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離異對孩子心理有哪些影響
兒童健康成長,需要良好的家庭環境,父母關系是否正常,對兒童心理健康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離婚的家庭。從夫妻感情破裂到准離婚開始甚至再婚之後的整個過程,都會對兒童幼小心靈帶來痛苦和折磨,如家長處理不好離婚前後對孩子的教育問題,易使孩子形成各種不正常的心理品質,因此,父母在離婚前後,應考慮到孩子的心理需要,應力求把對孩子造成的心靈創傷減少到最低限度。 1、不安全感:在小家庭里,一個孩子總能有穩定和有所依靠的感覺,父母在離婚前後,孩子常常沒有安全感,當父母各自陷入復雜的感情和法律糾紛中時,往往把主要精力用於考慮自己的事情,對孩子的注意、關心減少,這時的孩子往往感到迷惘,他會覺得被父母遺忘或不受重視,孩子常常問自己「誰會要我?」「當我需要幫助時,誰會在我身邊,我該去找誰?」有些父母很少為顧及孩子心理而檢點自己的行為,常常毫無顧及地當著孩子的面爭吵打罵,而且還將孩子當出氣筒,使孩子時常受到驚嚇,在恐懼中度日而變得神經質。這種不安全感會使孩子處於感情脆弱、經不起打擊的狀態,做事畏首畏尾。 2、內疚感:幼小的孩子常常把自己的不端行為看成是引起父母關系變化的原因,這種曲解易使孩子陷入自我煩惱中,常常自責。我們經常看到夫妻在吵架時,孩子在一旁哭喊:「爸爸媽媽我聽話,我再也不搗亂了,」「我不要新玩具了,你們別吵了……」。過去十分活躍、機靈而又聰明的孩子,因為父母關系的改變會變得退縮、消極,對周圍環境什麼也不感興趣,每日沉浸在深深的內疚中,這種自譴心理,將導致孩子產生嚴重的逃避現實的心理狀態。 3、自卑、猜疑心理:父母離婚的孩子因缺父或缺母,自感不如別人,如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或遭到旁人的嘲笑、奚落易形成自卑心理,常常表現為:情緒憂傷、缺乏樂觀進取、積極向上的精神,孤僻、畏縮、做事缺乏自信心。年齡大的兒童還會產生悲觀情緒和猜疑心理,常常懷疑別人看不起他,欺負他,對別人的言行易產生誤會。對抱有猜疑心理的兒童,如缺乏正確的引導,全影響兒童個性發展的社會化,將使他們不能與人和諧相處,在人際關繫上產生種種問題。 4、補償心理:離婚後的家庭,使兒童在物質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損失。有的離婚家庭住房一分為二,居住條件就差了,由於缺父或缺母,經濟收入少了,飲食、衣著等物質條件也差於一般家庭,失去原來比較優越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兒童,經常耳聞目睹其他兒童優越的物質享受,易產生嫉妒心理,如家長不注意對他們進行教育,極易導致偷竊等不良行為的產生。 失去父愛或母愛的孩子,由於缺少家庭的溫暖,精神上得不到滿足,感到空虛,常常企求在感情上得到補償,個別兒童進入青春期以後,往往會在「感情補償心理」的驅使下,盲目地向異性求愛,犯性錯誤。 5、逆反心理:離婚後的孩子由於溫暖家庭的解體一時無法接受,心理失衡,易形成逆反心理,對周圍的人產生對抗行為,表現為毫無理由地拒絕他人的要求,誰的話也聽不進去,他們會指責父母、頂撞教師,對任何人都持仇恨、冷酷的態度。
2. 父母離婚對孩子的今後的人生觀有什麼影響
家庭對一個人的影響無疑是十分巨大的,尤其是對一個孩子來說,童年時期經歷過的一切,註定了他以後的性格,如果從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對他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都會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
父母離婚會讓孩子的生活環境和心態發生巨大的改變。沒能在一個溫暖完整的家庭當中長大,會讓孩子的內心變得格外敏感和脆弱,嚴重的還會讓孩子的內心變得非常自卑,一些過度敏感的孩子,甚至還會把父母離婚的罪過歸咎到自己身上,整天惶惶不可終日。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希望父母們在做出離婚的決定的時候,能夠慎重再慎重,做一個負責任的父母,多考慮孩子的感受,一個家庭的破碎,對一個孩子的成長會造成毀滅性的打擊,所以珍惜現在自己的幸福家庭,好好的愛自己的孩子。
3. 父母離婚後對於孩子有哪些影響
父母離婚會導致孩子自卑、孤僻、怯懦、逆反、對婚姻存在恐懼及性格會變得越來越獨特等等,具體如下:
一、自卑
父母是孩子們心目中的驕傲,處在一個沒有父親或母親在家庭里,孩子就自然沒有這份優越感,容易產生「我的家庭是不幸的」、 「我是沒人要的孩子」、「我的命不好」消極悲觀的想法。
二、孤僻
不和睦的家庭環境會使孩子對人際關系感到緊張,特別是在重組家庭里的孩子,由於父親的粗心或與繼父母之間的隔閡,他們的親情交流受到限制,覺得自己在家庭中被忽視,就產生孤獨感,行為上表現出離群。
三、怯懦
有的父母離異後,往往把感情和希望寄託在孩子身上,對孩子束縛過緊,管教過嚴。久而久之使孩子心理負擔過重,害怕自己使父母失望,因而對父母敬而遠之,變得膽小怕事,怯懦退縮。
四、逆反
這類孩子有的由於親情的隔閡不接受繼父母的管教,或繼父母不便於管得太嚴,從小就養成了上不服天,事事處處以自我為中心,由於對父母的離婚行為不理解,對家庭產生一種厭惡感,出逆反的心理現象。
五、對婚姻存在恐懼
很多恐婚的人群都是小的時候父母離婚了,這些人的內心裡是不信任婚姻的,所以長大之後很可能不願意結婚,甚至對任何感情都存在懷疑的態度。
六、性格會變得越來越獨特
父母離異對孩子的性格都或多或少的會有一些影響,有的孩子是從外向變得內向,因為覺得再也沒有爸爸媽媽的保護了,甚至要和陌生人生活在一起,還要學會看別人的眼色,有的孩子是從內向變得外向,也是因為要寄人籬下,父母不在身邊,一夜間就長大了。
4. 父母離婚,對孩子心理有什麼影響
孩子的成長,需要在一個良好的環境當中,否則就可能會受到一定的傷害,這種傷害不管是在身體上,還是在精神上,都是比較難已痊癒的,而是會伴隨著他們一輩子的成長。而父母又是孩子從小最大的保護傘,當這把保護傘被一分為二是,也就是父母離婚時,這個孩子的身心成長就會偏向很極端的那一方,在這樣的情況下,孩子的心理會受到極大的影響。
作為父母,我們一定要想著給孩子一個好的成長環境,不能因為自己的貪圖享樂,而葬送了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這樣對於他以後的發展以及成長,都是極其不利的,因為這種身心的傷害,會伴隨著他一生的存在,也有可能導致孩子走上歧途。
5. 父母離婚會對孩子的童年造成多大的影響
很多夫妻結婚時是一時興起,離婚時也是隨心所欲,而對於家庭中誕生的新生命卻缺乏最起碼的責任心,表現出一副毫不在乎的狀態。孰不知,他們隨心所欲的行為會給自己的孩子造成多大的傷害,會給孩子的童年造成多大的陰影。
我小叔和我小嬸是我上小學的時候結婚的,但是在我妹妹出生後不到一年時間,他們就因為感情不和,與爺爺奶奶相處不到一塊兒去離婚了。雖然離婚大多數原因在我小嬸,但是一個巴掌拍不響,裡面的原因錯綜復雜。在他們離婚後,我的妹妹就跟著我叔叔生活,而我叔叔由於工作比較忙,又比較愛玩,所以我妹妹就跟著我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大家都知道,隔代教育對於孩子的成長其實並不好,畢竟兩個時代的人在觀念等方面存在不小的分歧。而且老人比較容易寵溺孫女兒,就容易讓孩子養成一些不好的習慣。而這些習慣一旦養成,就很難再改正過來了。
再後來,我叔叔娶了第二個老婆,而在他們還沒有孩子的時候,我的第二個小嬸對我妹妹還算可以,但仍舊比不上親媽那麼好。其實這個時候,我的妹妹已經缺失了很多父愛和母愛。後來,我小嬸有了自己的孩子,還是一個男孩兒,就完全將妹妹僅存的那一點母愛感覺奪走了。小嬸無論是買零食還是買其他東西,一開始還會給妹妹買一點,但後來隨著時間的推演,乾脆就不給妹妹買了。叔叔又遠在外地上班,根本照顧不了家裡。妹妹無奈之下,總是往姑姑家跑,就為了能得到關注,得到關愛。
在這樣的生長條件下,妹妹逐漸養成了自私的習慣,而且特別敏感。總是想著給自己留下一些東西,生怕後面自己再沒有機會得到了。稍微有人訓斥她兩句,她就抵抗情緒特別嚴重。而且還很不愛笑,不愛主動跟人說話,總是偷偷一個人默默流眼淚。
所以,父母離婚對於孩子的影響是巨大的,一定要慎重!
6. 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有多大
其實父母離異給孩子帶來的傷害真的很大,很容易影響孩子的性格,很多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更懂事,因為他們會提前的成長起來,想的也會比同齡的孩子更多,做事也是更加成熟穩重的,卻也更讓人心疼。
但無論單親還是雙親,孩子是怎麼樣的還是要看具體情況的,不能一概而論的。一起來看看以下因為父母離異而很容易形成的這幾種類型的孩子。
3、 一蹶不振
有些孩子的性格本就比較內向甚至孤僻,不喜歡和別人溝通但是自尊心異常的強,在受到父母離異的打擊之後很容易一蹶不振,因為父母離異會讓他覺得自己是低人一等的,自己是沒有發言權的,他們會變得比以前更加孤僻,更加寡言少語。
7. 父母離婚對只有1歲孩子的將來有什麼影響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有個叫張靳的87年的海克機床上班,孕晚期就和女網友瞎聊給打10萬元錢,妻子生完孩子才發現他不正經出軌,坐月子期間身體虛弱不好受得了產後風濕,不給拿錢治病人跑了,你說這時候小孩都出生了,你說願誰,不正經沒有責任心的人終究有報應的。
8. 父母離婚對孩子會造成什麼影響
第一,法律雖然保護公民的離婚自由,但並不是對離婚自由沒有限制,不是說離就離,准予離婚是有原則的,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道德規范。在審判實踐中,既要保障離婚自由,又要反對輕率離婚,其目的就是要求雙方當事人慎重對待離婚自由,夫妻間發生矛盾是難免的,雙方都應該珍惜夫妻間的感情,就應該對家庭、對社會負責任。
也就是說,該案例的提問者不要隨便就提出離婚,應該本著對家庭,對孩子負責的態度,對待自己的生活,處理好家庭關系。
同時,關於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或多或少會有的。這要根據夫妻二人的感情去確定。如果雙方感情已經到了非得離婚的地步,那麼就不要因為孩子而綁架感情。
第二,當事人必須清楚一點,即使雙方離婚,也不能疏於對孩子的管理和與教育。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規定,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規定,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9. 父母離異從小對孩子有影響么
父母離異對孩子或多或少都會有影響的,關鍵在於孩子跟隨一方的教育方式以及態度。不能從小讓孩子生活在仇恨中,培養他(她)時刻要用一顆包容的心去面對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