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院要不要交稅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養老院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的,養版老院的自用房產、土地權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簽訂的養育合同不徵收印花稅的。
通常情況下,只需要繳納兩個稅種。
一是企業所得稅,如果有利潤,應當依照25%稅率按季預交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員工工資收入超過2000元的部分,依照5%-45%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有貴院支付工資是代扣代繳。
Ⅱ 營利性養老院是什麼意思
1、私營性質、或私營股份制養老院,沒有國家財政和民政部門的補貼版,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的養權老院稱為盈利性養老院。
2、營利性是商行為概念既包括任何主體從事的以盈利性營業為目的的客觀商行為,也包括商主體從事的任何營業性活動,即主觀商行為。例如,按照《日本民法典》的規定,商行為是一系列交易性活動的總稱,其中不僅包括任何主體基於任何目的而從事的「絕對性商行為」,如證券交易與票據交易行為;而且包括商主體專為盈利性營業目的而從事的「營業性商行為」.如商業買賣、商業承攬、商業服務、商業運送、商事代理與居間、商事保險等;還包括「商人為其營業而進行的」「附屬性商行為」,其范圍包括商主體為從事營業而進行的一切附屬性活動。
Ⅲ 養老營利性和民辦非營利性的區別
有區別,不是種屬關系。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規范和標准,具備下列條件:
(一)開辦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個人必須具有合法身份,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社會福利機構必須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場所。其中,全日制社會福利機構應當設置相適應的宿舍、餐廳、醫療室和室外活動場所,配備一定的醫療康復設備;每床位平均建築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日間照料服務機構的場所和設施應當與其開展的服務活動相適應。
(三)符合城鄉規劃、建築設計、安全消防、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方面規定,依法取得相關的審批文件或合格證明。
(四)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社會工作者、衛生技術人員、護理人員、康復保健人員、特殊教育教師。衛生技術人員、特殊教育教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技術工種工作人員應具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等級證書或者接受過專業技術培訓。
(五)炊事員具有崗位技術等級證書或者上崗證書,服務對象超過(六)工作人員配備符合規定,直接服務於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與生活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10;與生活不能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3。
(七)國家、省規定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其他規范、條件。
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用地指標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民間資本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公辦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這有利於推動公辦、民辦養老機構平等競爭、公平發展,也有利於降低民辦養老機構的建設成本、吸引社會參與。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餘收益,用於獎勵投資者,以增強其發展的活力和後勁。
Ⅳ 養老機構「營利」和「非營利」的區別
1、服務質量的不同:大部分民辦營利養老機構和公辦非營利養老機構招聘護工主要靠熟人介紹,沒有全方位進行考察綜合素質,造成服務水平較低。
醫療服務。醫療服務水平是很多老年人選擇養老機構需要考慮的必要條件之一,因此很多養老機構會選擇和社區醫院比鄰而建以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但是養老機構內部的醫療服務顯然比較弱。
2、入住率不高,缺乏強有力的營銷宣傳策略。
大部分養老機構認為不需要為養老機構制定營銷宣傳策略,把機構服務、衛生、環境等各方面條件都盡量做得更好,自然就會有老人入住。
從市場營銷的角度來看,這種看法是錯誤的。特別對於民辦養老機構,一個好的營銷策略是非常重要的,養老機構需要調研老人的需求,從而提供更加專業化的服務。
營銷宣傳可以提升養老機構的品牌形象,增強養老機構的差異化程度,可以更好地滿足老人的需求,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從而提高入住率,不浪費社會資源。
3、志願不同:社會對於非營利這個詞還比較陌生,一般的看法是非「公」即「私」,處在「公」、「私」之間的非營利還沒有被人們廣泛接受和理解,或者說人們對非營利養老機構存在很多疑惑,不願意志願服務。而在經濟發達國家,志願組織的活動是非營利組織的一個重要資源。
Ⅳ 什麼是非營利性養老福利機構
非營利性養老福利機構,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養老機構。是指享受國家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助、主要為既不是救助型養老機構的服務對象,也無力支付市場型養老機構服務的普通老年群體(例如低保老人等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其包含起居生活、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
不同於營利性、微利性的養老服務機構。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
三、政策措施
(三)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注意營利性與非營性區分。
1、營業稅: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沒有強調非營利性,所以,營利性,非營利性均可免。營業稅條例第八條: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等,免營業稅。也沒有非營利性提法。)
2、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必須是非營利機構。1、財稅[2014]13號、財稅[2009]123號非營利性組織機構免稅資格認定九條件。2、財稅[2009]122號,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1.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4.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
3、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必須是非營利性)
4、捐贈扣除: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只有對非營利性的捐贈才扣除。)
清溪總結(不一定對):
在營業稅政策上,優惠側重於從事什麼業務,是一種行業鼓勵,不管投資者設立意圖。
養老機構營業稅不區分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全免。
醫療機構營業稅不區分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全免。
教育機構營業稅不區分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全免。
其他公益性組織,不分營利性非營利性,提供服務營業稅都不免。收取的會費、接受的捐贈,不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不征營業稅。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都強調非營利性,不管單位是否有納稅能力,只要形式上滿足非營利條件,就免稅。而營利性非營利性的區分強調的是投資者的意圖
Ⅵ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跟營利性養老院如何區分、國家的待遇跟補助有何不同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營利性養老院區分:
1,土地上:
非營利性,養老專用土地使用權50年,產權不可分割,不可以出售,不得改變規劃確定土地用途。
盈利性,商業或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40到70年,產權可以分割出售。
2,注冊:
非營利性:民政局,民辦非企業。
營利性:工商局注冊,民政局審批。
3,稅收:
非營利性:減免營業稅等,同時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營利性:減免營業稅,減半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4,收費:
非營利性: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營利性:實行市場調價管理。
第二,國家的待遇跟補助
非營利性:一次性建設投資補貼最高25000元每床,運營補貼最高500每床每月。
營利性:無補貼
Ⅶ 養老院是國家的還是私人的
養老院不屬於國家機構。
敬老院(geracomium),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非營利性組織,又稱養老院。西方國家的養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機構與企業合作開辦,能接收有各種各樣需求的老人。中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實行「五保」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敬老院經常組織一些老人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中國農村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興辦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許多地區還為優撫對象的孤老興辦光榮院,吸收符合條件的對象入院。敬老院貫徹集體事業集體辦的原則,入院老人的生活費、醫療費喪葬費等的供給,均由集體承擔,統籌解決。
貧困地區的敬老院,集體組織供給有困難的,由國家給予補助。敬老院的宗旨是敬老養老,把安排好老人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放在首位。
敬老院經常組織老人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有的鄉鎮把敬老院辦成老年人的活動中心,為鄉、鎮社區的老人提供福利服務。
養老院將由官辦轉為大家辦,政府機關、企業、社會團體、個人等都可以申辦養老院。養老院的稅收、繳費將給予相應的減免。開辦養老院將享受煤水電費的優惠,非營業性的一些養老院將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房產稅、車輛使用稅等。通過有關部門向養老院捐蹭的東西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養老院向老年人提供服務免徵營業稅,參加備醫保的養老院可以按醫保規定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九條 國家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