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2019修正)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控制雜訊污染,推進現代城市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三條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綜合協調相關重大事項。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圍,負責宣傳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單位和個人遵守本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第四條市、縣(區)公安部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環境保護、城鄉交通運輸、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民族宗教事務、工商行政管理、氣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第五條本市下列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濟南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
(二)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平陰縣、商河縣的城區范圍內的區域。具體區域由縣(區)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劃定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並向社會公布。第七條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所述區域之外的下列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機關辦公場所;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橋,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大中型水庫管理區;
(八)商場、集貿市場、風景名勝區、公園、室內公共娛樂場所、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
(九)高層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在建高層建築物施工現場;
(十)縣(區)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的其他場所。
前款所列場所,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設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統一警示標識,並做好安全提示和防範工作。第八條重污染天氣期間,本市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重污染天氣由市人民政府依據環境保護、氣象部門的預警報告確定並向社會發布。第九條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所列的區域、場所(以下統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不得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第十條遇有重大公共慶典,需要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經市人民政府確定,主辦單位應當依法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獲得許可的,由市人民政府發布公告。第十一條市、縣(區)、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並在重大節日、重污染天氣期間加大宣傳力度。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應當在本單位、本行業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活動。
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工作,加強對居(村)民、業主的宣傳、引導。
學校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教育。
鼓勵、倡導酒店、賓館、婚慶公司等承辦婚慶、典禮的單位,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提示和勸阻。
鼓勵、引導單位和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之外,少放或者不放煙花爆竹。第十二條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禁止行為的,有權向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舉報獎勵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布。第十三條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規定第八條規定,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百元罰款。
Ⅱ 老年人的權益如何才能有保障
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不平衡。一般而言,受經濟發展條件制約,城市普遍好於農村,經濟較發達地區普遍好於經濟欠發達地區。
侵犯老年人人身、財產、住房、婚姻等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在當前改革開放和經濟轉型時期,一些人敬老愛老意識淡薄,歧視老年人,侵犯老年人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侵佔老年人自有財產、強行擠占老年人自有住房、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事件在各地仍時有發生。
養老金拖欠、醫療費報銷難的問題依然存在。尚有部分離退休老年人的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而由於多方面原因,醫療費報銷難比養老金拖欠問題更為突出。現在農村雖然許多地方都實行了農村合作醫療等保障機制,但真正報銷費用時也存在手續復雜、時間長、報銷比例小等困難。
家庭養老功能不斷弱化,農村老年人生活和醫療問題日漸突出。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壓力進一步加大、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入城鎮,特別是土地保障功能不斷弱化、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家庭已遠遠不能滿足他們的基本生活和醫療需求。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水平普遍偏低,農村老年人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在時有出現。
家庭和社會提供的照料服務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需求。老年人的照料服務需求呈不斷增長趨勢,但老年人家庭照料資源明顯不足。城市的社區和養老機構提供的照料服務距離老年人的需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農村的社區服務則幾乎處於空白狀態,農村基層組織對於老年人工作僅僅停留在處理贍養糾紛、五保戶等問題上。
老年人是社會的弱者,在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時,有許多自身難以克服的困難。(1)體力上的困難。一些老年人體弱多病,行動不便,不能按時到庭,給案件審理帶來麻煩。有些老年人因體力不支,證據有時甚至被被告強行搶走和毀滅。(2)經濟上的困難。一些老年人沒有收入來源,按一般訴訟程序請不起律師和交付訴訟費。特別是贍養案件中的老年人就是因為被逼到生活難以維持的地步才來訴訟,所以根本支付不起訴訟費。(3)文化和法律知識上的困難。由於多數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識有限,不懂得取證、舉證,直接影響訴訟結果。總之,老年人由於體力、經濟和文化方面的因素,訴訟能力較差。
如何進一步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將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筆者認為,要增強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繼續加大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全社會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自覺性;擴大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確保老年人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醫療待遇的落實;在農村盡快普及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將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與加快基層社區建設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更多地為老年人辦實事、辦好事,確保老年人共享經濟和社會發展成果。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落實:
一、老年人受贍養扶助權要得到較好落實。為落實好老年人受贍養扶助的權利,要積極倡導贍養人之間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明確約定贍養的具體內容和標准,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可以大大減少贍養糾紛的發生,效果通常都比較好。對於已經形成的贍養糾紛,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人民法院等有關組織,首先要認真做好調解工作,化解矛盾,確保老年人受贍養權得到落實。
二、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要盡快建立和完善。在城鎮,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基本建立。在農村,有些地方實行了社會養老保險和多種形式的退養、補貼制度,一些農村老年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普遍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扶養能力的老年人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制度。但是,養老金覆蓋面還比較狹窄,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佔全國老年人總人口比重相當大的農村老年人還沒有充分享受到社會性質的養老保障制度的優越性,他們常常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所以,在農村普遍建立養老保障制度是今後一個時期我們的重要歷史任務。
三、要推進老年醫療康復保險事業迅速發展。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要對離退休人員實行了政策傾斜,對參保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賬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比例都要給予照顧。
四、要不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應當廣泛開展大量適合老年人的群眾性文化、體育、娛樂活動,為老年人到老年大學(學校)繼續學習創造條件。老年圖書報刊、影視、戲劇、文藝作品等也要日益豐富。開創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的空間,使他們能夠發揮余熱,為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五、要進一步加強老年人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和法律服務深度和廣度。人民法院要加大對涉老案件的審判力度,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三優先制度,對較復雜和易反復的案件實行回訪制度,對經濟有困難的老年人實施司法救助,根據不同情況依法緩、減、免交訴訟費。各種法律服務機構也要針對老年人經濟能力差、行動不便等不足,採取措施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當前國家也正在研究制定有關法律援助的實施細則,可以多考慮作為援助對象的老年人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作出規定。
老年人曾為我們的社會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也是我們人類社會經驗的一筆財富,況且幾乎我們每個人將來都要步入老人的行列,善待老年人就是善待我們自己。敬老愛老也是我們的歷史責任,願每一位老人都享受到社會文明進步的成果。作者:山東省平陰縣人民法院趙 嶺
Ⅲ 2006感動泉城十大人物及簡介
2006「感動泉城」分別是:畢愛勝、田玉英、趙言民、陳素蘭、吳曉林、薛在燕、齊亞珍、劉在傳、肖安翠、王敬德
王敬德——平陰縣慈善總會會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推薦單位:平陰縣委宣傳部
事跡簡介:他懷著對慈善事業的滿腔激情,全身心投入,全方位開拓,帶領一班人團結奮斗,扎實工作,使平陰縣慈善總會成為省、市慈善界的一枝奇葩,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國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們在全縣346個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慈善工作聯絡站,在48個村設立村級救助基金670萬元;提出並實施了面向全縣的「個十百千萬」扶貧救助工程,募集善款2000多萬元,新建擴建3處慈善小學、4處敬老院,建成一座2.2萬平方米的老年公寓,使4000多名特困群眾受益。去年12月,平陰縣慈善總會榮獲「中華慈善事業突出貢獻獎」這一國家級榮譽稱號。
田玉英——務農
推薦單位:天橋區委宣傳部
事跡簡介:一位普通的農家媳婦,51年如一日精心照顧癱瘓在床的婆婆,悉心撫養小叔子20多年,體現出中國女性的偉大與無私。她剛結婚時,兩個小叔子大的7歲、小的才3歲,田玉英對待他們比對自己的孩子還用心。由於生活艱難,為供兩個小叔子上學,田玉英硬是狠心沒讓自己的孩子上學。後來,兩個小叔子分別考上大學參了軍,都有了好的出路。50多年的辛勞歲月染白了她的雙鬢,既當「女兒」又當「娘」的田玉英已由剛過門的新媳婦變成了古稀老人,她卻滿足地說:「50多年眨眼過去了,一家人平平安安的,這就是幸福。」
:劉在傳——原濟南市市政公用事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推薦單位:濟南市市政公用事業局
事跡簡介:劉在傳同志於2006年5月29日因病去世。生前擔任濟南市市政公用事業局黨委書記、局長一職,工作期間他團結帶領一班人開拓進取,努力探索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方法,積極推進惠及全體市民「心繫老百姓,服務創一流」這一「民心工程」,較好地解決了廣大市民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用自己的敬業精神與實際行動演繹了一位公僕「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難」的無私情懷。他嚴於律己,廉潔奉公,從未利用職權和職務之便收受「紅包」,謀取不正當利益,就是在患病期間,他都是以「安康」的假名自費進行醫治,沒有從公費醫療里報銷一分錢。他帶病堅持工作,病危時還親自處理有關工作事務,直到生命最後一刻。
畢愛勝——濟南市蓮花山殯儀館業務科科長兼整容工
推薦單位:濟南市市直機關工委
事跡簡介:自2000年5月調入蓮花山殯儀館工作以來,用真情和愛心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多次被上級部門評為先進個人,2006年2月榮獲「感動濟南十佳人物」提名獎。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他愛崗敬業,對黨忠誠,在思想上、行動上嚴格要求自己,把對黨的熱愛,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同時時刻把服務群眾放在首位,堅持「喪主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以真誠守信的態度,為廣大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把全部精力和心血,都無私奉獻給殯葬事業。在從事殯葬工作中,他不僅美化了逝者,也減輕了逝者親人的悲痛。他始終堅信,特殊的崗位可以成就特殊的事業,平凡的工作一樣可以干出不平凡的業績。
齊亞珍——中國冶勘山東局退休幼兒教師
推薦單位:市中區舜耕街道黨工委
事跡簡介:她是一位「兵媽媽」,多年來先後自費到部隊看望戰士60次,購書200餘冊、信封16000個;與戰士交流談心千餘人,為許多戰士排憂解難,解開思想疙瘩;多次看望復員回鄉戰士,匯款、捐款5萬余元;組織全家義務捐獻骨髓,義務獻血7200毫升;去學校、部隊、監獄等單位作報告40餘場,十幾年來她的足跡踏遍10多個省、25個縣市區。她還用母親般的胸懷,接收照顧來自全國各地百名退伍戰士(其中17名孤兒、9名單親、6名患重病)和百名貧困大中學生、進城務工人員、流浪兒、失足青少年。先後被評為「濟南十大文明市民標兵」、「山東省十佳兵媽媽」、「三八紅旗手」、「國防教育先進個人」、「濟南市關心下一代先進個人」、「首屆十大優秀母親」。2002年,齊亞珍是
吳曉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第二派出所教導員
推薦單位:濟南市公安局
事跡簡介:他是一名民警,14年如一日戰斗在反扒第一線,其間將2500多名違法犯罪嫌疑人、50餘名逃犯繩之以法,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000餘起,其中大要案100餘起。先後榮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榮獲「全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新長征突擊手」、「全市十佳青年民警」、「全省執法為民先進個人」、「全省優秀派出所民警」、「山東省傑出青年衛士」等多項榮譽稱號,被濟南市政府評為「勞動模範」。去年,其先進事跡被中宣部列入中央電視台「勞動者之歌」欄目,19家中央級新聞媒體進行了集中宣傳報道。
肖安翠——濟陽縣曲堤鎮敬老院院長
推薦單位:濟陽縣委宣傳部
事跡簡介:她是一位敬老院院長,18年間對待老人就像自己的親生父母,經她照顧的老人累計達105位,並親自為25位老人送終。她傾聽老人們的心聲,了解老人們的需要,經常下廚房,為老人准備可口飯菜,其間傾盡愛心、毫無怨言。為改善老人們的生活,她開發荒地,搞起福利事業,每年純收入5000元,實現「以院養院」的目標,她積極改善老人的文化生活,添置娛樂設施,使許多老人老有所好、老有所愛。其本人先後被授予省市「三八」紅旗手、優秀共產黨員等10多個榮譽稱號。
陳素蘭——濟南中老年交誼舞協會會長、濟南夕陽紅書畫院院長
推薦單位:濟南市市直機關工委、濟南市老齡辦
事跡簡介:她是一位離休幹部,1994年自籌資金成立了濟南市中老年交誼舞協會,1996年又自籌資金在全市率先開辦了老年舞廳——「夕陽紅歌舞廳」,編寫的以社區老人實事為題材的8集電視劇《夕陽紅似火》,是全國唯一一部向國際老年節獻禮的片子。14年來,陳素蘭為了老年事業傾其所有,投資多達40多萬元,還從每月的離休工資中拿出部分資金作為「畫院」和「舞協」的日常開支。她自感人生之路十分快樂,也感到給別人帶來快樂的滿足,她活出了「人生的滋味」。
趙言民——濟南時報機動記者部記者
推薦單位:濟南日報報業集團
事跡簡介:2003年年底,他建議並發起「為農民工維權」特別行動,總計為10000餘人次的農民工追回工錢1600多萬元,其中僅其個人就為1000餘人次的農民工追回工錢近200萬元;2004年,先後參與策劃和組織開展了「關愛父親母親,溫馨陪伴空巢老人」活動和「泉城無賊在行動」。自2005年8月開始,參與策劃組織的「泉城義工在行動」系列活動,不僅在全市引起較大反響,同時也引起省內外的廣泛關注。作為泉城義工的組織單位——濟南時報志願服務聯絡站於2006年4月被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授予「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志願服務集體」稱號,去年他本人被評為2005年度「濟南市十大傑出志願者」,並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授予「十佳記者」榮譽稱號。 中宣部推向全國四大「雙擁」先進典型中唯一的先進個人。
薛在燕——濟南第五十一中學政教處副主任
推薦單位:濟南市教育局
事跡簡介:她曾是一位省體育隊的優秀專業舉重運動員,多次代表山東省參加國內外比賽,先後獲得「省三八紅旗手」、「省新長征突擊手」等榮譽稱號。1996年光榮退役後,任濟南市第五十一中學體育教師、舉重隊教練。她格外疼愛家境困難的學生,每年都要資助幾個學生。10多年來,她把所有的休息時間都用在了學生的學習訓練上,在父母住院做手術期間也沒有請過一天假,耽誤一節課;她無數次地陪學生放學回家,自己的孩子上了三年學卻沒有接送過一次。在她的努力下,1997年至今學校舉重隊連續十年在全省舉重比賽中獲得團體冠軍。她說:「老師應該像無私的慈母,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學生的生活,使之富有生機,充滿希望。」
Ⅳ 平陰有幾個敬老院
平陰有9個敬老院(鄉鎮敬老院8處,民辦養老機構1處)。因為養老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平陰共收錄批准9家分別是: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玫苑老年公寓,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刁山坡鎮敬老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店子鄉敬老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孝直鎮幸福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洪範池鎮敬老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安城鄉敬老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東阿鎮敬老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李溝鄉敬老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玫苑社區服務中心暨老年公寓。所以平陰有9個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