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辦理養老院的營業執照
辦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稱,
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審核時間為1-3個工作日,核名通過繼續下一步,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資料
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在5-15個工作日後,會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 領取執照
提前預約領證時間,當天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1)天津開辦營利養老機構條件擴展閱讀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說明;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Ⅱ 天津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促進養老機構的發展,規范養老機構行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置、服務與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住養、生活護理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第三條發展養老機構應當堅持政府投入、扶持與社會支持、參與相結合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多種形式的養老機構,捐資、捐助支持養老機構的發展。第四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人口老齡化和養老服務的需求狀況,制定養老機構設置規劃,並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第五條市民政部門是本市養老機構的行政主管部門。各區、縣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發展和改革、城市規劃、機構編制、建設、財政、稅務、價格、工商、公安、衛生、勞動保障等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養老機構的發展和管理工作。第六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對扶持與發展養老機構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七條養老機構協會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養老服務業自律機制,制訂並組織實施本行業的行規行約,對違反協會章程或者行規行約、損害行業整體利益的會員,採取相應的行業自律措施;
(二)代表本行業向有關國家機關反映涉及本行業利益的事項,提出有關建議,參與有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的制訂;
(三)開展行業統計、培訓和咨詢,出具行業證明文件,促進國內外的交流與合作;
(四)協調養老機構之間及養老機構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的爭議;
(五)其他行業自律、服務、協調等活動。第八條養老機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第九條養老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辦人是單位的,應當具備法人資格,申辦人是個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符合養老機構的設置規劃;
(三)有與其收住規模相適應的資產;
(四)有與其收住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和服務設施,並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 (建標〔1999〕131號)及消防、衛生防病、供熱、防暑降溫等要求;
(五)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機構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第十條申請設置養老機構應當按下列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一)利用非國有資產開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申辦人取得民政部門的批准文件後,到開辦地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利用國有資產開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申辦人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規定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三)開辦營利性養老機構,申辦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與境外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開辦養老機構的,在辦理登記手續前,申辦人應當經市民政部門、市商務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第十一條養老機構變更登記事項、申請注銷登記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手續。養老機構解散申請注銷登記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原有資產進行清算處理,並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第十二條開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利用國有資產開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在開業後10日內將養老機構的章程、管理制度以及機構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基本情況報所在地區縣民政部門備案。養老機構備案後,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需要辦理變更、注銷登記手續的,應當重新備案。第十三條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養老機構管理規范,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膳食、生活護理、心理康復等服務。第十四條入住老年人應當遵守所住養老機構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第十五條養老機構應當與老年人及其托養親屬或者托養單位(以下簡稱托養人)簽訂入住協議。協議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托養人的姓名(名稱)和地址;
(二)服務內容和方式;
(三)服務收費標准、費用支付方式和預付款數額;
(四)服務期限和地點;
(五)雙方當事人、托養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七)違約責任;
(八)雙方當事人、托養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Ⅲ 想開一家民辦養老院需要什麼硬體設施需要多少投資
如何申辦養老院
一、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Ⅳ 2022年天津私人開辦養老院80張床位需要多大面積
建築面積:≥40㎡/床,用地面積:50~70㎡/床。
養老機構床均用地面積,城市新區一般為40~50平方米,原則上不超過60平方米:老城區一般為30~40平方米,原則上不低於25平方米。
居住的床位數在10張以上,必須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所。
Ⅳ 天津開辦民辦養老院條件
市民政局網站會有申辦資料下載,不行就到行政服務中心民政窗口咨詢。100張床位以下到區回民政就答行了。超過100張要到市局。建議可以分批申辦,先到區局申辦程序簡單,等實際入住老人多了再去市局增設床位數,會方便許多。
設立養老院可以享受建設補貼,分為新建和改建,金額差很多,要用好政策。最好要選擇在養老機構空白區域設立,那樣政府機關會很主動服務,相反你的難度會很大。
Ⅵ 個人承辦養老院國家有什麼政策(天津詳細點謝謝)
第一步:籌建前審批
申請條件:1、申辦人為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2、社區配套型養老機構,建設規模不低於10個床位;基本保障型和大型綜合性養老機構不低於30個床位。3、有與興辦社會福利機構規模和服務內容相適應的建設和營運資金保證;4、選址應當符合城鄉建設規劃要求,靠近社區、交通便利、環境良好;建築設計符合收養對象特點;5、其他條件。
屬地辦理: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按照屬地原則向擬建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提出申請。1、擬設床位數在300張(含300張)以內的,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報市、州民政部門備案。2、擬設床位數在300張以上的,由市(州)民政部門審批,報省民政廳備案。
申辦結果:經審批同意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民政部門發給《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籌建期限為1年,逾期未開工建設的,自行失效;不同意興辦的,將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二步:開業申請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批准申辦的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開業。
申辦結果: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優惠政策
1、財政資金補貼。對新建的社會化養老機構,按照每張床位10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對利用社區設施、自有資產改(擴)建的社會化養老機構,按照每新建(增)一張床位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對社會化養老機構收住成都市戶籍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標准給予服務性床位補貼。
2、相關費用減免。社會化養老機構服務性用水、用氣價格與居民用戶同價並免收配套費,生活起居用電價格按照居民用電標准執行。基本保障型養老機構建設項目的基礎設施配套費予以全免;社區配套型和大型綜合型養老機構建設項目,對其養老服務設施部分建築按50%收取基礎設施配套費。
Ⅶ 天津2022年開辦養老院補貼政策
一、補助補貼態前政策(一)養老機構
1.一次性建設補貼
由社會力量投資新建或購置建設並形成產權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15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由社會力量投資改擴建的新增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床位,給予每張床位6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2.床位運營補貼
對公建民營、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非營利養老機構和接收經濟困難且高齡失能老年人的營利性養老機構,對收養生活自理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床位,每月給予每張床位補貼100元;收養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自理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床位,每月給予每張床位補貼300元。
政策依據:《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關於調整養老機構補貼標準的通知》(津民發〔2014〕57號)、《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關於調整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標准猛高的通知》(津民發〔2019〕45號)
(二)照料中心
3.照料中心運營補貼
參加運營機制改革試點的照料中心,採取購買服務或服務外包方式,引進社會組織、企業或養老機構負責照料中心的運營工作。按照平均每個試點照料中心每年12萬元的標准,給予運營補貼。
政策依據:《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關於擴大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運營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津民發〔2015〕52號)
4.社會力量興辦照料中心運營補貼
社會辦照料中心經年度評估合格後,按照建築總面積每平方米400元的標准,由區財政給予運營補貼,每個試點每年最高不超過12萬。
政策依據:《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關於開展社會力量興辦社區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試點的意見》(津民發〔2018〕34號)
(三)老人家食堂
5.老人家食堂運營補貼
本市戶籍80歲以上或本市戶籍60歲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級為重度的老年人(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時暫不享受助餐補貼)在自願申請的前提下,給予每餐3元的助餐補貼。助餐補貼不發放現金,通過助餐價格優惠的方式體現。為老年人每發放1次助餐補貼,給予老人家食堂2元的運營補貼。
政策依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老年人助餐服務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2019〕30號)
二、優惠政策
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在社區利用公建配套設施開展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租金。對於空置的公租房,可以免費供社會力量在社枝閉尺區開展為老服務。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有關部門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
政策依據:《中共天津市委辦公_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的通知》(津黨辦發〔2019〕23號)、《市發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關於養老服務機構電水氣熱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16〕452號)
三、金融支持(一)保險保障
我市將承擔護理服務的養老機構、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承包運營照料床位機構)和開展社區延伸服務的養老機構等,納入養老床位綜合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市級財政負擔。
政策依據:《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財政局關於在我市開展養老床位綜合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津民發〔2016〕32號)
(二)中國銀行的金融支持
1.專項信貸額度支持。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設立20億元專項養 老信貸額度,根據企業情況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貿易融資 等融資服務,用於企業支付租金、員工工資、日常經營_購、購買自建改 建經營場所、購買專用養老服務設備等需求。
2.其他支持。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還提供專屬融資產品服務、優先受理快速審批、降低服務收費標准、降低服務收費標准、提供線上金融便利服務、多元化挨-供綜合解決方案、全球化搭建跨境撮合平台、積極參與政府智慧養老平台建設、積極參與政府智慧養老平台建設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