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醫保報銷比例
老人醫保報銷比例如下:
1、在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比例給予報銷,其餘部分個人自付:
(1)醫療費用不滿1000元的部分,報銷百分之35;
(2)醫療費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部分,報銷百慶沒或分之45;
(3)醫療費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部分,報銷百分之55;
(4)醫療費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報銷百分之65。
2、在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下列比例給予報銷,其餘部分個人自付,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1)醫療費用不滿10000元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百分之55、百分之65和百察源分之75;
(2)醫療費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滿20000元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百分之60、百分之70和百分之80;
(3)醫療費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就醫的,報銷比例分別為百分之65、百分之75和百分之8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譽伍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