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農村建養老院土地審批有優先嗎
有優先。
根據相關的管理規定,民辦養老院可優先審批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用地,採用行政劃撥或有償方式供地。
對新辦福利事業的項目屬於出讓土地的,要適當降低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和拆遷補償費,減免土地管理費。土地規劃和測量費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按有關規定給予減免。
『貳』 非本村集體成員能用本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建養老院嗎
可以,通過公開招標或轉讓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一、農村土地,只有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無償的)承包權;
二、其他人,可以通過本村組織的公開招標等進行承包,或者從村民手中通過轉包的方式承包。
三、《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
1、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2、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3、第十八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4、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5、第三十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6、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份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7、第四十七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8、第四十八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9、第四十九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叄』 建養老院國家有補助嗎
凡是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並鼓勵個人興辦養老院。
1、養老院提供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凡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根據規定免繳征地管理費、防雷檢測費、污水處理費,適當減免城建行政事業性收費、防空異地建設費;新建老年服務機構,消防等單位免收相關費用。
2、政府鼓勵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民間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及外資,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參股等多種形式,興辦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學校)等養老服務機構和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護理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3、鼓勵創辦家庭式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動站;鼓勵利用企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組織閑置的房屋、場地、設施改建養老服務機構。
(3)租農村土地自建養老院擴展閱讀:
入院須知與要求:
一、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乙肝化驗單,說明並無精神病、傳染病。由老人監護人員與院方簽申請表一份、協議書一式兩份。
三、有精神病、傳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單、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帶棉被、枕心、臉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換洗衣服。其他多餘物品,請不要帶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將電器帶入敬老院。若確實需要,經院方同意方可帶入使用,全部費用(包括電費)由家屬擔負。
六、敬老院對老人提供流動服務與呼叫服務相結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項服務,應該與院方協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習慣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費用按天數退還。
『肆』 農村自留田能建養老院嗎
可以建,但是要通過有關部門規定,才能使用田地的建設
『伍』 個人農村自留田能建養老院嗎
個人的農村自留田,要建養老院的話,必須得到國土資源部門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