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齊齊哈爾市醫保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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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攜帶《暫住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或戶口、異地購房證明等證明材料,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辦理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申請手續。辦理申請手續後,需在異地選擇兩所綜合醫院作為本人的異地治療醫院,其中一所為三級醫院,一所為二級醫院。
門診:在異地居住的退休職工在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審批後,拿著個人賬戶存摺領取登記單,到與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簽訂協議的郵政儲蓄銀行開辦賬戶,銀行把登記的賬號反饋給醫保中心,經醫保中心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銀行再把登記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撥付到所登記賬戶內,一個月撥付一次。這樣在異地居住的醫保人員取出折內資金就可以在外地買葯和在門診看病了,再不用為報銷這部分費用而奔波。
在審批有效期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按哈爾濱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報銷。未辦理登記備案,在非指定醫院就醫,以及超出有效期發生的住院醫療費,醫療保險基金將不予支付,這三種情況,異地長期居住的參保人員需格外注意。
報銷所需材料
1.醫療費收據
2.全部醫療費用明細(含具體診療項目、葯品費用、數量和單價)
3.病歷復印件(首頁、病程記錄、醫囑輔助檢查報告單,並加蓋醫院住院專用章)
4.異地居住人員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