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院入院
正規的養老院入院合同
養老院入住協議
甲方(養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入住人的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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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並理解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范》,為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
2. 有子女的老人進敬老院是不是叫寄養,怎樣寫寄養協議
因乙方年老生活困難,需生活護理照顧,自願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進入甲方院內住養,甲方經家訪後同意乙方入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經甲、乙、丙三方自願協商明確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系自費入住甲方院內的養老人員,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的擔保並承擔付費義務。丙方保證按時支付乙方在甲方住養院內期間所需要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入院住養 生活護理區,確定護理等級為 護理。
三、乙方入院按收費標准承擔如下費用:
1、月床位費 元。
2、月護理費(生活護理) 元。
3、月伙食費 元。
4、預收醫葯費 元。(出院結賬時多退少補,不計利息)。
5、乙方接到入院通知後,兩日內辦理入院手續,並交入院費用。
6、凡當月入住或離院結算者所交生活護理費、床位費入院時間不足半月的(即不超過15天)應以半月計算,超過半月的(即超過15天),按全月計算。(計算方式:以當月一日至十五日為前半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為後半月)。
7、以上各類費用均按先付後用原則由甲方收取。
8、甲方是非贏利性福利機構,乙方(或丙方)應按時交費。乙方若不按時交費的,則甲方按3%以天計算加收滯納金。
9、甲方的收費標准今後如經崑山市物價局批復調整的,則在批復生效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或丙方,自動調整本協議第三條款的相關數額。
四、甲、乙、丙三方責任:
1、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護理服務,不承擔監護人之法定義務。
2、甲方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和自理能力確定和變更護理等級並按規定向乙方(或丙方)收取費用。
3、甲方根據乙方剛入院時的身體狀況、處理能力等情況確定護理等級。若乙方(或丙方)提出異議,甲方可在一至三個月內,由醫務人員觀察測定後,再確定其護理級別。在觀察期內,如甲方發現乙方不適宜,或隱瞞疾病[例精神分裂、老年痴呆(影響他人)、心臟病(如不穩定性心絞痛、腫痛、嚴重皮膚病等)]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變更護理等級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或丙方。
5、甲方按不同的等級提供不同的服務內容,負責做好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護理工作。但由於護理范圍之外所發生的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6、乙方身體不適時應主動向護理人員陳
3. 入住養老院協議書
甲方(養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身份證號:
原單位: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系: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人姓名: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
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
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
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
,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
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
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並理解己方的權
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一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
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
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
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范》,為
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
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
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
,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
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
,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
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
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
五、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
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
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二、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
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
一切後果。
三 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保證至少 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
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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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四 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
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
,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
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
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 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 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 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 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
5、 服用自帶葯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 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
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
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並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
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
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 ______元。
5、交納押金 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 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10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
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
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葯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
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 醫療費用;
2、 喪葬費用;
3、 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一 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 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 乙方患傳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
名老人投訴;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
償金。
二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
對方違約金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 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
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
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四 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五 補充條款
(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簽名)
姓名:
丙方(親屬簽名)
親屬姓名:
擔保人姓名(簽名):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4. 敬老院贍養協議書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各方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1、丙方經實地考察甲方,自願安排乙方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並願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2、丙方同意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條款的責任承擔人; 3、乙方指定丙方在緊急情況下為自己的 代理 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對此表示同意。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入住條件:乙方無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丙方及乙方應向甲方如實提供包括乙方的脾氣秉性、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 第二條 服務地點 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 第三條 服務對象自理能力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健康狀況口述以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第四條 收費 養老服務費用 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綜合評測的自理情況,乙方入住養老院的養老服務費標准為每月 元,所有相關費用由丙方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2、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的同時采 取緊急措施。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2、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3、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系人; 4、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並提供方便; 5、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六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同時盡自身所能立即採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120。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及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及丙方共同負擔且丙方承擔相關責任。 2、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或傷亡,由乙方、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范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意外摔倒或乙方因疾病、摔倒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後果由乙、丙方承擔。 (4)按照本合同約定,丙方自願就乙方入住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 債務承擔 責任。 3、本合同關於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 贍養 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兩個月,經甲方催告後十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 解除合同 ,書面通知乙方搬出所在的養老服務機構。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7日內仍不搬出所在的養老服務機構,甲方有權提起 訴訟 ,請求法院確認 合同解除 。此種情況下解除合同,乙方及丙方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外,還應負擔由此產生的 訴訟費用 ,包括但不限於 訴訟費 、甲方聘請 律師 的實際支出等;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發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產等情況,合同自行終止; 4、乙方因疾病住院治療,甲方應當主動詢問乙方是否與甲方解除合同,此種情況下,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無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應照常向甲方交納相關費用; 5、因甲方提出調整養老服務項目和(或)收費的方案,三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乙方不適應居住或管理環境,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及丙方應在十日內結清應付款項。 第八條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我已認真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自願為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並承擔責任。 丙方簽字: 日期:
5. 養老院入住協議
甲方(養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身份證號: 原單位: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系: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人姓名: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 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 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 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 ,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 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 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並理解己方的權 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一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 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 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 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范》,為 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 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 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 ,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 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 ,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 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 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 五、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 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 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二、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 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 一切後果。 三 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保證至少 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 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當前頁碼:4 五、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四 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 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 ,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 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 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 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 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 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 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 5、 服用自帶葯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 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 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 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並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 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 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 ______元。 5、交納押金 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 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10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 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 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葯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 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 醫療費用; 2、 喪葬費用; 3、 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一 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 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 乙方患傳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 名老人投訴;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 償金。 二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 對方違約金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 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 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 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四 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五 補充條款 (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簽名) 姓名: 丙方(親屬簽名) 親屬姓名: 擔保人姓名(簽名):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6. 國家養老院入住標准
一、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乙肝化驗單,說明並無精神病、傳染病。由老人監護人員與院方簽申請表一份、協議書一式兩份。
三、有精神病、傳染病前租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單、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帶棉被、枕心、臉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換洗衣服。其他多餘物品,請不要帶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將電器帶入敬老院。若確實需要,經院方同意方可帶入使用,全部費用(包括電費)由家屬擔負。
六、敬老院對老人提供流動服務與呼叫服務相結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項服務,應該與院方協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習慣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費用按天數退還。
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慧培兆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敬老院經常組織一些老人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養老院服務分類:
1.全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老人吃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
2.半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提醒並幫助老人吃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動。為老人洗衣服,每月帶領老人洗澡理發。幫助他們健身以恢復他們的肢體功能。
3.完全不自理護理,為老人建立檔案每天兩次測量血壓體溫並記錄,按時喂老人吃飯吃葯,每天最少3次幫助肢體活動,按摩、翻身、擦洗污漬等。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瘡床墊,每月擦洗一次身體。對於一些特殊的老人經家屬同意會增加一些服務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四十八條養老機構應當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權益。
第七十九條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或者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中派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養老院入住協議書範文
為了確保老人的養老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入院前需簽訂養老院入住協議書。入院流程如下:
首先,由老人本人提出入住申請,並由家屬或單位護送,雙方需共同簽訂協議。
接著,入住前需預交醫療押金1000元及3個月的生活管理費,以確保院方資源的有效利用。
入住申請表需填寫完整,同時提交老人相關材料,同意遵守院方制定的入院管理制度。
根據老人的具體需求和服務標准,確定服務等級。
外出管理方面,老人需遵守請假制度,禁止私自外出或食用院外食品,否則後果自負。
老人患病時,應由家屬帶回院外進行檢查與治療。
在院期間,如老人發生樓內或院內跌倒導致骨折或突發死亡等情況,院方應及時通知家屬,相關責任由家屬承擔。若因病死亡,後事處理由家屬負責。
雙方需在協議書上簽字確認,最後由養老院完成簽署並蓋章。
以上是養老院入住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旨在確保入住老人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時明確雙方責任與義務。
8. 養老院怎樣和老人家屬簽合同
養老院與老人家屬簽合同,這幾點必須要寫清楚:一,老人來養回老院可享受的權利有哪些。二答,老人在養老院的義務有哪些。三,老人家屬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四,養老院有哪些權利。五,養老院有哪些義務。六,養老院有哪些情況必須要負責,負責的上限是多少,哪些情況是免責的。
把這些都寫清楚了,不留漏洞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