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遺囑怎麼寫樣板
老人寫簡單的遺囑可以參照以下範文:立遺囑本人的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本人立此遺囑,對本人所有的財產作以下分配:1、本人自願將所有的某某房產遺留給妻子某某:寫明權屬證書號、房產地址及面積等詳細信息;本人遺留給甲的財產,完全歸甲個人所有。2、本人自願將歸我所有的某某財產遺留給乙:是其他財產的,同樣需要寫明財產詳情。比如:存款具體金額、儲蓄銀行等本人遺留給乙的財產,完全歸乙個人所有。本遺囑委託丙(寫明個人詳細信息: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等)為執行人。本遺囑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執,一份由委託執行人丙保存。立遺囑人:(簽名)年月日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拓展資料: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