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農村的想辦家庭式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個人申辦養老院的條件
根據國家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都可以提出辦院申請。開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有固定的服務場所(30張床位以上)、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有合適的機構名稱、完善的章程和規章制度;配備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符合衛生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申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明、固定住址、聯系方式等);擬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擬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固定場所(房屋、土地權證)的證明和規劃許可證件。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請,由市民政局進行審批。如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
如何申辦養老院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 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資料來源於養老信息網:《個人申辦養老院的條件》,僅供您參考使用,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 我是農村的想辦家庭式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個人申辦養老院的條件
根據國家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具備以下條件的個人或組織可以申請開辦養老院:
1.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
2. 固定的服務場所(30張床位以上)、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3. 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滿足《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的要求;
4. 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5. 合適的機構名稱、完善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6. 配備與服務規模相匹配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需符合衛生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需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申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時,申辦人應向市民政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 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明、固定住址、聯系方式等);
3. 擬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 擬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固定場所(房屋、土地權證)的證明和規劃許可證件。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需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
如何申辦養老院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具備相應條件的個人或組織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 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合法申辦人需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提交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等。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符合民政部門批准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應具備固定的服務場所、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的設施、相應的開辦經費、完善的章程和規章制度、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等基本條件。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提交申請報告、籌辦批准書、服務場所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審查意見書、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等。
民政部門將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在30日內對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請注意,以上信息供參考,具體開辦養老院的條件和手續可能會有所變動,建議咨詢當地民政部門獲取最新信息。
可以啊,現在的農村生活水平比以前好的多,而且農村空氣環境好。農村老年人口多,收入水平低,居住分散,城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差距明顯,導致農村養老服務一直是養老服務的重點和難點。能否實現政策目標,發展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養老服務,不僅對中國意義重大,而且對世界,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有很強的示範作用。
據當地估計,機構主要為殘疾、半殘疾、老年公民和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占老年人總數的3%至4%。大多數老年人選擇在家養老,也就是說,老年人住在家裡,但社會服務進入家庭。鼓勵和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包括養老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省份,特別是廣東和福建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根據非營利養老機構的性質,香港的養老服務提供者也可以享受發展養老服務的優惠政策。
4. 我想在農村裡,自家辦個養老院,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
按相關法律規定,養老院屬於社會福利機構,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可以按規定進行辦理。
相關法律規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棄嬰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機構。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二)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擴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結《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5. 農村家庭養老院10個床位國家給補貼嗎
農村家庭養老院床位補貼的具體情況,主要取決於床位的數量和老人的自理護理狀況。目前,國家對於建設床位的補貼標准為每張床位2000元,這是針對床位建設的初期投入。對於老人自理護理情況的補貼,則需要根據具體政策來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最終的補貼政策還需參考當地民政局的相關規定。因此,建議您前往當地民政局進行詳細咨詢,以便更准確地了解相關補貼信息。
不同地區的補貼政策可能存在差異,因此了解當地的具體政策非常重要。此外,除了國家的補貼政策,地方性政策也可能有所補充。建議您聯系當地民政部門,獲取最准確的補貼信息。
農村家庭養老院的床位補貼,不僅涵蓋了床位建設的初期投入,還可能包括老人的護理補貼。這些補貼的實施,能夠有效減輕家庭養老的經濟壓力。因此,了解並申請相關補貼政策,對於農村家庭養老院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總之,想要了解農村家庭養老院床位的補貼情況,建議您首先咨詢當地民政局,獲取最准確的信息。同時,也要關注地方性政策的補充,以便更好地享受國家和地方的補貼政策。
6. 農村辦養老院有什麼政策支持
有。
法律分析:在農村開養老院國家有補貼。補貼項目包括:一次性建設補貼、床位運營補貼、小額貸款與擔保、按揭貸款貼息。
對自建養老機構床位數在50張以下、符合有關部門規定資質條件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並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襲大型每張床位不少於4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自建養老機構床位數在50張以上(含50張)、符合有關部門規定資質條件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並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租賃經營其合同拍猜期在5年以上,符合有仿改關部門規定資質條件的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並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給予每張床位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