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規范服務內容有
法律分析:1、每年進行一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體檢、健康咨詢指導和干預等;2、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3、體格檢查;4、輔助檢查;5、告知居民健康體檢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⑵ 社區養老服務的內容有哪些
社區養老服務主要包括:
1、上門服務。上門服務指的是照護人員親自去老人家里提供生活照護一類的服務。服務的老年人大部分都是行動不方便,無法自理,失智老人等。一般來說,上門服務的照護人員可以按照老年人的要求,決定是全天上門服務還是白天的上門服務;
2、 日間照料。日間照料指的是照護那些白天子女需要上班沒有時間照顧老人,而老年人無法自理或者自理有困難,需要在白天提供照護服務。提供日間照料分為多種形式,有些需要上門一對一單獨服務,而有些社區或者養老機構則會開展類似日間照料中心,將那些需要白天需要照護的老人聚集在一起,集中提供生活照護或者醫療康復等日間服務。
3、定製服務。定製服務指的是根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往往會有不同的需求,根據不同需求而提供的定製服務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有些老年人生活無法自理,無法自己洗澡,就可以專門定製上門洗浴服務;如果家中沒有人做飯,可以專門提供做飯服務,有很多社區的「長者食堂」也可以提供這種服務;家中老年人孤單,沒有傾訴對象,就可以提供心理關愛服務。
4、子女照料,除了以上這些內容之外,如果子女有時間,可以選擇照顧老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