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出國旅遊年齡限制
國家旅遊局批准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遊服務規范》中,有明文規定,其中特別規定旅行社不得拒絕老人參團。老年旅遊者是指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消費者,75歲以上的老年旅遊者應請成年直系家屬簽字,最好由成年家屬陪同。70歲以上的老人出境旅遊,需要提供體檢和健康證明的。
而且高齡老人出行必須要有直系親屬陪同出行,此外報團出行旅遊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旅行社會要求簽署免責參團的責任書。2、如旅行社無法為高齡老人購買旅遊意外險,家屬必須要另行購買相關保險。3、老年人出國旅遊需要提交體檢報告。
㈡ 65歲以上老年人打乒乓球免責書
參考一下
戶外運動風險責任書
關於保險:
參加活動的成員必須自行購買相關的意外和醫療方面的保險。
參加活動的成員必須簽訂以下活動風險責任書,內容如下:
本人___________謹依據以下認知:戶外活動是一項具有高度危險性、不可預知風險、採取保護或救助措施也不能完全排除險情發生的運動;我自願參加並預知到上述危險將難以完全避免;同時,我完全知道戶外運動組織是由參與者自我管理、資產共同共有的非企業社團組織,不承擔任何成員的戶外活動風險賠付。
做出我的風險責任承諾:
一、 本人將根據自己的體能狀況選擇本次薯良嶺遠足登山項目,並對整個活動行程中出現的一切不良健康狀況及後果自負其責。
二、 本人在參加戶外活動的整個行程中,除組織者的技術指導和集體防護外,將著重發揮個人技能、潛能和器械做好自我防護。當集體防護及個人防護都不足以避免事故發生時,將獨自承擔事故發生後人身所受侵害傷害的救治責任和財產損失責任。
三、 在戶外活動中,自覺保管自己的個人物品。個人物品遺失或丟失,將自負其責。四、 在戶外活動中,注意飲食衛生和保持健康生活作風。食物中毒、醉酒、混帳後果等責任自負。身患或疑患傳染疾病,本人當即自覺中止活動。
五、 本人自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住院醫療險等險種,確保活動風險受償。沒有購買保險或無法確定已購險種的,不參加戶外活動;隱情參加活動的,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六、 本人確認申報的所有個人資料是真實有效的,這些資料證實自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瞞報資料後果自負。
㈢ 為什麼60歲以上老人參加旅遊團要簽免責書
因為60歲以上的老人會容易發生突發事件,可以購買旅遊責任險,承保旅行社在內組織旅遊活動過程容中因疏忽、過失造成事故所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的險種,該險種的投保人為旅行社。
投保後,一旦發生責任事故,將由保險公司在第一時間對無辜的受害旅客進行賠償。旅行社責任險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員的故意行為;
(二)戰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騷亂、暴動;
(三)政府有關當局的沒收;
(四)核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㈣ 旅行社可以叫老年旅行者簽免責聲明書嗎
江蘇省保險學會秘書長助理偶見認為,即便旅行社跟老年遊客簽署了免責聲明,回也無法律效答力。他介紹,《合同法》第53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也就是說,不能因為旅行社和保險公司沒有相應的產品配套,就免除自己的責任。既然旅行社接納了老年遊客報名參團,旅行社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依法就不能免除。
南京首批外資保險代理人、保險第三方保險服務機構負責人熊勇也提出:免責聲明不具有法律效力。他舉例說,「就像老年人在食堂吃飯,食堂擔心他摔跤,先簽個免責聲明。然後老人真摔跤了,食堂就能不認賬了?」他認為,旅行社作為組織者,既然承接了老年遊客,確立了這一商業行為,就要承擔相應責任,免責和賠一半都行不通。
㈤ 旅行社對於老年人參團免責協議合法嗎
一般超過一定歲數的老年人參團旅遊,旅行社是不接的。如果家屬或老人本人出遊意願強烈,旅行社是要求簽一個免責協議,這是雙方約定並認可的協議。是合法的。
㈥ 組織老年人旅遊,健康承諾書和免責任書有區別嗎
組織老年人旅遊健康承諾書和免責任書有區別嗎?那當然有區別,而且區別非常大。他的這個意思只對你的健康有保障,你說說其他問題給他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