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日間照料中心需要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嗎
應該是需要的
B.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的民政部第48號發布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
第48號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已經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長:李立國
2013年6月28日
C.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 到底是規范行業還是行業的攔路虎
我認為應該是來規范行業。
首先要源有一定資質,達到養老機構的基本要求,這是對客戶的負責任,減少可能存在的不規范給老人健康、生活帶來的風險,是對老年人養老基本需求的滿足、保障。
其次有了一定規范,可以在規范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優化,制定一定的行業標准,以防止被有不良動機的人攪亂市場,以防止好的養老機構反而沒有公平的待遇和認可,同時對於樹立品牌、推動進步也不利。
最後,許可的設立要充分調查市場,考慮到科學性和可行性,考慮到國家養老的大背景、相關政策的完善情況,以更好的確保養老機構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而不是攔路虎,在預期不明或者是養老機構創新的情況下,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試驗點,使得政策更靈活使用,又能鼓勵相關養老機構。
D. 民政部門辦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是哪個司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已經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版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民政部權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養老機構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養老機構。
縣、不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住所在市轄區的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託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許可。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興辦的發揮實訓、示範功能的養老機構,可以到同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許可。
E. 如何推進社會養老問題
民政部近日發布通知,明確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發布之日起,各級民政部門不再受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申請,也不得再實施許可或者以其他名目變相審批。這意味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這個曾經把不少民辦養老機構擋在門外的「攔路虎」,如今將徹底掃除。
推進養老服務業標准化建設是加強監管的主要手段。近年來,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針對養老服務業相繼出台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養老機構基本規范、養老設施建築設計規范、養老機構安全管理、老年人能力評估等標准、規范。2018年,民政部公布了國家標准《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徵求意見稿)。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制度,將有助於提高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方便老年人及其家庭作出選擇。
文章來源 知道日報:銀發浪潮來襲養老機構門檻降低 養老問題成為社會化問題
F. 辦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需提供哪些資料
根據益養老智慧養老平台小編了解到的情況,養老機構設立申請材料要准備以下這些:
1、養老機構設立申請書(出示原件),同時提交《設立養老機構可行性報告》;
2、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出示原件);申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還應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3、擬設立養老機構名稱的核准通知(出示原件);
4、擬設立養老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5、相關證明材料
1)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2)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消防備案憑證;
3)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
4)衛生防疫部門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5)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提交所租賃房屋的權屬證明,出示原件);
6)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身份證和健康狀況證明出示原件);
7)資金來源證明文件、驗資證明和資產評估報告(出示原件);
8)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