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機構領域涉嫌非法集資的特點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以提供「養老服務」名義吸收資金。個別機構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或者承諾還本付息,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等名義,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者為會員卡充值,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二)以投資「養老項目」名義吸收資金。個別機構打著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項目名義,承諾高額回報,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三)以銷售「養老公寓」名義吸收資金。個別機構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養老山莊等名義,或者以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等方式銷售養老公寓、養老山莊,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四)以銷售「老年產品」等名義吸收資金。個別機構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以免費旅遊、贈送實物、養生講座等欺騙、誘導方式,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方式吸收公眾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B. 養老保險非法集資是怎麼處理的
很高興為你解答。 關於養老保險非法集資,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坦言,目前一些養老投資或收費行為涉及多個部門和行業,協調監管難度大。特別是一些養老服務機構並不開展以集中生活照料為主要內容的養老服務,不屬於民政部門行政許可范圍,也不在民政部門登記,其涉嫌非法集資等行為很難發現和監管。後期,將加強養老服務機構金融監管,及時識別監測並通報以發行養老理財計劃等方式向不特定的老年群體籌集資金,或者以高利回報為誘惑發行養老服務會員卡等涉嫌 非法集資犯罪 行為,協助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C. 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活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全面掌握非法集資風險底數,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風險,根據蚌埠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關於印發蚌埠市開展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蚌處非〔2018〕4號)文件要求,定於2018年5月至7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活動,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重點整治與源頭治理相結合,清理排查與依法打擊相結合,穩步推進,全面排查,分類化解非法集資風險,著力完善監管措施,堅決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一)落實責任,主動作為。嚴格落實各單位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管理責任,發揮各行業主(監)管部門監督管理職責,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既要主動擔當、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又要統籌協調、共享信息,切實形成合力。
(二)點面結合,突出重點。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業風險規模,又要摸透案件多發的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風險情況,以點帶面,舉一反三,全面覆蓋,爭取做到對總體風險情況心中有數。
(三)積極穩妥,嚴守底線。既要態度堅決,積極作為,又要講究策略,分類有序化解,避免引發新的風險。工作中要堅持底線思維,制定完善應對預案,把握風險防範化解主動權,守住風險底線。
(四)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既要有扭轉當前部分地區案件頻發局面的短期有效舉措,又要有著眼於三年攻堅戰的長期謀劃,完善規制,加強監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資早防、早識、早治的長效機制。
三、排查重點
(一)重點領域。各類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網路借貸平台、第三方支付、眾籌平台等互聯網金融行業,私募股權、電子商務、批發和零售、房地產等資金密集型行業,各類涉農合作組織等涉農領域,教育、醫療、養老、旅遊等民生領域。
(二)重點行為。打著「金融創新」旗號,以「消費返利」「資金互助」「加盟積分」「虛擬資產」「牲畜託管」等名義,沒有可持續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資行為;假借「一帶一路」「共享經濟」「慈善」等名義,蓄意歪曲國家政策的非法集資行為;以老年人、殘疾人員、貧困人群等為主要目標群體的非法集資行為。
排查重點不局限於上述內容,各鄉鎮(塗山風景區)、社區及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將非法集資問題突出的行業、行為等納入重點排查范圍。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摸排。調動各方力量、綜合發揮大數據、可疑資金、廣告資訊監測以及行業排查、網格員排查和社會面清查等多種優勢,認真受理核實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等各類線索,在轄區和行業內開展全覆蓋、有重點的風險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資風險動態。
(二)著重加強網路風險排查防控。充分利用技術手段和管理優勢,加強網上非法集資風險信息巡查監控,及時監測、依法聯動處置網上非法集資活動和主體,集中清理一批違法違規網路和網上有害信息,有效凈化網路空間。
(三)建立風險台賬。定期匯總排查情況,建立總量風險清單,對行業、行為風險規模進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礎上,綜合考慮涉眾規模、風險敞口、輿論熱度、涉穩隱患等因素,篩選建立重點風險線索管理台賬,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和時間安排,實現對風險處置情況的動態監測管理。
(四)加強早期應對,分類處置風險。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區分問題性質和輕重緩急,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強化風險早期干預、分類處置,確保排查成果落地。對於重點風險線索,要持續跟蹤,「一事一策」,做好後續風險控制和跟進處置,逐一消除隱患並定期匯總報告,防止風險擴大或違法違規活動死灰復燃。
(五)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持對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嚴打高壓態勢,以三年攻堅戰為契機,多管齊下,下決心處置重大非法集資風險,集中消除影響金融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絕不能將風險「拖大拖炸」。
(六)做好工作銜接。要統籌風險排查和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回頭看」等工作,做好風險應對准備,注意與公安機關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專項行動有序銜接,依法妥善處置各類涉非風險主體。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8日至5月28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專項排查活動。傳達省、市關於開展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活動的通知精神,明確責任主體,將專項排查活動任務分解到各鄉鎮(塗山風景區)、社區及相關部門。各鄉鎮(塗山風景區)、社區及相關部門要盡快部署專項排查活動,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制定方案不能只提原則性要求,風險點要准,措施要有力,責任要明確,務必做到摸清底數、找准症結、突出重點、實化措施、壓實責任,確保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活動實施階段(5月29日至7月13日)。各鄉鎮(塗山風景區)、社區及相關部門要組織各方力量,全面摸清非法集資風險規模、案件數量、隱案情況、區域分布、發案特點等底數。對於跨區域經營的企業,注冊所在地和經營所在地單位要互通信息,加強合作,防止出現排查空白。對於排查出的線索,要建立風險管理台賬,綜合考慮違法違規性質、集資人還款能力和意願、社會危害等因素,制定差別化的'處置策略,採取警示約談、規范整改、行政處罰、刑事打擊等手段分類化解風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塗山風景區)、社區及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指揮,將此次排查作為全年工作的重點抓緊抓好,確保專項排查人員到位、職責明確、措施有效,切實摸清風險底數,遏制增量風險,逐步消化存量風險,為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打下堅實基礎。要嚴格履責,嚴肅問責,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氛圍。
(二)深化跨區域協作。要加大對本地注冊異地經營、異地注冊本地經營、頻繁變更注冊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業的排查力度,加強風險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凝聚排查整治合力,杜絕風險企業遷址後改頭換面、卷土重來的現象。
(三)健全監測排查長效機制。要將專項排查行動與日常監測預警手段相結合、相印證,總結經驗措施,查找薄弱環節。有效整合線上、線下信息資源,豐富風險早期干預手段,建立健全網路非法集資監管治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分級預警、分類施策、分層化解等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爭創「無非法集資社區、鄉鎮」,逐步實現所轄范圍內非法集資「無大案、少發生」的工作目標。
(四)做好信息報送工作。一是及時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處非辦)備案。二是積極報送工作動態信息,專項排查期間各鄉鎮(塗山風景區)、社區及相關部門報送信息不得少於3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亮點工作及成效、發現的突出風險及處置措施、典型案(事)例、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意見建議等。三是專項排查結束後,要認真總結工作成果,深入分析所在地區、所主(監)管行業非法集資風險總體情況、區域分布、形成原因等,研判問題困難和風險形勢,梳理典型案(事)例(不超過3件),提出下一步防範處置措施和意見建議等,形成風險排查總結報告,於7月13日前將總結報告連同附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一並報送區處非辦。
D. 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活動目的意義
以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為出發點,提高人民群眾特別是中老年等重點人群對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引導廣大群眾理性投資、遠離非法集資,樹立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的基本觀念,培養健康的投融資理念,營造防範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不斷擴大宣傳教育工作覆蓋面,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震懾犯罪分子。培育發展常態化宣傳方式和載體,推動全區建立上下聯動、行之有效的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有效推進非法集資處置工作。
二、活動時間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活動階段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5月3日—20xx年5月6日)。各責任單位根據全街道工作部署制定宣傳月活動方案,並組織召開工作安排會,統一認識,明確要求,落實責任。
(二)宣傳實施階段(20xx年5月7日—20xx年5月31日)。各責任單位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形式多樣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擴大教育覆蓋面,提升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總結階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5日)。各責任單位對宣傳階段的經驗做法進行推理收集、匯總並形成文字材料和圖片資料報送區打非辦。
四、活動安排及主要內容
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採取集中宣傳、分片宣傳、領域宣傳重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宣傳「五進」活動即進家庭、進社區、進企業、進銀行、進機關。通過宣傳欄、標語、宣傳單頁、宣傳冊、簡訊、宣傳短片等各種手段營造全區上下濃厚的打非氛圍,不斷提升和強化廣大居民的抵制非法集資的法律意識和正確投資理財的理念。
(一)集中宣傳:定於5月18日在8銀星社區綠地廣場開展銀盆嶺街道打擊非法集資宣傳主題活動(各社區參與集中宣傳)。通過設置打非政策咨詢台、刊出宣傳展板、向群眾派發宣傳手冊、發放宣傳單頁等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打非的政策法規和金融基礎知識,現場接受群眾咨詢。
(二)分片宣傳:以銀星、銀建社區、充分利用基層政務中心、基層設立的微信公眾號等平台進行重點宣傳。通過在社區周邊的醒目位置懸掛宣傳標語、刊發宣傳專刊、通過幸福銀盆、幫幫團平台讓廣大居民充分對非法集資的認識、擺放宣傳手冊、接受群眾咨詢、開設問答專欄等方式加大對打非工作的針對性宣傳。
(三)領域宣傳:區打非辦編印一本打非專題宣傳手冊,在各責任單位發放;工商部門依法對大眾傳播媒介涉嫌非法集資廣告進行監管,組織開展涉嫌非法集資廣告清理活動,堅決取締非法集資融資廣告;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交公安機關進行查處;針對投資理財、財務咨詢、P2P平台公司等易發生非法集資的企業由街道牽頭聯合工商、稅務、派出所等單位人員上門了解情況,登記造冊,做好宣傳,化解隱患。
(四)重點宣傳:
一是針對重點人群開展宣傳。結合打非宣傳進家庭、進社區、進企業、進銀行、進機關的「五進」活動,開展主要面向離退休人員、拆遷安置居民、白領人群和學生宣傳普及與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引導群眾識別非法集資,提高公眾識別和抵制非法集資,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二是選取重點內容廣泛宣傳。多種渠道宣傳《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247號令)、《刑法》等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法規和政策,明確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政府不會買單,增強「買者自負」和「風險自擔」的契約意識以及依法維權的法律意識。廣泛宣傳《打擊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匯編》中的典型案件,揭露犯罪份子的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和風險性,宣傳非法集資的危害。
五、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落實職責。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在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敏感性,高度重視和加強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組織,落實職責,形成本轄區打非宣傳月的方案,確保宣傳月活動有序開展。
為貫徹落實《市處非辦關於開展防範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石處非辦〔20xx〕7號)通知精神,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和防範意識,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良好輿論氛圍,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從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為出發點,有效引導和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培養正確投資理念,通過宣傳活動的持續深入開展,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活動蔓延勢頭,維護我市經濟金融秩序穩定。
二、活動目標
通過開展持續、深入、有效的宣傳,提高社會公眾的法律、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識別能力,使之能夠分辨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非法;培育公眾理性投資、風險自擔的理念,自覺遠離非法集資;培養公眾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的意識,凈化非法集資生存環境,減少非法集資案件發生,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系區域性風險底線,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金融平穩運行與安全。
三、遵循原則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形式上,靈活多樣,注重實效;在范圍上,覆蓋城鄉,突出重點;在時間上,5月集中宣傳,全年堅持不懈;在主題上,圍繞「什麼是非法集資」、「為什麼要打擊非法集資」、「如何打擊非法集資」展開宣傳;在機制上,防打並舉,綜合治理;在責任上,地方政府負總責,市直部門「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指導、誰負責」。
四、任務分工
(一)市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的相關部門集中開展宣傳月活動。
1、在電視台、廣播電台黃金時段,每天滾動播放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廣告或宣傳片,藉助商業中心(網點)電子顯示屏、社區電子顯示屏或展板、銀行業金融機構LED屏滾動播放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車等移動傳媒,介紹非法集資的特徵和危害,提示廣大群眾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
2、在當地報刊、網站等主流媒體開設專欄,至少每周一刊宣傳打擊處置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到「參與非法集資法律不保護、政府不代償,責任自負、風險自擔」;宣傳普及與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向廣大群眾介紹非法集資的特徵、表現形式和常見手段,提高社會公眾的識別能力;宣傳近年來查處的典型非法集資案件,以案說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風險性、危害性,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積極支持打擊非法集資。同時,公布長期舉報電話、報案電話,引導、獎勵廣大群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行為。
3、市教育局印製《提高風險防範能力,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宣傳冊、《承諾書》全部發放至轄內學校,保證學生人手一份,並讓家長知曉後在承諾書上簽字收回。
4、在工業聚集區、城市商業圈、銀行營業部、社區、超市、葯店、農村鄉鎮、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針對投資咨詢、互聯網金融、私募基金、房地產、農民合作社、民辦教育等案件高發領域,開展行業領域政策宣傳,總結分析案件特徵、作案手法,及時進行風險提示。針對離退休人員、農民等非法集資易侵害群體開展重點宣傳,用「明白紙」、「案例卡」、「咨詢站」、「社區展板」等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資、法律常識,提高其識別非法集資的能力。針對虛擬貨幣、消費返利、養老服務等新型非法集資案件,及時跟進宣傳引導,防止擴大蔓延。針對農村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非法集資高發易發地區加大宣傳力度。各銀行營業部要長期設立防範非法集資監督員、警示牌、廣告語,建立向匯款、轉賬客戶進行防範非法集資風險提示機制。
5、組織移動、網通、電信等通訊公司,每周向手機用戶發送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公益簡訊。同時,對涉嫌非法集資簡訊進行封堵。
6、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多種方式方法進行宣傳教育。
(二)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安排部署相關領域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綜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就行業內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做出具體安排部署。
市處非辦負責宣傳月活動的統籌協調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6日—5月7日)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專門的宣傳月活動方案,於20xx年5月12日前報送市處非辦(市金融辦)備案。
(二)集中宣傳階段(5月8日—5月31日)。市處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於5月14日在全市開展「普及金融知識、防範非法集資、維護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傳日活動。各有關部門也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於5月14日上午9時在新世紀廣場與市處非辦同步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日活動。各有關部門要與與新聞媒體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拓寬渠道,多措並舉,努力擴大宣傳面,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郵政、移動等媒體,通過開辟宣傳專欄、派出流動宣傳車、發送手機簡訊、印製宣傳單、宣傳畫等多種形式,開展強大的宣傳攻勢。
(三)總結提高階段(6月1日—6月5日)。各有關部門要對集中宣傳月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工作總結(相關文件、報紙、圖片、視頻等附件)、《晉州市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於20xx年6月6日前報市處非辦(聯系電話:,郵箱:)。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在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宣傳教育工作,統一思想,嚴格按照工作計劃,認真落實每項工作。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採用靈活多樣、生動有效的方法,努力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增強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各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督促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做好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線索報送及總結考評工作。
(二)嚴守紀律,嚴格把關。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的宣傳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強,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要統一宣傳口徑,對公安機關尚未偵結或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非法集資案件的相關報道,以及所有涉及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的宣傳稿件必須報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把關,並經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方能對外宣傳,避免產生負面效應,誘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正確引導,掌握主動。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不斷強化正面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宣傳資源,始終把握和引導好社會輿論導向,配合案件處置工作的開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市場監督管理局要認真履行廣告審查、批准、監管的職責,在廣告審查中,應確認廣告主的主體資格,查驗營業執照是否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認為廣告中含有與集資活動有關的內容,應當查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廣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絕發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資廣告宣傳和變相廣告宣傳行為。
(四)加強督導,增強效果。宣傳月活動是石家莊市金融辦統一部署的一項重要工作,並被列為20xx年處非綜治考評的重點內容,省、市有關部門將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或暗訪。各部門要認真開展活動,市處非辦也將採取現場檢查、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
E. 銀保監會:警惕投資養老、以房養老金融詐騙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投資養老、以房養老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實質是非法吸收社會資金,擾亂金融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1年第三期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遠離非法金融活動,保護自身權益。
手法之一:以投資養老為名詐騙養老錢
一些不法分子打著投資養老名義,承諾高利率回報且提供預留養老床位、預定養老房間等服務,向老年消費者非法籌集資金。
抓住老年人特點設計騙局。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尋求養老保障、對集資詐騙認識不足,打著投資養老、銷售老年產品等旗號,經常出現在老年人聚集的場所,如公園、超市、小區等,不斷向老年人群灌輸金融養老、新型投資等概念。
利用小恩小惠博好感,降低老年人警惕性。不法分子通過組織旅遊、參觀、講座、贈送禮品等手段,有意博取老年人信任和好感,等老年人降低警惕後,趁機對其道德綁架、虛假宣傳,最終目的是騙取老年人錢財。
拋出高回報承諾吸引老年人。不法分子慣用承諾高額分紅、保本高息、預定養老服務等說辭,誘騙老年人投資所謂「養老服務」項目,收費名目五花八門,如「貴賓卡」「會員費」「預付費」等。這些機構沒有能力提供所承諾的養老服務,獲得資金後運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資捲款跑路風險,一些老年人的養老錢被不法分子詐騙。
手法之二:用以房養老名義詐騙老年人資金
不法分子所稱的「以房養老」為假。正規的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擁有房屋完全合法產權的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保險公司)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這種保險目前在我國還處於試點階段且比較小眾,其准入門檻高、法律關系復雜、風險因素多,對機構業務開展和銷售管理都非常嚴格。
不法分子所謂的「以房養老」風險極高,且暗藏陷阱。不法分子以國家政策名義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打著「以房養老」、有高收益回報等旗號誘騙老年人辦理房產抵押,再把借來的錢拿去買其所推薦的理財產品。這種「抵押-借貸-理財」方式操作流程多、參與主體亂、投資風險高,本就不符合絕大多數老年人的風險承受能力。且所謂「理財產品」很可能是虛假的,借來的錢最終還是到了非法機構口袋。
用「以房養老」名義誘騙老人抵押房產,詐騙資金。不法分子所宣稱「以房養老」與國家試行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完全無關,只是其假借國家政策、為非法集資活動造勢宣傳的手段而已,其實根本不具備相應的資質、能力,往往是「以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有的參與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房產被抵押,最終失去了房子,還背負貸款。
上述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惡劣,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在此提示消費者,做到以下兩謹記、兩注意。
一、謹記投資是有風險的,不宜有賭博心理而冒險入局。消費者要樹立理性投資理財觀念,切勿輕易相信所謂的「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宣傳,不要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理財產品如果承諾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准備損失全部本金,「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詐騙。要記住投資是有風險的,別受高收益誘惑而沖動投資。
二、謹記選擇正規機構。購買理財投資產品應結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正規機構和正規渠道。建議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群,在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前,多咨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多與家人商量,對投資活動的真偽、合法性進行必要的判斷和了解,防範不法分子詐騙侵害,警惕非正規機構的瘋狂營銷攬客行為。
三、注意提防集資詐騙套路。集資詐騙多有「擊鼓傳花」和「龐氏騙局」特點,往往是以新還舊,缺乏實際業務支撐和盈利來源,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項目,容易發生捲款跑路、資金鏈斷裂等風險。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等說辭迷惑。
四、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慎重對待合同簽署環節,不在空白合同簽字。不隨意提供身份證、銀行卡號、密碼、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濫用或非法使用。若發現疑似非法金融活動,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反映情況。
F. 養老領域,非法集資風險大,老年消費者需警惕,應該注意什麼
我國現在正進入老年化城市,家庭養老負擔越來越重,社會養老服務供給不足,這讓收入條件一般的老人陷入養老恐慌,迫切尋求養老保障。由於老年人普遍對集資詐騙認知不足,當一些機構打著「養老」名義,採取欺騙誘導、虛假違規宣傳等方式,誘騙其將養老錢投入所謂的高額回報項目後,不少老年人最終血本無歸。
從社區來看,要加大宣傳力度。1、進入老年社區、活動中心等地進行有針對性的防詐騙的宣傳,通報相關警情,提高老年人的防範意識。2、通過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範宣傳,披露各類針對老年人詐騙的作案手法,提高老年人的識騙、防騙能力。
最有力的保護手段還是要政府加強執法力度資金安全無法保障。機構或企業超出可持續盈利水平承諾還本付息,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騙取老年人錢財。大量來自社會公眾的資金難以得到有效監管,由發起機構控制,存在轉移資金、捲款跑路的風險。
按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請廣大老年人和家屬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防止利益受損。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