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離婚後不給小剛撫養費,他父母侵犯了他的哪些基本權利
您好,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十六歲的未成年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本案中孩子的父母是其監護人也是其法定代理人,爺爺奶奶不能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2、這兩萬八千元的重點高中培養費可以向孩子的父母主張,如果孩子父母同意,自然沒有問題;但如果孩子父母不同意的話,爺爺奶奶要求返還重點高中的培養費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3、由孩子的爺爺奶奶作原告,要求孩子的父母承擔民事責任。因為孩子才十六歲,沒有訴訟行為能力,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但因為本案的特殊性在於孩子的法定代理人都是本案被告,因此孩子在缺乏法定代理人的情況下將無法進行有效地民事訴訟,所以孩子在本案中無法成為原告。但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20條,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民法通則第十六條、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本案中,孩子的爺爺奶奶都是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的有監護資格的人,因此,孩子的爺爺奶奶可以作為原告起訴孩子的父母要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⑵ 小麗5歲時父母離異,她被判歸父親撫養,奶奶去世了,父親對她什麼也不管。小麗的的父母侵犯了哪些權利
我理解他被判給爸爸撫養,奶奶去世了,父親對他也不願意物的,所以說父親要把他稱為撫養長大成人。
⑶ 父母不管孩子犯什麼罪
一,丈夫在婚姻中不撫養子女是否違法?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父母有義務撫養孩子。即使他們在婚內,丈夫不撫養孩子也是違法的。如果丈夫沒有盡到自己的義務,妻子可以以孩子的名義要求父親支付撫養費。
2011年8月頒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三條明確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其中一方不想撫養孩子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存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要求其父母給與撫養費。
二、關於父母撫養子女義務的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第10條子女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依法對子女進行監護和教育。
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溺水和其他殺嬰行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禁止重男輕女和歧視殘疾未成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三條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被監護人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監護人代替被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⑷ 父母強制讓孩子轉學侵犯了孩子的什麼權利
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因為孩子正在學習的階段。如果不停的轉換學校。孩子的學業就會落後,同年齡的孩子很多。有句話說得好,一步落後,步步落後。這樣他的學習積極性就會下降。學習成績就會很差。發現之後想改正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⑸ 父母侵犯了我的權利嗎
你好
你要說出父母對你做了哪些行為,大家才能幫你分析他們是否侵犯了你的權利。
⑹ 家長隨便打罵孩子 侵犯了孩子的什麼權利
侵犯了孩子的人身權利,主要涉及人身生命、健康、人格、名譽和人身自由等權利,我國<刑法>為了切實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侵犯,專章規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利,民主權利」,第131條明確規定:」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違法侵犯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刑事處分。」
如果打成輕微傷的話,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要拘留或者警告。另外,如果是經常性的毆打,即使沒有構成輕微傷,根據鑒定和事實認定,也會構成虐待罪等等。
⑺ 父母侵犯孩子的隱私權犯法不
侵犯了。
法是一個組織合理運作的總章程,有法比有國更重要,有國比有家更重要,所以,固然法比之於家,那是重中之重,不能以個人情理和所謂的公眾標准來評論法,法是為了維持社會公平,社會秩序安定和諧不被破壞,組織合理運作而存在的,怎麼能說按自己想法小孩子沒有隱私權就說沒呢?這是極度自以為是的表現,父母雖然生你養你,但感情是感情,不能以感情來衡量法的偉大,感情只是說說而已,法是總章程,必須遵守,你想告就告吧,不勝訴估計都是那法官有問題(證據確鑿情況下),愛是愛,但不能過度自以為將孩子掌握在自己手中,使孩子為自己而活是極度對孩子未來不負責任且對自己不負責任的,孩子的夢想就應該是孩子的夢想而不是父母的夢想,如果你父母侵犯了你隱私權,你最好把每次的證據都偷偷留下來,例如錄音視頻什麼的,別讓父母和老師發現,然後直接跟父母討論,然他們不要再侵犯你的隱私權,如果他們不相信什麼的,或者還繼續干,甚至變本加厲,就直接去購書中心買本《未成年人保護法》或者甚至直接拿初中思品書該他們看,讓思品老師跟他們商量,再不行,就麻煩你忘記所謂的什麼情,忘記「法不外乎人情」這個弱智的道理,想告就告,如果他們報復那就是家庭暴力,前提是你能自己照顧自己,自立,而不是自己獨立。謝謝。
⑻ 父母的侵犯孩子隱私權
不管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隱私,都不希望被別人發現,有些隱私並不是見不得人的東西,而是存放在心底最深的地方,不想拿出來跟別人分享。相信每個人都有隱私,尤其是青少年,這時候的孩子內心比較脆弱,對外界充滿了好奇,對異性感情懵懂,他們不希望這些被別人發現尤其是父母,又不想對別人講,就是就把這些寫在日記中變成了自己的隱私,但是家長為了時刻掌控孩子的思想,就是就動了他們的日記,無論家長的初衷是什麼,處於什麼原因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最後的記過都會導致他們內心受到傷害。
隱私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秘密,家長通過非正當渠道了解這些隱私,就好像把孩子脫光了扔到了大街上一樣,讓孩子變得手足無措,內心會有羞恥感,同時也會變得不再信任父母,並且對父母的這種行為感到厭惡。家長想要侵犯孩子隱私的時候請立刻住手,這樣做會讓孩子失去方向,想要了解孩子的內心想法,還有更好的方法,溝通代替偷窺,跟孩子和平相處,這樣孩子才能健康成長家庭才能更和睦。
⑼ 如果父母侵害孩子合法權益,將會受到什麼處罰
多少父母還抱著老舊思想教育孩子現在仍然有很多父母覺得孩子是我生出來的,我願意怎麼樣就怎麼樣,根本不在意孩子的合法權利,但是現在法律很明確的表示,如果父母侵害孩子合法權利,情節嚴重的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雖然隨著社會的進步發展,不少父母也越來越開明,但是你不得不承認還有很多地方、很多家裡都依舊會存在著,父母侵犯孩子權益的事件。不僅如此,很多家長並沒有這個意識,他覺得孩子是自己的,我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成人,孩子就是我的,我打罵自己的孩子、隨意翻看孩子的東西、甚至虐待孩子都屬於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從來沒有考慮過,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方面必須要該合法合情。
最後要說的是教育的方法有很多,在父母教育孩子的同時,需要保證孩子的精神健康。孩子童年只有一次,家長應該多學習,注重孩子全方面的培養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