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鄉鎮敬老院老人長期不服從管理可不可以解除供養合同
以下是僅供參考中國護理之家!我希望你能幫助!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某療養院
乙方(委任):
性別:出生:國家:教育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聯系電話:
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在平等的基礎上協商,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就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試用期??一個月,期滿續約,需要提前兩周。
二,工作性質和勞動報酬
乙方,同意崗位工作,完成各項任務,承擔甲方療養院工作的需要的位置。的B
基本工資每月在受雇期間700元(小寫:700)的獎金看黨的獎金制度。
五,權利和義務,黨
(一)甲方的權利
1。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黨的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的規則和規定。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甲方乙方有權調整工作。
3。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勞動合同,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的疾病,延長產假,醫療和全職學習或從事生產和管理服務的各項活動,為他人和親屬;
(3)嚴重
(4)乙方嚴重失職瀆職,欺詐事業重大損害黨的利益;
(5)乙方應追究刑事責任違反黨的問責或黨的規章制度;依法處理;
(6)乙方II連續三個月的評估,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無法工作,不接受其他安排。
4。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是30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而不是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黨的工作安排;
(2)乙方是不稱職的,仍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輸入
(3)顯著的變化,在僱傭合約到按照客觀,使原來的就業合同不能履行,由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的協議;
(4)甲方養老院確實遇到了嚴重的困難,在生產和管理,需要減少工作人員。
5。乙方在就業過程中,由於違反了法律,紀律處分或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尊重員工的權屬狀況,創造一個有利的工作環境,為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
2。負責教育和培訓的第二大黨的政治思想,道德,合規和監管。
6,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
(A)的權利,乙方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參與管理養老院的民主,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 ,有權申請延長的醫療期內的需要,由於對疾病的治療。
3。其中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終止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支付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
(二)甲方的義務乙
1。必須在時間,質量和數量,完成約定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黨的評估。
2。自覺維護黨的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的實施不得損害黨的形象和利益。
3。必須進行業務代表的黨的工作人員,服從黨的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他原因而單方面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合同的違約責任。合同已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默認的情況下,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小寫:10000);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的補償。
2。乙方在就業,資助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或乙方支付甲方和乙方約定的年齡,服務年期,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終止本合同,黨是一個人才的引進方補償引進收取的費用補償,標准為每服務1月遞減支付培訓費20%的費用總額介紹。
3。經濟損失及經濟補償金的違規行為,並終止合同,實行現有的國家規定。到黨,一次性支付甲方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4。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的合同不能履行因不可抗力。程序
九,終止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同意,下面的過程是公平和合理的。
1。提交的書面通知;
2。填寫「雇員離職通知書。
歸還甲方乙方持有的各種文件,資料,勞動工具,房屋,生活用品和對方當事人財物損失,損害應予賠償的案件。<BR / 3,轉讓工作;
4。支付罰款和賠償;
5。甲方發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第三十一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解除。然而,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按照清關的程序,處理時間可以延長,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如系甲方的這種延遲的原因,甲方向乙方應完成的手續,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合約事宜,根據法律,法規規則和政策的實施,
第十一合同一式兩份,由當事人各執1對應。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章):
的日期
Ⅱ 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多少,敬老院工作人員的職責是什麼
在現代的生活中,我們大家應該是都知道,敬老院的普及解決了很多年輕人工作忙沒時間照顧老人的難題,很多的空巢老人也能夠有得照顧,但是這樣的壓力就給了敬老院的工作人員,他們有著自己的職責,有著自己的工作崗位。Ⅲ 國家敬老院聘用人員沒有簽合同是不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與本單位訂立較長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用人單位這樣做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你有權要求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立即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補交欠繳的社會費等。
如果單位不但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反而解僱你,那麼你還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發生爭議,由當地政府的勞動部門處理。單位不執行勞動部門監察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勞動爭議仲裁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Ⅳ 養老服務合同必須一年一簽嗎
養老服務合同必須一年一簽的。入住養老院,一般都是一年一簽的,並且會收取一定的押金的,基本上是一萬塊錢左右,也是為了萬一有病先治病的費用,也有可能有的養老院特殊。一般在入住並簽署入住合同前,客戶都會先參觀了解養老公寓的情況,並向工作人員了解入住要求等。
養老院簽訂合同制度
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合同到期續簽,須提前兩個星期。工作性質和勞動報酬乙方同意按甲方敬老院工作需要,完成養老院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乙方在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柒佰元小寫700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的權利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Ⅳ 江西日報2012年3月19日完整版農村敬老院招聘院長有關文件精神
2014年江西省招聘鄉鎮敬老院院長、會計公告
事業單位招聘網2014年5月24日訊為進一步強化全縣農村五保供養服務工作,切實落實省、市民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關於加強農村敬老院機構建設實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關於印發《鄉鎮敬老院院長、會計考核聘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決定對全縣敬老院空缺的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公開招聘,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的崗位及資格條件
1.聘用的崗位:
三江鎮敬老院院長1名(崗位代碼140101)、幽蘭鎮敬老院會計1名(崗位代碼140102)、南新鄉敬老院會計1名(崗位代碼140103)、塔城鄉敬老院會計1名(崗位代碼140104)。
2.聘用者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人品正派,有奉獻精神,對老人有愛心、孝心,熱愛敬老院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2)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戶籍必需在當地鄉鎮且長期在當地居住,年齡男性45周歲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女性40周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3)敬老院會計崗位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且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
簡章發布地址: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shiyebian.net/)
二、考核聘用的程序
1.報名:
①報名時間: 2014年6月3日至6月6日(上班時間)
②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幹部科
③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時須攜帶本人學歷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各1份)、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報考會計崗位的還需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會計工作2年以上的證明。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並繳納考試費50元。
2.考試:參加人社局組織的招聘統一考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法律知識、經濟管理、科學技術、公文寫作)。考試時間地點見准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6月16日—6月19日到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幹部科領取准考證)。
3.體檢、政審:按照考試成績排名,根據各職位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人數,體檢標准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執行。體檢合格人員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的證明。體檢、政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三、聘用
體檢合格擬聘人員名單進行不少於5各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後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並與縣民政局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人員第一次聘用合同為一年,一年後組織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進行續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待遇及聘後管理
1、招聘的院長和會計實行編外管理,定編定崗不定人。被聘人員與縣民政局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年末由縣民政局進行目標責任考核。聘期內享受事業單位國家規定的同類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並繳納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聘用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不足15年的,不足年限的社會養老保險由本人全部繳交。
2、被聘用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必須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後不再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按城鎮企業職工在社保局辦理退休,享受社保養老金待遇。
3、聘用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保費(除個人承擔部分)由縣財政承擔,其它福利待遇由鄉鎮按同類工作人員核發,並由所在鄉鎮財政承擔。被聘人員由所在鄉鎮政府負責管理。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第三紀工委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為:0791-85731370(第三紀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cxrenshi.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3、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85712813)。
4、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鄉鎮敬老院院長、會計招聘報名登記表》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Ⅵ 安徽省鄉鎮敬老院管理辦法(2004修正)
第一條為進一步辦好鄉鎮敬老院(以下簡稱敬老院),促進農村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敬老院是鄉鎮人民政府舉辦的集體福利事業單位。
鄉鎮人民政府應把敬老院的建設列入鄉鎮發展規劃。第三條敬老院由鄉鎮人民政府領導,縣(市)民政部門負責業務指導。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市)民政部門應定期檢查敬老院的工作,幫助、督促敬老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第四條敬老院貫徹依靠集體、勤儉辦院、民主管理、以養為主的原則。第五條興辦敬老院的經費,包括敬老院的興建費、房屋維修費、管理費以及院民的生活費、醫療費,由鄉鎮人民政府統一籌集。
鼓勵社會組織或個人向敬老院捐贈款物。第六條敬老院主要供養五保老人。符合五保條件的殘疾人、未成年人,也可以由敬老院供養。
傳染病、精神病患者以及危急病人不得入院。第七條有條件的敬老院,在做好五保對象供養的同時,可以向社會開展有償代養業務。第八條敬老院實行入院自願的原則。要求入院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同意,與敬老院簽訂供養協議後,方可入院。
院民入院後,應當遵守敬老院的規章制度,支持、配合工作人員的工作。第九條敬老院的主要任務是:
(一)安排院民的物質生活,供給院民生活必需品;
(二)搞好院民的醫療、保健和衛生護理工作,及時治療患病院民;
(三)開展適合院民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四)對院民進行政治思想教育;
(五)組織院民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
(六)建立五保服務網路,定期走訪分散供養的五保戶,檢查供養情況,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存在的問題。第十條敬老院院民的生活標准,應不低於當地群眾的中等生活水平,並隨著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作相應調整。第十一條鄉鎮可以成立敬老院民主管理小組,由分管鄉鎮長、民政助理員、院長、院民代表等組成,其中院民代表應佔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討論和決定敬老院生活、生產和財務等方面的事項;
(二)決定聘用、辭退敬老院的工作人員;
(三)監督敬老院的工作,對院務工作作出評價。第十二條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敬老院的日常工作。
院長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熱心敬老院工作,辦事公道,身體健康。
院長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當地集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標准,由鄉鎮人民政府確定。第十三條敬老院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其總數不得超過院民總數的百分之二十。
工作人員應熱愛敬老院工作,熱心為院民服務,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身體健康。
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參照當地集體企事業單位職工的標准,由鄉鎮人民政府確定。第十四條敬老院應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財務收支賬目要日結月清,定期張榜公布,物資進出要登記、驗收。第十五條敬老院可根據實際,開展種植、飼養、加工、服務、商業等生產經營活動,搞好院辦經濟,增加經濟收入,改善院民生活。
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興辦福利企業,稅務部門應當給予減免稅照顧。第十六條敬老院的財產及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第十七條敬老院工作人員成績顯著的,鄉鎮人民政府或縣(市)民政部門應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失職瀆職、虐待院民、貪污挪用敬老院經費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九條村辦或其他形式的敬老院,可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第二十條各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規定。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民政廳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