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的,家庭在城鎮購買商品房,門市房的,家庭成員擁有小轎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的。
家庭成員有作為企業法人或股東在工商部門注冊有企業且有年審記錄的,或長期僱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家庭成員中有高費擇校讀書、在高費私立學校讀書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5)沒有父母的孤兒多少歲擴展閱讀:
精準扶貧注意事項: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駐村幫扶單位要高度重視貧困退出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認真履行職責,確保貧困退出工作有序推進。貧困退出年度任務完成情況納入脫貧工作考核內容。
堅持標准,規范退出。各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直駐村幫扶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貧困退出工作要符合脫貧攻堅實際情況,防止片面追求脫貧進度。
要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組織協調各方力量,統籌人力,物力,財力,確保扶貧對象切實得到有效幫扶,確保退出的扶貧對象真正達到退出標准。要做到全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防止走形式和數字脫貧,被脫貧等現象發生。
㈥ 有多少沒有父母的孤兒
據說,沒有父母的孤兒,都是遺失人間的天使
他們往往感覺沒有根基和依靠
感覺不到人生之趣
一旦他們沖破這種禁錮自己的迷失感
將表現出不同於一般人類的能力
㈦ 十八歲,又沒父母算不算孤兒
「孤兒」的定義是什麼?——孤苦無依的兒童
首先,你18歲了,已經不是兒童了。
其次,你現在孤苦無依嗎?現在的你,有強健的四肢和聰明的頭腦,當然,或多或少有愛你的和你愛的人,這些都是你的依靠。
所以,問問自己,還是不是孤兒,不就有了答案了嗎?
㈧ 有哥哥弟弟的但是沒父母叫孤兒嗎
孤兒,是指失去父母的兒童或者是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稱為孤兒: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㈨ 孤兒補助到多大年齡
孤兒補助到18周歲,即成年之後無補助。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根據《意見》,孤兒保障的對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成年人」定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
國內收養孤兒的規定
1.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3.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年滿三十周歲;
(四)未患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五)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具體條件請參考《收養法》
㈩ 沒有父母但是有兄弟姐妹的是不是孤兒
如果你的兄弟姐妹都沒到法定的18歲,或者都沒有自己養活自己的能力.那麼你算孤兒.反之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