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養老院摔傷誰負責
老人在養老院摔傷,如果是養老院地滑等過錯,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責任,養老院應當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准賠償老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2. 在養老院摔傷誰負責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養老院與老人應當簽訂了養老合同,雙方形成養老合同關系,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養老院護理不能自理的老人,應盡到謹慎照顧義務,如果是因為養老院未盡照顧義務而導致老人受傷,養老院應當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3. 在養老院受傷了該誰負責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老人與養老院是否簽訂了協議書以及協議書中對此有無約定。
如有約定,養老院應承擔責任,具體承擔責任大小和比例,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敬老院,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西方國家的養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機構主辦,接收靠福利救濟或低收入的老人。中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實行「五保」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敬老院經常組織一些老人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
4. 有老人在我養老院自己摔倒致骨折,養老院要負責任嗎
搜集來養老院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源的證據,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5. 老人在養老院摔傷的賠償問題
老人在養老院摔倒的賠償如下:老人與養老院有協議的,按照協議確定的方式進行賠償;雙方之間沒有協議的,養老院應當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准賠償老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