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多少,敬老院工作人員的職責是什麼
在現代的生活中,我們大家應該是都知道,敬老院的普及解決了很多年輕人工作忙沒時間照顧老人的難題,很多的空巢老人也能夠有得照顧,但是這樣的壓力就給了敬老院的工作人員,他們有著自己的職責,有著自己的工作崗位。② 敬老院會計招聘條件
1.敬老院來里做會計要求不會太源高,因為業務比較簡單,好學:
2. 養老院主要是收入(主要來自投資方、贊助方和政府補助)、成本(服務人員工資、入院者飲食起居費用、必要的建設費用等),以及管理費用(日常辦公開銷)
3.、如果主要是運營收入為主,科目可以按小企業設置;如果主要靠政府或贊助方投入,可以按民間非營利組織設置。但都有以下主要會計科目:
1). 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其他應付款、政府補助收入、其他收入、捐贈收入、成本費用、經營支出、管理費用、經營結余、應交稅金等。如果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還要加上非限定性凈資產和限定性凈資產兩個科目。
明細科目可以在不違背會計准則的前提下自己設定,如管理費用,可以下設辦公費、差旅費、修理費、交通費、水電費等等;存貨可以按物品名稱設置明細;應收或應付款可以按對象設置明細。
2).明細賬可以設置一本,也可按收入、支出、凈資產設置幾本,主要看業務量和你們的需要。但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不可少。
③ 敬老院招聘面試題
敬老院的工作非常辛苦,如果沒有吃苦受委屈的思想准備,也不好乾。
從事這個崗位,你主要是換位思考,對方會要求你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標准呢?
我認為,主要包括以下五點:一、身體健康,無傳染病,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二、心理健康,能任勞任怨,承受能力強,性格開朗隨和。三、有必要的專業技能,如推拿、按摩、針炙等。四、有愛心。對自己家裡的老人有耐心、有孝心。五、家庭內部關系和諧,家人支持你來敬老院工作。
面試的題目,萬變不離其中,都是要考察你上面五個方面的東西。結合你自己的經歷,把以上五個方面的事情考慮清楚、表述清晰,通過面試沒有問題。
④ 敬老院招聘了兩個員工70歲的符合國家政策嗎
我覺得不符合。
一般國家認定有勞動力的年齡是16--65歲,超過65就是沒有勞動力的人員了。這個敬老院招聘的都是70歲的人了,已經沒有勞動力了,是不符合規定的。
⑤ 在公辦敬老院工作十二年不幹後,沒有勞動合同應不應該有相關待遇,。
勞動者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一、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⑥ 養老院工作崗位有哪些
你可以去養老院當護士,或者是做護工,給老人擦身體呀,喂飯吶,也可以在那裡當醫生,也可以當收費員。
⑦ 敬老院炊事員辭職是否要補償,補償標准按什麼執行
一、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