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機構服務風險有哪些如何防範
規避養老機構服務風險的幾點心得
在完善硬體設施中規避安全隱患
按照《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進行科學規劃、設計、建築與裝修,真正體現以人為本、人性化設計理念,如在養老機構安裝監控探頭、安裝110聯網系統;室內傢具雜物不要過多,避免尖角設施;保持地面平整,不設門檻,消除地面障礙;該有燈的有燈,該有鈴的有鈴,該有扶手的有扶手等,既注重了實用性,又注重安全性。此外,養老機構應還配備了必要的應急設施和急救葯品、器械等,以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
在安全常識教育中減少意外傷害
針對老年人行動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心理易波動的情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老人的安全意識。
首先,採用牆報、宣傳欄、警示標語、主題活動、廣播等形式,大力開展用電、防燒燙傷、防火、防煤氣中毒、防爆炸等安全常識教育,通過教育,使老年人了解自身的健康情況和活動能力,克服不服老、不願意麻煩別人的心理,在力不能及時主動向他人求助,以減少意外傷害的發生。
其次,除了在工作中努力提高服務質量以外,還從精神上給老人以安慰,防止老人因為心理障礙產生厭世的念頭。
最後,同時還需要加強與老人的親屬溝通,主動介紹老人健康狀況、可能突發的疾病與意外以及養老機構能夠採取的防範措施,請家屬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增加入住老人親屬對養老機構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在完善制度中避免糾紛
完善制度,從制度上保障入住老人的居住安全。從老人入住養老機構大門的那一刻開始,宣傳規章制度,具體包括老人入住體檢管理制度、護理等級評定製度、健康管理制度、員工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服務標准、操作規范。任何一個服務環節、過程管理缺失或疏於管理,都有可能給入住老人日後的安全埋下隱患。
養老機可以引入律師介入指導機制,老人入住前按程序介紹機構、了解老人、評估老人健康情況,提前預測風險,制定保險措施,簽訂有法律效力的《入住合同》,避免糾紛。
在提高員工素質中解決問題
部分不安全因素、隱患潛藏在養老護理服務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使潛在的不安全因素顯現化,造成意外。這要求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品質和專業素質。從安全和養老機構的生存與發展的角度,引進有愛心、同情心及高度責任心得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勢在必行。
對現在的員工特別是特殊老人護理人員要加強培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在科學化、規范化工作流程的基礎上,不斷加強安全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技能,提高處理突發問題的應急能力,及時解決問題,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在安全檢查中預防事故
充分認識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服務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強化責任,督促養老機構改進工作作風,堅決杜絕惡性事件發生。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切實落實好24小時值班責任制和24小時不間斷巡查、照護制度。做好每日交接班注意事項、老人自行服葯、與老人家屬的電話溝通、老人的血壓等各種操作的記錄。
切實落實好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聯合公安、消防等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檢查活動,重點要排查電線老化、違規使用電器、違規使用電熱毯問題,特別要在防火、防水、防走失、防盜、防盜電、防食物和煤氣中毒等方面進行深入細致、全面徹底的排查。制訂每天、每周、每月的檢查表、形成規范化操作規程。
⑵ 養老院的風險
養老院的風險包括有:法規不健全,養老機構抗風險能力弱;民營養老機構面臨政策和運營風險;入住老人的物質贍養和精神贍養得不到法律法規的保護等。防範的對策在於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監管部門的標准規范要求,依法依規。
在社會一般人認知上,往往認為服務對象老人是弱勢,機構是強勢,從法理上講這樣沒有問題,但是相對來說,事實上,遇到糾紛,特別是遇到相對強勢的老人親屬,機構同樣變成弱勢。相對於學校、醫院,養老行業至今沒有一部老人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或規定。
民營機構用地用房受規劃、拆遷影響的風險,一旦遇到拆遷,以前的投資和建設都面臨巨大的風險,導致社會資本對進入養老行業持謹慎態度。
另外,養老行業高投入、低回報的行業屬性也讓許多經營者憂心忡忡,特別是許多民營機構,購買或租地大多數處於城鄉接合部或郊區,交通條件不便,床位入住率在一定時期甚至長時間都難達到預期,處於勉強經營狀態,運營風險相當大。
(2)養老機構風險及糾紛管理擴展閱讀
當養老機構從硬體、軟體管理方面按照國家、行業標准要求做好了,服務標准、服務流程、護理紀錄都比較規范完善,相對來說抗風險能力就強。然而,最根本還是國家要出台相應的老人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或規定,從法律層面界定。如現在對醫鬧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希望對養老機構也應該有類似的法律規定。
⑶ 淺談老年護理研究畢業論文範文
老年護理是老年社會福利的重要表現形式,老年人的社會保障一直是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老年護理論文,供大家參考。
老年護理論文 範文 篇一:《試論老年護理》
摘要:隨著科學與經濟不斷發展,我國老齡化日趨明顯。老年人的身體、生理等養護問題逐漸增多。筆者作為一名專業護士,積累了豐富的臨床 經驗 。現針對當前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方面,淺談老年護理的重要性,並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老齡化;老年護理;重要性
隨著現在醫學體系的迅速發展,整個社會的醫療水平已經有了飛速的發展和提升,醫院的護理水平相較於以前也更加科學完善。然而,由於護理機制仍然不夠完善,在手術室的護理之中或多或少存在著一些危害患者健康的安全隱患,這些潛在的安全威脅可能會不利於患者的護理和康復,嚴重甚至可導致患者的生命危險。因此,為了提升醫院的整體形象,為了對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康復做出保障,醫院應當對現有的手術室資源進行整合,從優化護理的管理 措施 出發,逐漸提高護理人員的安全服務水平和自身的責任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避免老年護理安全事故的產生,樹立醫院優秀的護理形象。
1 我國人口現狀及凸顯的問題
隨著家庭人口結構的改變以及醫療、衛生的不斷推廣與普及。據統計,2013年人口普查老年人口數量突破2億大關,人數為2.02億,老齡化水平達到14.8%。由此可見,老年人的養護成為當前社會的一大突出問題。
2 老年護理的重要性
2.1是社會品德的體現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早在1996年我國老齡協會提出"健康老齡化"的戰略目標,此戰略目標主要涵蓋4個方面的內容:①老年人個體健康;②老年人家庭健康;③老年群體整體健康;④社會環境健康。實現健康老齡化是一個長期奮斗的目標,需要國家、社會、家庭以及個人共同努力。
2.2老年人的生理特點與護理 老年人由於年齡增長,會出現一系列身體衰退的信號。主要表現為組織器官儲備能力降低、功能減退、以及出現各種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下降,對內外環境的適應能力降低;感覺及平衡功能減退,容易發生跌倒交通事故燙傷等意外。操作能力和反應速度降低,手足協調功能下降,生活自理功能降低,所以應該注意保護老年人的安全.必要時可幫助老年人使用日常生活輔助用品。所以和老年人交談要注意語調、語速、語言的選擇。同時要認真做好健康 教育 ,比如進行健康運動,營養膳食及自我保健等方面的指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2.3當前老年護理中存在的問題
2.3.1老年護理人員素質低 由於傳統護理理念的影響,很多醫院擁有的護理人才隊伍專業能力參差不齊,部分護理人員自身的安全服務水平和責任意識不高,對於護理學的基本專業知識掌握不夠牢固,對新技術和新設備的不夠了解,對於應對老年護理的突發事件中也缺乏一定的應急和判斷能力。所以,正因如此,部分護理人員往往會在老年護理中出現一些問題從而導致手術未能順利實施,比如護理人員技術不熟練導致的手術必須物品准備不夠充分,缺乏對患者病情了解導致延誤手術等。
2.3.2老年護理知識不明確 有些護理人員不夠細心可能導致用葯存在一定偏差,弄混外用葯和靜脈葯的標識,輸血輸液的查對不嚴。患者詢問時執行的口頭醫囑存在一定偏差,給葯種類或者劑量出現一定偏差。在儀器使用方面,部分護理人員未能定期對所使用的儀器進行維修保養,手術前未能及時對大型手術儀器進行試機,嚴重時可能導致手術過程中儀器臨時出現故障。部分護理人員在電刀的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熟練,容易造成手術過程中電腦的電極黏性不夠,固定不穩定,可能導致電刀脫落造成患者的電灼傷。
2.3.2老年護理管理不細心 部分護理人員護送老年患者回監護室時,動作不夠細心往往容易導致病患者感到不適。如:部分護理人員未能在老人手術前後認真清點手術用品,未能完整記錄手術當中需要的手術用品,未能做到仔細核對每樣手術用品,確保數目不出差錯,確保不將手術用品遺留在病患體內。部分護理人員術前、術中、術後護理記錄往往出現差錯,在管理和行動上都不細心,出現許多塗改情況,極易造成醫療糾紛。
2.4老年護理中問題的應對措施
2.4.1加強老年護理人員素質的培養 當前我國的醫療改革已經漸漸普及,這就是為了促進醫院整體醫療水平和護理服務專業理念的提升。與此同時,醫院應當做到認真落實"以人為本"的基本醫療和護理理念,有效減少老年護理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為了更好的提升老年護理的水平,降低潛在的安全隱患,醫院應當提高相關護理人員的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的護理理念,並積極鼓勵護理人員學習新的護理理論知識,學習新的護理技術,提升自己的服務能力。其次,醫院要加強對護理人員服務意識的強化,堅持做到以患者為中心,尊重患者需求和意願。並建立完善的監督和管理機制,提升整體的護理水平。同時,醫院可對手術室內的所有護理人員進行 安全教育 ,讓所有護理人員樹立起患者安全第一的安全觀念,做到嚴格實施老年護理中的各項工作流程,從而有效提高手術室的護理質量,有效減少手術室內安全事故的產生。
2.4.2加強對老年護理知識的宣傳 醫院需加強對護理人員葯物學相關知識的培養,堅決要求護理人員做到使用任何葯物之前先認真核對劑量和濃度以及葯物的正確用法,對於術中口頭醫囑,要做到讓護理人員復述一遍正確無誤後再告訴患者讓其執行,並能堅決保證外用葯和內服的標識完全分開。對於需要輸血的病患,要讓護理人員和主治醫生共同核對病患的基本資料以及所輸血型的保存期和血袋的破損情況,確保萬無一失後,才能對於病患進行輸血,並密切觀察輸血後患者的臨床表現,有效減少應輸血不當出現的問題。對於儀器使用方面,應要求相關的護理人員了解儀器使用的基本知識。如老年患者手術後,相關護理人員需管理好手術台上的電刀筆及其他手術用具,將手術器具放置於安全位置,避免部分危險器具如高頻電刀在非正常使用時造成電灼傷。
2.4.3護理人員履行告知義務 老年患者往往 記憶力 差,理解能力有所下降,因此在給患者進行健康教育時應該耐心,對於某些易發生的危險事件除了口頭告知以外還需要書面告知。在進行健康教育時要有針對性,要根據患者的自身狀況進行個性化教育,從而提高護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4.4採用運動指導的方式 由於老年患者的體質一般比較差,所以不喜歡運動或者存在著運動不足的情況,根據當前患者的身體狀況和個人興趣,可以提出一些運動的方案,比如慢跑、跳舞和慢跑等一些慢性的動動,進一步增強肺部的供氧量,真正改善血液的循環,但是不能太疲勞,根據個人情況要堅持大概40min/d。
2.4.5進行健康指導 只有充分利用空餘時間或者雙休日,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指導,比如開展老年壓知識的講座,舉辦一些義診方面的咨詢,發放相應宣傳知識手冊,使患者從發病原因和常見症狀自我監測之後加強預防措施。同時對於注意事項、並發症狀和治療原則方面對高血壓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對個別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進行健康指導或者對於健康指導的一些患者,醫護人員可以採用上門進行服務。或者是採用電話追蹤隨訪的方式,定期組織患者進行體驗,建立健康檔案,直接拉近醫護人員與患者的距離,真正提高患者各種疾病的認知度,有效地開展護理干預工作。
2.4.6加強心理的護理 由於老年人存在著一定特殊性,所以在病期過程中會產生一些不良的情緒,比如非常悲觀、害怕以及沮喪的心理,嚴重的還會影響患者生活的質量,經過具體情況分析,可以 總結 出老年人產生不良情者興奮緒的原因,大部分老年人因為 文化 層次比較低,對自己的病情沒有一定的了解。同時由於和家人的共同的語言相對比較少,我們一定要患者進行溝通,介紹老年患者相關知識,消除患者心中的顧慮,增強患者的信心,其次還需要與患者進行有效地溝通,然後取得家長的信任和支持,讓家屬主動地擔當起照顧的責任,關心患者並,並對患者的服葯情況進行檢測和提醒,最好能夠陪伴在老年人左右。對於老年人吃葯這個環節,老年人一定要根椐醫生要求進行吃葯,不然就會發生不必要的意外。
2.4.7遵醫囑服葯 因此,遵醫囑服葯是必須要做到的。但有部分老年患者記性差,常常忘記按時服葯,主要靠家屬和護士提醒和督促。另有部分患者未能正確服葯或對葯物的認識不足,因此我們在進行護理的時候,要對這部分患者講解葯物的分類、作用機制及不良反應,使患者合理用葯,避免濫用葯物。
2.4.8注重帶教老師的帶教能力的培養 此外,我們需要通過鼓勵護士積極參與護理大專和本科方面的學習,通過積極選拔優秀的人才去外出學習,護理部組織相關的人員去帶教查房,交流相應的經驗,努力掌握更多專業的知識和技術,只有擁有本科高精尖儀器的操作,才能真正了解本專業的醫療方面的水平,相關社會人文科學知識都需要不斷地豐富並完善自己,並請授課水平高和教學經驗非常豐富的老師進行全院性的學習,將帶教體會與大家進行相應的分享,從而提高護理能力。
3 結語
老人的護理工作由於具有環節復雜,服務要求高,操作過程容錯率低,事件連續性強等特點,對相關的護理人員有著更高的要求。如何避免和及時發現老年護理中存在的問題,如何及時應對護理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是醫院想要提高整體醫療水平就必須面對的重大難題。想杜絕醫院各處存在的問題,必須抓好老年護理中的每一個重要步驟,從加強老年護理人員的素質做起。同時,醫院需要採取必須的措施,認真執行各項有關的 規章制度 ,對老年護理中存在問題有高度的認知,並能針對不同老年護理問題採取具體的應對措施,保證醫院老年護理工作的順利完成,進而減少患者的痛苦,對患者進行最有愛心的護理,從而有效的杜絕醫院護理中存在的各項問題,也從整體上提高醫院的信譽度和社會經濟效應。
參考文獻:
[1]文傳鳳,李玲.老年護理中的安全隱患及應對策略[J]. 臨床護理,2012,6(13):17-18.
[2]蔣秀華.護理差錯分析與防範對策[J]. 求醫問葯,2011,9(99):8-11.
[3]王欣.老年護理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應對 方法 分析[J].中國醫葯指南,2008,4(38):69-71.
[4]李艷.老年護理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應對方法分析[J].醫葯指南,2011,14(10):67-68.
老年護理論文範文篇二:《淺談老年人的心理護理》摘要:目的:探討老年人的心理問題及影響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的因素,加強老年人的心理護理,減輕老年人常見的心理問題。
方法:對老年人的心理特點和常見的心理問題進行分析,了解其發生原因,針對性的提出老年人的護理要點和方法。
結果:通過對老年人耐心、細致的護理,使他們增加了安全感和對護士的信任感,能積極主動配合治療及護理。
結論:只有正確把握老年人的心理特點,了解老年人的心理問題及其原因,才能提供行之有效的護理措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關鍵詞:老年人心理護理
隨著我國經濟、衛生、生活條件的不斷改善,人類平均壽命延長了,我國目前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由於人口老齡化,不健康的生活行為方式等因素的影響,老年慢性病增加成為一種全球趨勢。由此看來對老年人的醫療保健顯的更為重要,了解老年人的心理,並根據其特點進行有效的護理,對預防和治療老年疾病,維護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1老年人心理特徵的變化
1.1自卑心理。由於機體各臟器衰老,機體抵抗力下降,各種疾病混雜,多數疾病的反復發作,甚至病情逐年加重,導致他們自己對病情感到悲觀失望,容易產生自卑心理,從而喪失恢復健康的信心和勇氣,常表現為自憐自棄。
1.2孤獨感。老年人由於喪偶、獨具、離退休, 人際交往 減少,是老年人感到空虛寂寞,心理往往產生孤獨感,表現為情緒低落、憂愁,對周圍事物不感興趣,自尋煩惱,自卑。
1.3失落感。表現為自知力減弱,性格急躁、易怒、心悸、失眠。
1.4猜疑心理。老年人的心理防衛及應對能力隨年齡增高而減退,對外界的耐受性及適應能力下降,容易發生情緒的變化,表現為毫無根據地懷疑別人,對他人言行追根問底。把一些沒有關聯的事情扯到自己身上,引起無辜的猜想。
1.5恐懼心理。老年人由於擔心患病,自理能力下降以及心理負擔加重等問題的發生,心理上會產生憂慮感活恐懼感,從而表現出冷漠或急躁的情緒,有的老年人身體經常不舒服,經濟情況又不是很好,怕給兒女增加經濟負擔,所以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期,易產生焦慮和抑鬱,情緒緊張,煩躁不安及消極心理,進而導致軀體與心理因素兩者相互影響,使身體雪上加霜,增加了心理上的恐懼感。
1.6抑鬱感。抑鬱是老年人常見的情緒和心理失調,隨著老年人的逐漸衰老,情緒變化也日益明顯,有的老年人甚至有輕生的念頭。抑鬱多由於老年人受到慢性疾病的困擾及死的威脅,從而產生恐懼憂郁心理,甚至發展為憂鬱症。
2護理措施
2.1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滿足患者的心理需求。根據不同的患者採取不同的溝通技巧,使他們願意把心裡話傾吐出來,尋求護士對他們的理解和幫助,增加信任感,同時用禮貌得體的語言,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2.2富有同情心,取得病人的信賴。老年病人由於 記憶力減退 ,往往對治療用葯等問題常常反復提出疑問,我們要在富有同情心的基礎上,對病人耐心的給予解釋,從而建立起病人對我們的信任感,安全感,同時,我們還要經常了解病人的需要,以關心體貼的語言詢問病情,並對其提出的問題給予耐心詳細的解答,取得病人的信賴,使病人積極配合治療。
2.3注重精心的生活護理。護士對老人應主動噓寒問暖,在生活上提供方便,對痴呆、健忘患者加強生活護理,協助完成特殊檢查項目和按時服葯,將日常生活用品放在病人伸手可取的地方,對能自理的患者,鼓勵適當活動,提高自我護理能力,避免產生依賴心理。
2.4注意語言交流。對老年人介紹病情時,要語言親切,態度和藹誠懇,尊重老人的人格,病人在治療期間如有隱私,應做好__,對其合理要求及時解決,不合理的要認真解釋,主要聲音和語言的運用,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患者表達意思,如醫學俗語。
2.5做好健康宣教。有針對性地介紹疾病的基本知識,治療及康復,幫助老年人正確認識疾病,增強自我保健和自我照顧的能力,有的老年人總有軀體的某種病症,可能會加重他們的恐懼、抑鬱的心理,護士要和藹,友善熱情的服務,這樣可以增加他們對生的信心。同時要教育老年人要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有利於身心的健康。
2.6飲食護理。老年人大多脾胃功能紊亂,護士應告知患者吃清淡、易消化飲食,強調粗細搭配,要攝取多種維生素的飲食,飢飽適宜,養成良好的飲食生活習慣。
2.7出院心理護理。患者出院時,可根據不同種類疾病,不同文化層次的患者,講解治療和康復知識,一方面將有關注意事項告訴患者家屬,另一方面要寫好一份詳細的出院指導,交給患者或患者家屬,鼓勵患者回家後堅持服葯,定期復查。並向家屬交代病人院期間的心理活動及心理護理效果,以及出院後的心理護理措施及方法,解釋不能單純依靠葯物治療,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使之精神舒暢,注意飲食和休息,適當活動等,同樣能加速疾病的康復和防止復發,使其愉快地安度晚年。
3小結
心理護理是利用心理對軀體的能動作用,使病人在心理上得到安撫和慰藉,因此護士在老年人的心理護理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護士必須掌握相關的知識和技能,不斷加強自身修養,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思想修養,加強情感交流的技能,接待每一位老年病人都應有熱忱,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關心、尊重、同情,捨生處地的為老年人考慮,理解老年人的感受,幫助他們改變不良的心理行為和生活方式,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及時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詢服務,幫助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及良好的生活質量,進而提高健康水平及晚年生活質量。
參考文獻
[1]劉純燕主編,社區護理學,湖南科技出版社,2001,142-149
[2]左玉華,張偉.積極實踐社區健康管理新模式探索社區衛生服務可持續發展新路[J].實用全科醫學,2008,6(1):71-72
[3]周傑.非語言溝通在臨床護理工作當中的應用技巧[J].中華現代護理學雜志,2005,2(9):788-790
老年護理論文範文篇三:《養老機構老年護理管理現狀及建議》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尤其是老齡化問題十分突出,由於我國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一直開展計劃生育政策,倡導一個家庭只生一個孩子,導致很多家庭成為獨生子女家庭,這些獨生子女長大之後又因為自己工作、生活或婚姻等關系不能留在父母身邊照顧父母,所以也就造成了「空巢老人」越來越多的現象。為了解決這些「空巢老人」無人照看的難題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養老機構,子女支付一筆費用之後,這些養老機構則替他們的子女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但是由於一直缺乏一個統一規范的管理制度,所以老年護理管理所呈現的局面也十分混亂[1]。
一、養老機構老年護理管理現狀
我國現在的老年人,即60周歲以上的老人的人口總數接近2億,約占我國人口總數的六分之一,如何使這些老年人渡過一個健康幸福的晚年一直是困擾其子女的一大難題。為了解決這一難題,越來越多的商家將目光瞄準了養老機構,所以近些年來出現了很多各種各樣的養老機構,由於我們國家關於養老機構的承辦和運營等方面起步較晚,所以一直沒有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導致這些機構經營管理情況十分混亂,不但管理水平不到位,更有甚者連護理水平都不到位,混亂的管理和護理市場急需統一的規范和強制的措施使其有效運行。
二、養老機構老年護理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專業的護理團隊和專業的管理團隊
在養老機構里生活的部分老年人身體狀況不是很好,需要專業的醫護人員對其進行照顧。 反思 我國的養老機構,在我國大部分的養老機構中的醫護人員都沒有經過嚴格規范的關於護理方面的培訓,即使是接受過培訓的人員,其中也有一部分是草草了事,對護理方面的專業知識掌握得並不充分。而且這些醫護人員都沒有經過專業的資格考試和資格認證,他們對於護理工作沒有樹立正確地工作觀念,對待工作很多時候都是憑借著自己的經驗或第一感覺,護理工作中很多的工作技巧都是跟著自己的前輩或者同事學習的,沒有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2]。在一個養老機構中,除了經驗豐富、專業素養強的醫護人員外,一支優秀的管理團隊也很重要,但是在我國很多養老機構中都沒有所謂的管理機構,管理工作都是由醫護人員兼做的,缺乏專業的 管理知識 和管理技巧的醫護人員很難做好一個機構的管理工作,影響機構的長期運行。
(二)缺乏統一的行業管理規范
中國是一個很崇尚家文化的地方,古人雲:家和萬事興,所以一直以來我們國家的老人都是跟著自己的子女一起生活,由自己的子女贍養晚年,但是自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家一直實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一個家庭只生一個孩子,兩個獨生子女家庭結合成一個新家庭後也就意味著一對夫妻要贍養四位老人,子女無法親自照料老人,只能選擇一些條件好的養老機構,所以養老機構只是近些年來在我國大受歡迎,也在全國各地掀起了一股辦養老機構的風潮。由於我國的養老機構起步較晚,現在還屬於成長階段,國家也沒有及時地頒布相關的法律條約,整個養老機構的市場缺乏統一規范的管理,從成立養老機構的申請到養老機構的管理整個流程都呈現出一種混亂的局面。
三、對老年人護理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統一的養老機構行業規范
古人雲: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想使我國的養老機構的發展邁上一個新的台階,要建立統一的養老機構行業的規范是必不可少的,用統一的標准規范養老機構的發展,首先要嚴格限制養老機構的承辦條件,對申請承辦養老機構的申請人的自身情況要進行詳細的了解、對該養老機構內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操作技能進行嚴格的把關、對該機構內的衛生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要對工作人員的健康情況進行定期抽查等,只有從源頭上進行嚴格控制,建立統一的養老機構的行業規范,才能真正改善我國養老行業混亂的現象。
(二)提高養老機構管理隊伍素質
為了養老機構長期穩定發展,首先要提高管理隊伍的素質,管理隊伍就好比羊群的領頭羊,控制著整個養老機構發展的大致方向。與此同時,管理隊伍還是養老機構領導和醫護人員之間溝通的橋梁,及時向醫護人員傳遞上層領導的工作指示,同時及時上層領導反映醫護人員對於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機構內部的矛盾。一支良好的管理隊伍可以有效提高一個養老機構的凝聚力,提高該機構的競爭力,增強醫護人員對機構的歸屬感,為機構今後的穩定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提高管理隊伍的素質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引進管理人才,通過他們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巧提高機構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在引進相關人才的同時也要加強對已經在職的工作人員的培訓,如定期開展管理知識培訓會、派遣部分工作人員去外校學習管理知識和管理技能等,從這兩方面同時著手肯定能使機構的管理水平得到大大的提高。
(三)提高護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加強對護理人員的資格審核
醫護人員是直接對老年人負責的群體,醫護人員專業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服務質量的高低,影響著生活在這個養老機構里的老年人的健康情況[3]。老年人由於年齡過大,身體機能開始出現一些退化,也逐漸出現一些慢性疾病,老年人的免疫力明顯低於年輕人,對老年人的很多疾病用葯時都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所以照顧老年人的醫護人員不但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而且還要有耐心和細心,所以要加強對醫護人員的專業知識的培訓,幫助醫護人員樹立正確的工作觀念,促使醫護人員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除此之外,我國很大一部分醫護人員參加工作之前沒有接受任何資格考試和認證,這也為醫護工作埋下了隱患,為了老年人的健康考慮,國家應該加強對從事於護理工作的人員的資格認證,只有考察合格並取得資格證的人員才能上崗,而且政府要定期對醫護人員的技能進行考察,對於錄用不合格醫護人員的養老機構要予以重罰,絕不輕易放過。
(四)加強養老護理風險管理
老年人由於身體機能的老化和疾病等各方面的原因容易發生各種意外事件,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應該加強管理人員和醫護人員的風險管理意識,要在養老機構的設計和建設中多多考慮老年人的出行問題,例如走廊的扶手要加固、洗手間和浴室的地板要注意防滑等等[4]。除此之外,還有關心老年人的心理問題,由於經常自己孤身一人沒有子女陪伴很容易出現一些心理問題,如抑鬱、失眠等,因此醫護人員除了照顧老年人身體上的健康外,還要經常關心他們的心理健康,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心理問題,同時要經常與他們的家屬溝通交流,督促他們的子女經常來陪陪父母,只有在醫護人員和子女的共同努力下,才能使這些老年人渡過一個幸福安詳的晚年。
四、結語
綜上所述,為了使老年人渡過一個幸福的晚安,養老機構責任重大,不但要加強對醫護人員的專業培訓,而且還要加強養老機構護理的管理水平,除了完善養老機構的各個方面外,也要家屬的照顧和關心,只有在養老機構和家屬兩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老年人才能渡過一個安詳的晚年,我國養老機構的事業發展才能邁上另一個新的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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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山西大同養老院面臨的法律風險
合同風險、勞動糾紛法律風險、人身損害賠償法律風險
養老機構是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緊急救援等綜合性服務機構,它面向的主要對象是由政府供養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家庭無力照顧的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及有經濟支付能力願意到機構接受照料的老人,這是一個高齡高危人群集中居住的高風險服務行業
合同風險——養老服務合同、捐贈合同、采購協議、承包協議、顧問協議、咨詢協議等養老服務合同是養老機構中最容易出現風險的部分,其中易涉及就分的為合同條款無效、護理行為、服務項目及質量標准不符合合同約定、拖欠費用等。勞動糾紛法律風險養老機構作為用人單位,在用工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無處不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違反工時制度及休息制度,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發生工傷事故等等。人身損害賠償法律風險——意外事故風險「意外」。
⑸ 請問在養老院發生糾紛到民政局找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養老院屬於民政部門管理,可以找當地的民政部門的社會福利處管。
法律依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開展服務活動。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⑹ 老年人權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經1996年8月29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修訂,2012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公布。《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分總則、家庭贍養與扶養、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優待、宜居環境、參與社會發展、法律責任、附則9章85條,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不常看望老人將違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根據憲法,制定本法。[4]
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第四條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
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各項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第五條 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第七條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提倡、鼓勵義務為老年人服務。
第八條 國家進行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增強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意識。
全社會應當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助老宣傳教育活動,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
青少年組織、學校和幼兒園應當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敬老、養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教育。
廣播、電影、電視、報刊、網路等應當反映老年人的生活,開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宣傳,為老年人服務。
第九條 國家支持老齡科學研究,建立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敬老、養老、助老成績顯著的組織、家庭或者個人,對參與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十一條 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 每年農歷九月初九為老年節。[1]
第二章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條 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
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財產,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條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為老年人隨配偶或者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幫助。[1]
第三章
第二十八條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條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
第三十條 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應當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五條 國家鼓勵慈善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老年人提供物質幫助。
第三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
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該老年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1]
第四章
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第三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城鄉社區配套設施建設規劃,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日間照料、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和網點,就近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發揚鄰里互助的傳統,提倡鄰里間關心、幫助有困難的老年人。
鼓勵慈善組織、志願者為老年人服務。倡導老年人互助服務。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務需求,逐步增加對養老服務的投入。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財政、稅費、土地、融資等方面採取措施,鼓勵、扶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老年人日間照料、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等設施。
第四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及所需物資。
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第四十二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養老服務質量和養老服務職業等標准,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分類管理和養老服務評估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規范養老服務收費項目和標准,加強監督和管理。
第四十三條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有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有基本的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四條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十五條 養老機構變更或者終止的,應當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並依照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有關部門應當為養老機構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幫助。
第四十六條 國家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制度,依法規范用工,促進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合理增長,發展專職、兼職和志願者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隊伍。
國家鼓勵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設置相關專業或者培訓項目,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
第四十七條 養老機構應當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權益。
第四十八條 國家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
第四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將老年醫療衛生服務納入城鄉醫療衛生服務規劃,將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見病預防等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鼓勵為老年人提供保健、護理、臨終關懷等服務。
國家鼓勵醫療機構開設針對老年病的專科或者門診。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開展老年人的健康服務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五十條 國家採取措施,加強老年醫學的研究和人才培養,提高老年病的預防、治療、科研水平,促進老年病的早期發現、診斷和治療。
國家和社會採取措施,開展各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識,增強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識。
第五十一條 國家採取措施,發展老齡產業,將老齡產業列入國家扶持行業目錄。扶持和引導企業開發、生產、經營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用品和提供相關的服務。[1]
第五章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優待老年人的辦法,逐步提高優待水平。
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
第五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老年人及時、便利地領取養老金、結算醫療費和享受其他物質幫助提供條件。
第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辦理房屋權屬關系變更、戶口遷移等涉及老年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時,應當就辦理事項是否為老年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進行詢問,並依法優先辦理。
第五十五條 老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侵害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其他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或者優惠服務。
第五十六條 醫療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就醫提供方便,對老年人就醫予以優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為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開展巡迴醫療、護理、康復、免費體檢等服務。
提倡為老年人義診。
第五十七條 提倡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客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優待和照顧。
第五十八條 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公園、旅遊景點等場所,應當對老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第五十九條 農村老年人不承擔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義務。[1]
第六章
第六十條 國家採取措施,推進宜居環境建設,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適的環境。
第六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規劃時,應當根據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點,統籌考慮適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第六十二條 國家制定和完善涉及老年人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在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行、維護、管理等環節加強相關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第六十三條 國家制定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准。新建、改建和擴建道路、公共交通設施、建築物、居住區等,應當符合國家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准。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准,優先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的改造。
無障礙設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應當保障無障礙設施正常使用。
第六十四條 國家推動老年宜居社區建設,引導、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開發,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設施的改造,為老年人創造無障礙居住環境。[1]
第七章
第六十五條 國家和社會應當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和優良品德,發揮老年人的專長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參與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
第六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通過老年人組織,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六十七條 制定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權益重大問題的,應當聽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組織的意見。
老年人和老年人組織有權向國家機關提出老年人權益保障、老齡事業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十八條 國家為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創造條件。根據社會需要和可能,鼓勵老年人在自願和量力的情況下,從事下列活動:
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艱苦奮斗等優良傳統教育;
傳授文化和科技知識;
提供咨詢服務;
依法參與科技開發和應用;
依法從事經營和生產活動;
參加志願服務、興辦社會公益事業;
參與維護社會治安、協助調解民間糾紛;
參加其他社會活動。
第六十九條 老年人參加勞動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安排老年人從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第七十條 老年人有繼續受教育的權利。
國家發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鼓勵社會辦好各類老年學校。
各級人民政府對老年教育應當加強領導,統一規劃,加大投入。
第七十一條 國家和社會採取措施,開展適合老年人的群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1]
第八章
第七十二條 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和有關部門,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申訴、控告和檢舉,應當依法及時受理,不得推諉、拖延。
第七十三條 不履行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職責的部門或者組織,其上級主管部門應當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致使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四條 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等發生糾紛,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前款糾紛時,應當通過說服、疏導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糾紛;對有過錯的家庭成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第七十五條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六條 家庭成員盜竊、詐騙、搶奪、侵佔、勒索、故意損毀老年人財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七條 侮辱、誹謗老年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 未經許可設立養老機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養老機構條件的,依法補辦相關手續;逾期達不到法定條件的,責令停辦並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九條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或者未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條 對養老機構負有管理和監督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 不按規定履行優待老年人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第八十二條 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或者無障礙設施所有人、管理人未盡到維護和管理職責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對有關單位、個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
第九章
第八十三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風俗習慣的具體情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變通的或者補充的規定。
第八十四條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養老機構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應當限期整改。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制定。
第八十五條 本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⑺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該法律予以修正有什麼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口和家庭結構的變化,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一是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二是困難老人數量增多。對社會照料的需求日益增大。三是家庭養老功能明顯弱化。因此,日益嚴峻的老齡化問題和養老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問題,應對人口老齡化,發展社會養老管理服務工作形勢緊迫、刻不容緩。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修訂,進一步完善了養老法律制度,是我國老齡事業發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對於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增強全社會的責任意識,改善維護老年人權益的各種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必將產生巨大的促進和保障作用。
權威答案,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