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因為我們都很少在家,我姥爺就想進入養老院。我想了解一些關於養老院的法規。一般性的就可以。
農村敬老院章程
一、堅持以人為本,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二、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提倡敬老院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人員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三、敬老院供養人員要遵守敬老院的規章制度,樹立以院為家思想,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
四、供養對象入院和出院按照相關要求辦理入院和出院手續。
五、敬老院經費來源為農村五保供養金和政府支持,院辦經濟收入和社會捐贈為必要補充。
六、敬老院要經常組織院民學習有關方針、政策,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加強院民思想教育,提高院民思想覺悟。
七、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負責全面工作。工作人員根據需要和規模配備,一律實行聘用制。
八、敬老院建立健全各項內部民主管理和服務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職責,做到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准化。
九、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十、敬老院要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增加經濟收入,改善院民生活。院民應參加院內力所能及的勞動。
十一、對在敬老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章敬老院服務工作準則
一、堅持「一切為了五保對象,一切服務五保對象」的以人為本服務理念。
二、以健康長壽為中心,以思想活躍起來、身體活動起來為基本點。
三、視院民為父母,強化責任,精心服務,吃苦耐勞,敬業奉獻。
四、堅持做到「三不」、「四勤」:對院民的合理要求不推諉,對特殊性格的院民不厭煩,對殘疾院民不歧視,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五、做到「五輕」:說話輕、關門輕、動作輕、走路輕、搓澡輕。
六、盡好「五心」:服務熱心、解釋耐心、觀察細心、護理精心、聽意見虛心。
七、落實「七點」:微笑露一點、嘴巴甜一點、做事多一點、理由少一點、肚量大一點、脾氣小一點,效率高一點。
八、力爭六個「第一」:以院為家為第一起點,愛崗敬業為第一責任,以人為本為第一原則,院民需求為第一信號,院民利益為第一考慮,院民滿意為第一標准。
第四章敬老院工作人員守則
一、不陽奉陰違,損人利己。
二、不違反院內各項規章制度。
三、不先斬後奏,堅持先請示後匯報。
四、不搞個人特殊化。
五、不擅辦收養人員入、離院手續。
六、不搞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
七、不貪污、挪用、多吃多佔供養人員生活經費。
八、不強迫收養人員參加院內體力勞動。
九、不打罵、刁難、虐待、歧視供養人員。
十、不搞鋪張浪費。
第五章敬老院院民守則
一、積極參加院內的各項活動,自覺遵紀守法,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做到以院為家。
二、尊重領導,服從管理,搞好團結,友好相處,互相關心,互相幫助,爭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維護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生活用品擺放要服從院里統一規定。
四、講究個人清潔衛生,注意衣著整潔,保持健康良好的精神狀態。
五、愛護院內設備設施,不隨意塗畫或張貼。
六、不浪費糧食,節約用電、用水、用錢。
七、不準在院內從事封建迷信及宗教活動,不準外出乞討、撿垃圾等。
八、不賭博,不飲酒酗酒,不罵人吵架,講文明,講禮貌。
九、外出走親訪友履行請示登記手續,不經院方同意,不得私自外出。
十、積極參加院內力所能及的勞動,自覺鍛煉身體,促進身體健康。
第二篇管理制度
請銷假制度
一、敬老院工作人員、供養人員外出,必須請假,未經批准不得離開。
二、供養人員、工作人員請假由院長批准,院長請假由鄉(鎮)政府分管領導批准。
三、供養人員經批准外出,工作人員應交代注意事項,需使用證件的,發給有關證件,歸院後交回有關證件。
四、請假外出必須如實說明請假原因,到什麼地方,找什麼人,以便有事及時聯系和查找。
五、工作人員請病假要持有正規醫院診斷書,因特殊原因休病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報請院長批准。
六、請假外出期間,參與非法活動和出現違規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
七、外出人員歸院後應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經批准後方可續假。未經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歸的,應予以批評教育。
考勤制度
一、堅持每個工作日進行考勤,工作人員上班後,主動簽到,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上班15分鍾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鍾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三、以月為計算單位,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曠工一天扣10元。曠工或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四、採用適當形式對工作人員出勤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應與評先、評優、獎金等掛鉤。
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規劃部署,使安全工作貫穿於生活、管理的全過程。
二、認真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學習治安法規,安全常識,增強工作人員和院民的安全防範意識,做到知法、守法、善於用法,提高依法管理敬老院的能力。加強與本鄉鎮派出所、應急民兵分隊的聯系銜接。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落實到人,法人代表負總責。
四、按規定設置應急照明、電器設備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安全門和安全疏散樓梯暢通。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並定期檢測,平時加強保管,確保完好。
六、嚴禁在宿舍點明火,嚴禁使用炭爐,嚴禁個人私拉亂接,防止失火、觸電等安全隱患的發生。
七、院民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院民所帶現金或其它貴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員代管,但手續要齊全。
八、嚴格執行食堂有關操作規范,切實做好消毒工作。廚房內刀具由專人保管、存放,嚴禁炊事員外的院民進入廚房。嚴禁采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防止疾病傳染、食物中毒。
九、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預防火災事故、觸電和雷擊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煤氣中毒事故、夏季中暑事故、冬季凍傷事故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財務管理制度
一、五保人員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專賬管理,嚴禁挪用公款,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理由將公款借給或變相借給個人。
二、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所有開支均需報院長審批,院長在財務開支審批中,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辦事,重大支出需院務委員會集體討論,並報上級批准。
三、嚴格按照財政預算集中支付要求程序報賬。所有業務支出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法人代表審批,手續不全一律不予報銷。
四、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支出憑證(除老人生活費開支發票外)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嚴禁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收入的現金要及時准確存入銀行專戶,不得出現坐支現象。
五、對固定資產、各類庫存物資,要逐項逐件造冊登記,建賬立檔,定期清點;發放要有清單,做到有據可查。
六、堅持財務公開,執行收支兩條線,定期向院民公布財務收支情況,加強財務監督。
七、財務人員工作變動時,賬據必須列入移交。
衛生保健制度
一、建立衛生責任制,實行衛生區包干,對綠化區、公共場所、廁所的衛生由專人負責,院民住房內外衛生由院民自己負責,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衛生由護理人員負責。
二、個人衛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禁止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三、室內垃圾實行袋裝化,一律送往指定的垃圾池,不準隨意堆放。
四、搞好食堂衛生,嚴防病從口入,食堂要勤打掃、餐具要勤消毒,嚴禁購買和使用腐爛、變質食品。
五、對院民進行定期體檢,建立院民健康檔案。醫務室必須備有常用葯品。
膳食管理制度
一、每周制定食譜並公示,做到飲食科學,營養食療,葷素搭配,粗糧細做。保證院民飲食營養搭配合理,伙食標准到位。
二、保持食堂廚房、庫房等環境衛生清潔,做好防蠅、防蟑、防鼠、防霉變工作;餐具及時消毒,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開,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蓋好,保證貯藏質量,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垃圾及時處理,確保食堂衛生符合標准。
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有健康證,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潔,定期健康體檢,健康狀況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調離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
四、各類食品由專人采購,一切收支以原始單據為准,購置的各類食品均由保管員驗收蓋章或簽字後入賬,不得采購霉爛變質食物。
五、凡院內工作人員均不得單獨在食堂做飯,不得將食堂物品私自帶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六、凡患有傳染病的院民一律隔離,單獨就餐,餐具單獨消毒,傳染患者的餐具,不準帶入食堂。
七、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況一次,接受院民監督。
生產經營管理制度
一、敬老院要積極開展種植、養殖、加工等多種生產經營項目。鼓勵敬老院興辦經濟實體。
二、敬老院應根據生產經營項目,成立種、養、加工等若干生產小組,組織工作人員和有勞動能力的院民參加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對表現突出且有重大貢獻的院民給予適當獎勵。
三、敬老院要對生產經營進行成本核算。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及時入賬,專款專用,定期向院民進行公示,隨時接受院務會檢查監督。
四、敬老院生產經營收入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補充院民生活費用和醫療經費;再生產的投入;補充敬老院工作經費;後續建設及維修經費的不足;對先進個人進行獎勵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制度
一、敬老院突發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災害、食品中毒、火災、人為暴力事件。敬老院制定《敬老院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應急預案》,並與鄉鎮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相銜接配套。
二、出現突發公共事件後,敬老院院長要在第一時間現場處理,並立即上報鄉鎮黨委、政府。同時組織力量轉移安置院民,穩定院民情緒,防止轉移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確保院民生命安全。
三、隔離、保存疑似問題食品、疑似病例,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階段結束後,敬老院院長應當向鄉鎮政府匯報事件發生、發展、處置等詳細情況,總結處置工作。
物資采購與發放制度
一、嚴格履行物資出入庫手續,按發票憑證,嚴格驗收物資品名、規格、數量。若發現偽劣物品或規格、數量、價格不相符,應拒絕入庫;對驗收合格的物資立即辦理登記手續。
二、物資申領或發放,應由負責人簽章後方可憑證由倉庫保管員發放。
三、加強倉庫安全管理,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嚴禁煙火入庫,不準閑人入內。
四、物資管理要做到「三勤」和「三防」,即:勤整理、勤檢查、勤通風;防霉爛、防供不應求、防規格混雜。
五、做到厲行節約,修舊利廢。
第三篇工作職責
敬老院院長職責
一、主持院內全面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等,全面落實五保供養政策。
二、熱愛敬老院事業,樹立以院為家思想,努力把敬老院建設成環境整潔、管理規范、服務優質的精神文明窗口。
三、制定本院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逐項抓好落實;定期向鄉鎮政府或分管領導及上級業務部門匯報工作。
四、堅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和民主生活會,積極組織院民參與內務、生產、衛生、膳食等方面的管理。
五、加強自身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時事政治,教育他們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服從管理,遵紀守法。
六、抓好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團結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勤政廉潔,做好表率,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忠於職守、盡職盡力。
七、積極穩妥地發展院辦經濟,不斷增強敬老院的經濟實力,努力改善院內設施,提高院民的生活質量。
八、組織院民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九、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和使用。
十、抓好敬老院治安防範、安全保衛、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等工作,加強與上下級和有關部門單位的協調,制定相關應急預案。深入院民中了解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問題,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十一、組織對工作人員的考評考核和對院民的評比工作,積極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敬老院會計職責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院制度,認真編制本院年度收、支計劃,及時做好年度決算,當好院長參謀。
二、認真做好會計事項處理,按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做賬。財務做到日清月結,及時編制記賬憑證,做到科目准確,數字真實,憑證齊全。
三、及時清理債權、債務,並督促有關人員執行,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
四、做好財務檔案保管和保密工作,發揮財務監督和保障作用。
五、及時准確編制和上報各種財務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冊等檔案資料,做好社會捐贈物資、現金的賬務工作。
敬老院出納職責
一、按規定和制度負責辦理全院現金收付及銀行結算業務。
二、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得超過規定庫存現金,不得簽發空頭、空白支票。凡報銷憑證必須有經手、驗收、審核和領導簽字才能支付,否則可以拒付。
三、按規定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銀行賬、單,對未達款項及時查詢。
四、對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和完整無損,如有短缺要負責賠償。
敬老院護理服務人員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院民服務,聽從指揮、服從分工,做到態度和藹、耐心細致、熱情周到,視院民為親人。
二、負責院民房間的清潔衛生工作,做到窗明幾凈,空氣新鮮,衣物擺放有序、被褥疊放整齊,雜物放置有序,無蠅、無蚊、無異味、無破亂,地面牆壁整潔。
三、協助院民搞好個人衛生,定期為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拆、洗、曬衣被,督促並幫助院民洗澡、理發、梳頭、剪指甲,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四、對卧床不起、行動不便、飲食有困難的院民,要飯菜端到床前,喂飯、送菜、洗臉、洗腳、處理便溺,不嫌臟怕累。
五、協助院領導及時調解院民中發生的矛盾糾紛,引導院民團結友愛,互幫互助,樹立以院為家思想,做院民的知心人。
六、注意觀察和清除供養人員身邊的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敬老院炊事員職責
一、熱情為院民服務,熟練掌握烹調技術,做好茶水飯菜的正常供應,依據食譜,合理調配飯菜,確保按時供給。
二、每周食譜公布上牆,主副食品多樣化;虛心接受膳食管理委員會的監督,傾聽供養人員意見,妥善安排照顧好病號,盡量符合老人的膳食營養要求。
三、搞好個人衛生,穿戴工作衣、帽上班;定期檢查身體,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治療並向院領導匯報,暫時離開工作崗位。
四、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規定,做好餐廳、廚房內外的衛生工作,餐具定期消毒,擺放整齊,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五、負責食品倉庫、廚房、公用餐具、廚具的管理,隨時關緊食堂門窗,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六、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節約用電、用煤、用水,計劃用糧、用菜。
② 桐梓縣農村敬老院建設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敬老院是社會福利事業機構,由鄉鎮人民政府主辦並負責管理。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加大資金投入,實現符合五保條件的五保對象全部入院集中供養的目標。鼓勵有條件的村興辦敬老院,提倡社會力量興辦和資助敬老院。
第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其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民政部門是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業務工作的指導。財政部門負責落實敬老院供養經費。民政、財政、物價、監察、審計部門負責敬老院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入院與供養
第五條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優先接收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對象入院供養和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不得接收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入院供養、寄養。
第六條五保對象入院供養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訂入院協議。自費代養對象入院,由敬老院和代養對象或代養對象監護人簽訂自費代養協議,並提交體檢證明。?
第七條五保對象入院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村組應承擔的責任,供養對象財產處置辦法,敬老院和供養對象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寄養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入院條件,收費標准,入院後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醫葯費處理辦法,喪葬事宜,違約責任等。
第八條五保對象入院後,村組應配合敬老院繼續做好有關服務工作;供養對象去世,應實行火化,村組應協助敬老院,從簡料理後事。
第九條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的個人財產需要代管的,不動產由村組代管,動產由敬老院代管。入院協議中有財產處理條款的,按入院協議處理。
第十條敬老院供養對象的實際生活,應不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三章膳食管理
第十一條敬老院應注重供養對象的飲食營養,嚴格按照食品衛生要求操作,每周有食譜,並盡量滿足特殊供養對象的飲食要求。
第十二條每周食譜應根據供養對象的意見和要求進行調整。應吸收供養對象代表參與膳食物資的采購和驗收,伙食賬目要按月向供養對象公布。?
第十三條供養對象和工作人員不得在院內自設爐灶生火做飯。工作人員在院內就餐的,應與供養對象同灶,並按規定交納伙食費。
第四章服務與護理
第十四條敬老院應合理安排供養對象住房。對已入院的患傳染病的供養對象要進行衛生隔離。
第十五條敬老院應為供養對象提供熱情周到的日常護理,為生活不能自理的供養對象提供必要的特殊護理。
第十六條敬老院要強調親情服務,給予供養對象精神上的慰藉,組織供養對象開展學習和健身娛樂活動,落實供養對象的民主政治權利。
第十七條供養對象應團結互助,講究衛生,愛護公物,服從管理,盡量做到自主服務;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
第五章醫療保健
第十八條敬老院應設醫務室或診所,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醫護人員,備有常用葯品和基本的診療設備。
第十九條敬老院醫務室或診所應為供養對象建立健康檔案。依託當地醫療機構,每年為供養對象體檢一次,對患病供養對象要及時治療。
第二十條鄉鎮財政要設立專項資金,專項用於集中供養對象醫療費用的開支。敬老院也可從其他渠道籌集醫療專項資金。敬老院集中供養五保對象全部納入農村合作醫療,對患病住院的供養對象,其醫療費用經合作醫療機構報銷後仍有困難的,可由民政部門及鄉鎮共同承擔解決。
第六章基礎設施
第二十一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對敬老院建設進行科學規劃,並按照建設部《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要求,抓好敬老院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十二條國土資源、建設管理等部門應對敬老院的建設提供便利條件,並按規定減免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敬老院應選擇居住環境較好且通電、通水、通路的地方建設。要充分利用國有、集體閑置資產,可以採取改建、擴建、新建等多種建設方式。
第二十四條敬老院應合理分區布局。生活區、文化娛樂區、生產經營區的劃分應科學合理,符合功能需要。
第二十五條敬老院內外出入口及供養對象生活、活動場所應為老年人提供方便設施,並進行防滑處理。
第二十六條供養對象居室應有良好朝向、天然採光和自然通風。居室人平使用面積原則上不小於6平方米。居室應配備必要的傢具和生活用品。
第二十七條敬老院應合理設置衛生間、浴室和公用洗衣間等公共衛生場所。平房的公用衛生間應做到每棟一處,樓房的公用衛生間應做到每層一處,有條件的地方應盡可能在居室內設衛生間。
第二十八條敬老院要設立公共文娛、健身等活動場所。有條件的敬老院應配置適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
第二十九條敬老院廚房應能滿足供養對象供餐需要,保持衛生整潔。應有滿足供養對象進餐的餐廳並配齊桌椅,配備餐具消毒設施和食品保鮮設備。
第七章資金來源
第三十條敬老院資金來源包括:財政轉移支付的集中供養五保資金、鄉鎮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社會捐贈收入、院辦經濟收入、其他收入。
第三十一條縣財政按敬老院實際供養人數按月撥付五保資金,作為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生活費用,並設置專戶管理。
第三十二條鄉鎮財政應將敬老院工作經費、人員經費、建設經費及維修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縣財政及有關部門適當給予補助。
第八章生產經營
第三十三條敬老院應具備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要有能滿足供養對象生活需要的種養基地。組織有勞動能力的供養對象自願參加生產勞動,並適當給予獎勵。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按照《民政部辦公廳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民辦函〔2001〕9號)減免稅費。
第三十四條敬老院應對生產經營進行成本核算,並將生產經營情況定期向供養對象公布。
第三十五條敬老院生產經營收入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再生產的投入,補充供養對象生活費用和醫療經費,補充敬老院工作經費、人員經費、建設經費及維修經費的不足,經鄉鎮人民政府審定的生產經營獎勵開支。
第九章財產管理
第三十六條敬老院資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隨意處置。敬老院資產中如有國有資產,其資產處置方案須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才能執行。
第三十七條敬老院財務原則上由鄉鎮社會事務辦公室代管,會計核算與管理、各種憑證的取得、填制,賬務的處理,報表,均應符合《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
第三十八條敬老院的大額開支應經院務管理委員會討論,必要時報鄉鎮人民政府審定。
第三十九條敬老院財務收支情況應按季度向供養對象公布,並接受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
第十章組織建設
第四十條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敬老院根據工作需要,設膳食管理、服務護理、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生產經營等若干小組,各小組人員由工作人員和身體健康、有一定特長的供養對象組成,並確定一名負責人。
第四十一條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院務管理委員會人數為5—7人,由全體院民和工作人員選舉產生,院務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全體委員選舉產生。
第四十二條院務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討論、通過敬老院的重大事項、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院長、工作人員和供養對象執行;討論審核並監督院內財務、重大維修和基建項目開支;對敬老院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進行監督;組織對院長和工作人員進行信任度測評;調解供養對象內部矛盾和糾紛;對敬老院的建設與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四十三條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院長、護理人員、保衛人員、財務人員、醫護人員、炊事人員等組成。工作人員可以專職,也可以兼職。
第四十四條敬老院工作人員應做到少而精。工作人員原則上按1∶10的比例安排,並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明確每個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
第四十五條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聘用或任命,但應徵求縣民政部門的意見。待遇應不低於社會同等崗位。
第四十六條敬老院院長同時接受鄉鎮人民政府的年度考核和院內供養對象的信任度測評。年度考核不稱職的,鄉鎮政府應當進行調整或解聘。院長離任前,應進行離任審計。
第四十七條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由敬老院聘任。敬老院工作人員的聘任堅持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四十八條聘用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應簽訂聘用協議書。
第四十九條院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和生產經營獎金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在任命(聘用)時確定,生產經營獎金根據敬老院生產經營狀況而定,在聘用時明確考核計算辦法。
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敬老院供養對象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由院長或院務管理委員會或上級管理機關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敬老院及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供養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虛報供養人數,冒領五保資金、醫療救助資金等財政性資金的;
(三)擠占、貪污、挪用敬老院資金及侵佔、違規處置敬老院資產的;
(四)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適應鄉鎮敬老院。村辦敬老院參照執行。社會力量興辦敬老院,按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有關規定》管理。
第五十三條敬老院可依據本辦法制定請銷假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膳食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醫務室管理制度、供養對象守則等規章制度。
③ 國家對關於敬老院這塊有什麼政策
第一,根據《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院》規定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方式包括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和年度運營補貼。一次性建設補助對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3000元的標准分三年給予補助,每年審核一次。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按每張床位2000元的標准分兩年給予補助,每年審核一次。年度運營補貼按養老服務機構入住滿一個月的老年人實際佔用床位數計算全年平均數,每年每張床位給予不低於200元的運營補貼。
《貴州省資助民辦養老院》明確凡符合資助條件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均可在每年的3月,向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申請一次性建設補助或年度運營補貼。凡獲得資助的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要與當地民政部門簽訂協議,五年內不得變更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非營利性質,不得改變養老服務功能,否則須全額退回資助資金。
省級民政、財政部門將定期對資助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弄虛作假、擠占挪用、騙取省級補助資金的市、縣,將在全省進行通報,並追回資助資金,同時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對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
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
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第四、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養老院申辦條件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3、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④ 農村人進敬老院房產歸誰
我國土地法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下轉讓買賣變更土地使用權。像孤寡老人進養老院房基地,沒有死前還是由老人代管,如果死了,由該區域的社區(村)代管。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第八條五保供養對象私有財產按照繼承法處理。不得將村民私有財產交給國家或者集體作為享受五保供養待遇的條件。
⑤ 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管理,促進敬老院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第三條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第四條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第五條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六條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
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第二章供養對象第七條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在沒有光榮院的地方可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第八條五保對象入敬老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經村民委員會)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定入院協議。
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第九條敬老院供養的各類人員(以下統稱供養人員)應當遵守院內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第三章院務管理第十條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敬強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十一條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點比例不少於二分之一。第十二條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第十三條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第十四條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第十五條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地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第四章財產管理第十六條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第十七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理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第十八條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第五章生產經營第十九條敬老院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興辦經濟實體,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第二十條鼓勵供養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經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第二十一條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和優惠。第六章工作人員第二十二條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敬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第二十三條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第二十四條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第二十五條敬老院應當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⑥ 農村敬老院管理細則
加大硬體投入,強化軟體建設,達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規范化、經濟多元化、環境園林化、生活多樣化、服務優質化,把敬老院辦成頤養天年的樂園。整理了農村敬老院管理細則,歡迎閱讀參考。
農村敬老院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全縣農村敬老院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維護農村五保對象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民政部《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陝西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敬老院是社會福利事業機構,服務對象是農村老年、殘疾或未滿16周歲的村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五保對象。縣級中心敬老院、區域敬老院,由縣民政局主辦並負責管理,鄉鎮敬老院、村安置點,由鄉鎮人民政府主辦並負責管理。
第三條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縣民政局是全縣農村敬老院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業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及管理。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敬老院供養經費及工作經費。民政、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負責敬老院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審計。
第二章 敬老院組織建設
第五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謹殲敬老院根據工作需要,內部設服務護理、膳食管理、環境衛生、安全保衛、文化娛樂、生產經營等若干小組,由身體健康、有一定特長的供養對象組成,並確定一名負責人。
第六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院務管理委員會人數為5-7人,由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七條 院務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討論、審議院內重大事項、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監督院長、工作人員對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審核並監督院內財務、重大修善和購置項目的開支;監督敬老院工作人員職責履行情況;組織對院長和工作人員進行信任度測評;調解供養對象內部矛盾和糾紛;對敬老院的建設和今後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三章 敬老院人事管理
第八條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院長、護理人員、財務人員、醫護人員、炊事人員等組成。院長、財務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在在職工作人員中選配(財務人員可兼任)。
第九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的配備,設專職院長1人,炊事員每30個供養對象配備1名,護理人員每50個供養對象配備1名。
第十條 炊事員工資按每位院民30元計算,護理人員工資按每位院民15元計算。
第十一條 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聘用堅持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聘用由鄉鎮人民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民政局進行監督。聘用工作人員年齡男性不得超過50歲,女性不得超過40歲。
第十二條 敬老院院長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的雙重領導以及年度考核、院民的信任度測評。其他工作人員接受則卜院民的信任度測評。
第十三條 聘用其他工作人員應簽定聘用協議並頒發聘書。
第四章 敬老院制度建設
第十四條 敬老院院長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以及相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定院內各項規章制度、敬老院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定期向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匯報工作;
(三)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和院民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時事政治,教育他們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服從管理、遵紀守法;
(四)堅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集院務管理委員會會議,徵求意見,接受監督;
(五)督促工作人員履行孫晌穗職責,依法維護院民合法權益;
(六)做好安全事故防範工作;
(七)遵守財經紀律,管理好敬老院資產;
(八)因地制宜發展院辦經濟,組織有勞動能力的院民開展健康性公益勞動。
第十五條 護理人員職責
(一)全心全意為院民服務,聽從指揮、服從分工,熱愛本職工作,熟練掌握專業技能;
(二)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不擅離職守,有事請假;
(三)認真做好護理工作。做到不怕臟、不怕累、對院民不耍態度、不說臟話,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四)協助院長及時調解院民中的矛盾糾紛,教育院民以院為家,做院民的知心人;
(五)負責院內清潔衛生工作,保持院容院貌整潔美觀;
(六)協助院民搞好個人衛生,經常為院民洗曬衣被,督促並幫助院民洗澡、理發、梳頭、剪指甲,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促進院民身心健康;
(七)住院院民的護理;
(八)協助院長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九)積極參加院內農副業生產、搞好院內環境綠化美化。
第十六條 財會人員職責
(一)負責敬老院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
(二)負責往來賬款的清理和收付工作;
(三)負責資產的清理和登記工作;
(四)按時報賬;
(五)按照《旬陽縣鄉(鎮)村敬老院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辦法》的要求,做好會計基礎工作。
第十七條 炊事人員職責
(一)熱情為院民服務;
(二)搞好食堂衛生。嚴格執行飲食和個人衛生制度,不帶病在廚房做飯,確保供養人員夏不吃餿、冬不吃冷,杜絕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發生;
(三)了解院民飲食習慣、身體狀況,科學制定食譜;
(四)熟練掌握烹飪技術,依據食譜,合理調配飯菜,做好飯菜供應,確保按時供給;
(五)協助搞好副業生產和院務管理;
(六)遵守院規院紀,自覺執行有關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醫護人員職責
(一)負責衛生知識宣傳工作;
(二)管理院民健康檔案;
(三)定期給院民檢查身體,負責院民疾病預防和初期治療;
(四)負責院內消毒防疫工作。
第五章 院民入院與供養
第十九條 院民入院自願,出院自由。
第二十條 五保對象入院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村組、本人和敬老院簽訂入院協議,明確相關責任和義務,落實喪葬事宜。未治癒的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入院。
第二十一條 供養對象本人要求出院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敬老院同意後按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二條 敬老院應建立院民檔案,檔案內容包括申請書、個人財產備案登記表、健康檢查資料、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照片及後事處理聯系人等與院民有關的資料,並長期保存。
第二十三條 五保集中供養包括以下內容:
(一)村組每人每年籌糧360斤,敬老院負責供給油、副食、日常用品等,滿足院民的一般生活需要;
(二)敬老院為院民配備必須的卧具及用品,每年為院民配發春、夏、秋、冬服裝,每三年更換一次床上用品;
(三)提供符合居住條件的院民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療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應給予照料;
(五)院民入院前敬老院與村組要落實好棺木,死亡後村組應協助敬老院做好喪葬工作;
(六)院民中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依法保障他們接受教育的權利。
第六章 膳食管理
第二十四條 飲食管理
(一)成立工作人員和院民代表參加的膳食管理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院民建議、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提高飲食服務水平;
(二)講究飲食營養,每半月制定食譜並適時根據院民的意見和要求進行調整,做到營養合理,葷素搭配,粗糧細做;
(三)建立膳食物資采購驗收制度,購買各種食品、疏菜均由炊事人員和院民代表驗收簽字入庫;
(四)逐日登記伙食情況,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單據為准,經手人必須簽字蓋章,日清月結,伙食賬目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
(五)院內工作人員不得單獨在食堂做飯,不得將食堂物品私自帶出;
(六)按醫囑做病號飯,注意患特殊疾病院民的飲食禁忌;
(七)院民伙食標准每人每月不得低於國家補助標准。
第二十五條 食堂衛生工作
(一)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安全法》,做好防蠅、防蟑螂、防鼠工作;
(二)保持食堂衛生、清潔。公用餐具用後及時消毒,廚房、操作間、餐廳堅持每天餐後及時清掃,每周一次大清掃,保持餐廳、廚房地面整潔,無油污;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開,放入冰櫃的熟食品要蓋好,無交叉污染;
(四)儲藏室整潔通風,無鼠。食品分類存放,防止受潮霉變;
(五)食堂工作人員須持有縣防疫部門檢查發給的健康證,方可上崗。具有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勤剪指甲、工作衣帽穿戴整潔等良好的衛生習慣。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杜絕傳染性疾病。
第七章 醫療與護理
第二十六條 院民全部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妥善解決院民的醫療問題。
第二十七條 敬老院與鄉鎮衛生醫療機構簽訂定向醫療服務協議,由醫療機構指定專人定期到敬老院巡診,院民患病時,做到隨叫隨到,妥善及時診治;每年為院民檢查身體一次,並建立院民健康檔案。
第二十八條 敬老院設立醫務室,備有日常用葯和基本的診療設備。
第二十九條 敬老院要強調親情服務,根據院民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護理要求,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護理。對生活有自理能力的院民,工作人員應督促其完成日常護理內容;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工作人員及有能力的院民幫助其完成日常護理並提供必要的特殊護理。
第三十條 院民患大病住院,需要護理時,敬老院要安排院民專門護理,住院的院民及護理人員按住院所在地生活標准發放生活補助。
第三十一條 敬老院文體活動
(一)根據院民身體狀況、興趣愛好,定期組織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豐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定期與院民交談,及時掌握每個院民的情緒變化;組織當地中小學校學生,定期不定期開展為院民送溫暖、送歡樂活動;
(三)敬老院要設立文化娛樂、健身等活動場所。娛樂室桌椅齊全,配有娛樂設施;有條件的敬老院應訂2種以上報刊雜志、配備適合院民使用的健身器材,經常組織院民開展健身娛樂活動。
第八章 喪葬管理
第三十二條 院民死亡安葬
(一)院民入院後,由所在村組落實棺木;
(二)院民死亡後,由敬老院安葬的,安葬費用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三)院民死亡後,由村組安葬的,敬老院負責支付村組2000元安葬費用;
(四)院民死亡購置衣物用品不得超過5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 預防火災、觸電、媒氣中毒事故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落實到人,院長負總責;
(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對火警隱患及時整改。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並定期檢測,平時加強保管,確保完好;
(三)電器線路的鋪設、安裝,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嚴禁私接電線和擅自使用電器;
(四)冬季取暖設取暖室,實行統一取暖;
(五)建立安全責任制。院長負責對院內設施、設備及安全隱患進行巡查,平時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報修。
第十章 生產經營
第三十四條 敬老院應具備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每個敬老院(安置點)鄉鎮人民政府要按每人不少於0.2畝標准協調和提供生產經營用地,無法提供用地的,敬老院可向當地群眾租地經營。
第三十五條 敬老院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發展適合本院的生產經營項目,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五保供養資金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敬老院鼓勵有勞動能力的院民自願參加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
第三十七條 敬老院應對生產經營進行成本核算,並將生產經營情況定期向院民公布。
第三十八條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挪用敬老院生產經營收入。
第十一章 財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敬老院資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隨意處置。敬老院劃轉撤並時,應當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清算,其資產處置方案須報縣民政局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敬老院資產中如涉及民政投入國有資產,其資產處置方案需經縣民政局報請上級民政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條 五保對象入院後,其原有財產和承包土地、自留地歸敬老院所有,可由敬老院委託村組、親友代管經營,也可變賣收入歸敬老院所有。
第十二章 敬老院資金管理
第四十一條 敬老院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五保供養資金,省、市、縣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社會捐贈收入、院辦經濟收入、其他收入。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二條 縣財政應按敬老院實際供養人數按月撥付資金,保證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生活費用。鄉鎮財政對敬老院實行專戶管理,設立專帳集中管理,敬老院定期報賬。
第四十三條 縣財政將敬老院工作經費、人員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並及時足額撥付。
第十三章 考核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對敬老院實行平時檢查與季度考評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第四十五條 每年對敬老院進行年度考核,按照《旬陽縣農村敬老院(安置點)星級評定標准》,設先進、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進行評定。其中每半年對敬老院工作人員考評一次。考評按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進行評定。
第四十六條 凡敬老院工作人員在工作考評中評定為稱職以上者,可續簽合同;凡年度考核不稱職,或在院民信任度測評中信任率連續兩次以上達不到70%以上的,鄉鎮人民政府應對敬老院院長予以調整,其他工作人員予以解聘。院長離任前,應進行離任審計。
第四十七條 在院民中開展爭創十佳優秀院民活動,十佳內容為:(1)服從管理;(2)公共衛生;(3)個人衛生;(4)居室衛生;(5)院民之間的團結;(6)院民之間互幫互助;(7)遵守院規院紀;(8)安全防範;(9)勤儉節約;(10)熱愛勞動。十佳院民評選活動每月評選一次,按每佳2元錢進行獎勵。
第十四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敬老院院民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敬老院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由院長或院務管理委員會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由鄉鎮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敬老院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按照管理許可權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一)虛報供養人數,冒領五保資金、醫療救助資金等財政性資金的;
(二)虐待、遺棄院民或者侵害院民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三)貪污、挪用、截留、私分五保供養款物及侵佔、違規處置敬老院資產,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四)有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院民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五十條 各敬老院要結合實際健全各項普法制度。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細則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⑦ 國家對敬老院的政策,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養老院屬公益性事業,按國家有關舉辦公益性的法律辦.優惠政策各地可能會有些差別的
敬老院政策
敬老院是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申報程序:1、村民本人申請;2、村委會審核;3、鄉鎮人民政府批准;4、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訂入院協議。(精神病、傳染病患者不得入院。)
財產處理:1、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屬國有、集體財產,由鄉鎮人民政府管理,撥給敬老院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鄉鎮人民政府及敬老院不得將敬老院的房屋、土地、設備等作其他用途抵押,不得改變其主要場地和設施的用途。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查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3、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集體為五保對象配發的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具用品,五保對象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自行處理。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4、未成年的五保對象,其個人財產任何人不得侵佔或變賣;其年滿16周歲停止五保供養時,其個人原有財產中如有他人代管的,應當及時交還本人。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其中兒童福利機構和涉港、澳、台或外資申辦的社會福利機構由市級民政部門審批。申
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⑧ 一位孤寡老人進敬老院生活,他的個人存款怎麼辦,是自己處理還是上交敬老院,還是被敬老院沒收,
一般情況是思維清晰的老人就自己管理,思維不清或者已經難以自理的有由家屬代管,家屬全權推給敬老院的由家屬或者社區授權給敬老院代管。
⑨ 養老院可以為老人提供哪些服務
養老院
我爸媽被我送去過廣東真情敬老院,不是不孝,是工作要長期出差,沒辦法,就送去了。不過爸媽在真情敬老院住的老開心,說沒有想到養老院是這樣的,像個快活的世外桃源,有山有水有魚有鳥,很多老人朋友一起玩。不舒服了有人照顧,照顧的還很體貼。所以不要被傳統的養老院把思維固定了,現在的養老院會越來越人性化的,不斷滿足老人被人照顧、養病、休息、有人作伴、老年生活豐富多彩等等需求,養老院不斷提供多樣化和人性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