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院護工配置標准
你好,以下是我整理的養老院需要的配置;
一、養老院一般建制(按照各自養老院的實際條件具體操作)
1、院部:
正、副院長、書記(全部三名均應為具有醫生資格證者、或者相關專業研究生學歷)
2、老人自治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能自理的低齡老人75歲以下)
3、為老人自治管理委員會特邀的社會助老義工律師
4、辦公室(含財務部、、總務部):
正、副主任2名(相關專業的本科或者研究生學歷);正、副總管2名(兼:會計、出納、保管、文員)。
5、後勤部:
水、電、電梯、電器管理與維修、門窗管理和維修、工人與相關職工的管理、采購、食堂、廚師。
6、醫生辦公室:100名老人配備1名醫生。
7、護理部:
主任護理、部長(護士長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1)醫療護士(具有護士長經驗、或護士上崗資格證者):
保管葯品、分發葯品、服葯、打針、記錄體溫、脈搏、大便、血壓、向主任匯報葯品庫存情況、配合醫生、主任處理突發事件。
2)生活護士(具有護士、保健按摩師雙證以上上崗資格證者):
按摩、營養、記錄輔食、老年人特需食品、室內溫度、室外溫度、管理空調器、保健教育與指導、協助照料能治理的老人。
3)心理護師(具有護士、心理咨詢師雙證以上上崗資格證者):
聊天(家常里短、愛好技能、國家大事、世界大事、兒女情長)、心理撫慰(解憂除悶)、心理咨詢(引導疏通思想障礙)、安排各項學習和活動、觀察老人的情緒變化及時向主任匯報、介紹老年人互相認識、交流、協調老年人之間的關系,解決老年人之間的矛盾糾紛,協助老年人自治團體的各項工作、家訪。
❷ 護理人員的分類比例
每床至少配備0.6名專職護理人員,其中護士與護理員的比例為1:3-4。
至少應配備2名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執業醫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內科專業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醫師。護理中心應以保障患者安全為基本原則,根據接受護理人員健康狀況和實際工作需要,配備相關專業醫師或聘用多機構執業醫師。應有神經內科、心血管內科、呼吸內科、腫瘤科、老年病和中醫等相關專業的醫師定期巡視查房,指導或協助處理相關醫療問題。
每床至少配備0.6名專職護理人員,其中護士與護理員的比例為1:3-4。至少配備1名具有主管護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護士。設置護理床位達到或超過30張的,至少應配備2名具有主管護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護士。若同時提供康復醫療服務,應根據所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需要配備相應的康復醫師和康復治療師。
(2)敬老院護理人員配備原則擴展閱讀:
護理人員的相關要求規定:
1、根據患者的健康狀況、自理能力和醫療服務需求等實際情況,合理劃分護理單元。每個護理單元至少應設有患者居住室、護士站、治療(配葯)室和處置室,可選設康復治療室。提供安寧療護服務的護理單元應設家屬陪伴室(床)。
2、業務用房至少應設有接診接待(包括入院准備)、醫學診療、護理單元、公共活動和生活輔助等功能區域,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應設康復訓練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