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60孤獨老人能能領養小孩嗎
60孤獨老人能領養小孩,年滿30周歲。
同時還特殊規定,有配偶者收養,必須夫妻共同收養,雙方都須滿足上述條件。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除外。收養繼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和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繼子女,不受被收養人年齡不滿14周歲的限制。
⑵ 60歲失獨老人可以領養孩子嗎
法律分析:可以。失獨家庭依法收養子女需要辦理收養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收養關系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