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年的人毆打父母構成什麼法律
故意傷害或者一般毆打的治安管理
界限是有沒有輕傷
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刺激,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即按《人體輕傷鑒定標准》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因此,在區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為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B. 打父母怎麼處理
1、民事賠償責任。打人者應該賠償被打者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行政責任。如果被打者的傷情在輕傷以下的,則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的規定,視情況予以警告、罰款或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
3、刑事責任。如果被打者的傷情在輕傷以上的,則根據《刑法》的規定,打人者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C. 兒子打父親是什麼行為
畜牲行為
D. 兒子打父親是什麼行為
不能那樣的,不孝
E. 敢打父母的都是什麼人
是,我是神經病我是人渣我腦子是不正常得了吧,我今天就把老頭子狠狠的教訓打他個四腳朝天,為什麼打他?他為什麼進看守所為什麼出來後沒滿一年又准備參賭,?是誰在背後幫他還的債,他還誣陷是我們害他的是我們慫恿他的,從他進看守所哪天,我全家都被他蒙在鼓裡,直到電話打來!之前還以為他失蹤了!短短一個多月敗了20萬農村田產幾乎全部賣完高利貨負債10萬,敗的20萬是欺騙家庭給他用房子貨來的,我家沒什麼背景也沒什麼出息這輩子只求安心過日子為什麼都不可以?我估計這輩子一個普通家庭你叫他拿個幾十萬存款,大多數是拿不出來的估計也見不到這錢有多厚,而且你們賺的錢是可以自己花自己用的,我家賺的錢是用來還債的,連花得資格都沒有,你能接受每天一早起床就多了個2萬在頭上飛嗎持續7天!我從沒在父母面前說過我孝順我因為我知道我做不到,但我能保證他們安心享受余年,偏偏家裡出賭鬼,是大賭鬼害人精,家裡唄他這一敗,生活水平倒退5年,全家打工都是還債的,現在是雞飛狗跳,你說我沒良心進沒良心吧,像我這種家庭真的是心累,老媽當初知道此事,住院半個月,差點就駕鶴仙遊了,他在看守所還拚命的找家裡要錢,病好後,每天都起早貪黑的做,這一年來,我,我媽我哥,睡眠不超過4小時,輪流換班,他倒好在看守所的日子拚命的要錢在裡面不僅沒瘦反而長胖了10斤,他60多歲老人,沒人打他,他在裡面居然還認識了幾個老頭,外面累死累活想辦法還債,他在裡面享受,享受完了回家害人搬弄是非,什麼債務都不用他還,!好多我不想說了,你說我人渣就人渣把,我實在是受不了了,我打你又怎了,我今天打他,要是在瘦點刺激我就真打死他了,大不了陪他一起死,在黃泉下我還要繼續打他,我媽在攔著我,不然真想弄死他!
F. 孩子打父母是什麼行為
法律分析:從法律上來說,是故意傷害行為,如果構成傷害,可以入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G. 一個成年人多次辱罵自己的父母是什麼行為
是不孝順的行為,父母把我們養大已經很不容易,他們不期望我們多有成就,只希望我們自己過得好就行了,辱罵父母真的是太不對了
H. 兒子打罵父母應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孩子最害怕什麼?玩具丟失了?還是好吃的沒有了?都不是,孩子最擔心最害怕的都與父母有關,你們才是孩子心中最重要的。多看看孩子擔心的事,然後以後注意不要再犯,別再傷害了孩子的心。
爸爸媽媽吵架了
曾有一家兒童心理研究機構對3000餘名學齡兒童進行了一次心理狀況調查,其中有一條是「你最怕爸爸媽媽的是什麼」,回答得最多的是:「我最怕爸爸媽媽生氣,怕他們吵架」。
有一個答卷寫得很生動:「我最怕爸爸生氣,他生氣的樣子可凶啦!把媽媽都氣哭了,我嚇得像一隻小老鼠,心裡直撲騰,飯也吃不下去……」
爸爸媽媽又發脾氣了
孩子簡直像極了蠟筆小新,又在惡作劇了,當你都催了十遍他還是不動窩的時候,勞累了一天的父母往往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孩子吼了起來。
對孩子發脾氣,確實會讓孩子害怕。在恐懼中,孩子那些讓父母心煩的行為暫時看不見了。但他會怎麼樣呢?有這樣幾種可能:
乖乖地聽你指揮,你讓干什麼,就干什麼;
他被嚇呆了,愣在那兒不動;
大哭起來,不會再干你不希望他乾的事,也不去干你想讓他乾的事;
學著你的樣子,也發起火來,把你心愛的花瓶扔到了地上。
孩子對人的情緒是十分敏感的。因此,父母發脾氣,也一定會影響到孩子的行為和情緒。
但是,孩子還弄不清,父母為什麼發脾氣。也就是說,在很多父母發脾氣的時候,孩子雖然停止了父母所不期望的行為,但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在生活中,最好不要向孩子發脾氣,但如果真的一不小心向孩子發了火,發完脾氣後,最好向孩子解釋清楚,孩子的問題到底是什麼,該怎麼做,同時還要通過行動讓孩子感受到你的關心和愛護。
可能的話,發脾氣前最好提出預警,如:「我都快忍不住要發火了,你能趕快……」,「今天我心情不好,你最好別……」。但是決不能因為發脾氣後的內疚,就放鬆對孩子的要求,該堅持的必須堅持。
在客人面前指責孩子
人來客往,親朋好友相聚,談論各自的孩子,常常成為重要話題之一。
很多父母喜歡在眾人面前揭自己孩子的短,似乎是在向別人訴苦,說自己教育這樣一個孩子多不容易。
但孰不知,自己只顧著吹毛求疵地指責他的短處,這無形中,讓孩子覺得自己什麼都不行,沒人賞識他,例如學習不行,長相不行,交際不行,幹家務不行,讓家人為他受累,也覺得父母對自己不滿意,和父母逐步疏遠。
從以上七件孩子害怕父母做的事中不難看出,孩子心目中的好父母、好家庭,應該有友愛、輕松、寬容、民主和活潑的氣氛。相反,他們最頭痛的是氣氛冷淡、緊張、沉悶、專橫、毫無生氣的家庭。
I. 奧打父母是什麼行為
1、如果情節惡劣,可能構成虐待罪:
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
2、如果損害父母身體的行為,已造成了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即輕傷以上,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毆打父母的人,誠如樓上所言:是禽獸不如的行為!必須優先遭雷劈!
4、毆打父母的人,上街必須帶盔,因為無臉見人,還可能被人白眼致死!
5、發現毆打父母的人,必須上前阻止!而且大聲告訴他:我們絕不允許!
6、如果你想幫助這樣人改頭換面,請你幫忙分析一下原因,再有針對性的幫助解決,畢竟孩子剛出生時,肯定不是這樣的。
臨場處置要冷靜,但馬上分離雙方是首選,家庭矛盾不宜激化,血緣永遠是扯不斷的!家,和為貴!親不親總是一家人!
J. 打父母是什麼行為
是不孝,敗壞家風的事情,簡直就是人渣,即使是小孩也不能原諒,如果是孩子的話,一定要好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