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開個養老院需要的證書有《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營業執照》等。開辦民辦養老院應當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有符合規定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㈡ 個人開的養老院有權可以勸退住的老人嗎
目前抄全國大多數城市並襲沒有將養老院的收費和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大多數養老院使用的是自製的管理制度,有權勸退入住老人。
關於如何判定老人的去留,不同的養老院會有不同制度。目前常見的導致院方勸退的原因分別是「隱瞞病史」「不適應集體生活」「家屬不配合」。建議您認真閱讀院方提供的合同或相關資料。
㈢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要求和條件
開辦養老院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養老院內部擁有固定的服務區、生活區、室外及室內休息場所。
第二,符合我國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安全標准。
第三,有能夠保證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務人員能夠開辦相關服務活動的經費。
第四,有完整的相戚斗關機構辦理的證件、章程。
第五,有開展相關服務的服務人員和醫療人員。
法律依據:
《敬老院管理暫行法》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陪迅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蘆仔此
第十三條 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
第十四條 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
第十五條 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
㈣ 私人開辦養老院有什麼政策
法律分析: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設立申請書;
(二)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五)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七)資金來源證明文件、驗資證明和資產評估報告;
(八)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
第六條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第十二條 申請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設立申請書;
(二)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五)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七)資金來源證明文件、驗資證明和資產評估報告;
(八)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㈤ 養老院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增值稅。
符合非營利性組織條件的老年服務機構,取得的養老服務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其他老年服務機構,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其取得的養老服務收入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暫免徵收養老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㈥ 養老院有年齡限制嗎
法律分析:侍者
一般來說,養老院沒有具體的年齡限制。到了需要照顧的身體狀況都可以到養老院,一般是在50歲以後,但大多數老人都會在60甚老祥薯至更大年齡後才會選擇到養老院。而對於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養老院是沒有具體年齡限制的,到那裡都可以得到更好的照料。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服務,應當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
服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經常聯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三)服務內容和服務宴昌方式;
(四)收費標准以及費用支付方式;
(五)服務期限和地點;
(六)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七)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八)違約責任;
(九)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
(十)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㈦ 開養老院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
開辦一家養老院,需要具備的條件參考如下:
第一、要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冊哪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第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第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第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第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符合以上這些條件,就可以向當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養老院籌辦申請了,注意是民政部門,而不是工商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謹姿滾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祥余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㈧ 把老人送到養老院違法嗎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規定嗎
把老人送到養老院不違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此沒有規定。法律只規定了,子女應當對父母盡贍養義務,但沒有規定以何種方式贍養,如果子女無暇照顧父母可以送父母到養老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