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區公用活動室面積有什麼規定
住宅小區抄公共配套設施是襲以小區居住人口為控制指標。通常此類的公共配套(含商業配套)會佔小區總建築面積的5%。
住宅配套設施,指為城鎮居民創造衛生、安全、寧靜、舒適的居住環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屬設施。一般分為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實施、文化體育設施、社區服務與行政管理設施、郵政及市政共用設施、商業服務配套及其他等七大類。
(1)教育設施包括:幼兒園、中小學。
(2)醫療衛生設施一般包括:衛生站、衛生服務中心等。 (3)文化體育設施包括:綜合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站、居民運動場/館。
(4)社區服務與行政管理設施包括:老年人福利院、老年人服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服務站點、托兒所、市政及其他管理用房、社區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委員會用房、 (5)郵政及市政公用設施包括:燃氣供應站、變電站、垃圾壓縮站、郵政分局、公共廁所、社會停車場/庫、公交首末站、電信營業所、電信分局。
(6)商業服務配套包括:肉菜市場、百貨商店等。
(7)其他一般指公變房、水池及泵房、鍋爐房、開閉站、換熱站等。
㈡ 去老年活動中心 作文 400字
今天早上,老師帶我們到老年活動中心春遊去,同學們個個高興得專活蹦亂跳。
打著鮮紅屬的少先隊旗,我們背著書包,排著整齊的隊伍出發了。一路上,大家有說有笑,馬路兩旁的柳樹已長出嫩綠的新芽,隨風飄動,真象古詩里寫的:「不知細葉誰裁出,二月春風似剪刀。」路旁的草坪上,一群可愛的小鴨子搖搖擺擺走動著,它們象是要跟我們一起去春遊。
我們沿著石階爬上了活動中心的樓房,它建在市區北大門的一座山丘上,裡面又寬敞又明亮,我們有的在草坪上做游戲,有的圍在一起吃零食。新鮮的空氣、柔和的陽光、鮮艷的花朵,還有笑聲,歌聲把寂靜的活動中心變成孩子們的游樂園。
㈢ 浙江省老年活動中心的中心簡介
浙江省老年活動中心,佔地9.5畝,建築面積10200平方米,總投資3000餘萬元,是全省「夕陽紅工程」的重點示範項目,也是全省精神文明建設的標志性建築之一。中心的建成和使用,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和社會各界重視、關心、支持老齡事業。
中心集休閑、娛樂、健身、文化、學習於一體,突出文化休閑特色,寓教於樂,樂中健身、學中養性,成為老年人理想的文體活動場所。中心一直堅持以為老年人服務為宗旨,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愛老、助老、敬老」的氛圍,通過一系列人性化服務贏得了老年朋友的好口碑,也吸引越來越多的人參與進來。2006年,中心被命名為我省首批四星級老年活動中心,被譽為老年人的「溫馨家園」。中心內部設計充分體現了濃重的「文化氣息、體育色彩」,設有書畫室、茶室、健身房等娛樂、教學活動場所。此外,中心還定期組織老年人開展活動,展示老年朋友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展現和諧社會的靚麗風景。
中心作為我省老齡工作開展對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中心先後接待了來自歐美、日本、新加坡及聯合國等多個國家和組織的社會老年團體以及新聞媒體,外賓對有中國特色的老齡事業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國務院前副總理李嵐清同志曾親臨中心視察,對我省老齡事業給予了高度評價和肯定。
在新階段、新形勢下,我們將進一步規范管理,強化服務,不斷充實完善各項設施,改進活動中心的各項工作,在省民政廳和老齡辦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把中心辦的更好,使之真正成為全省老年朋友老有所學的課堂、老有所樂的陣地、老有所為的橋梁和對外聯系的窗口,成為名副其實的「老年之家」,為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㈣ 一個老年活動中心需要什麼功能設施,此外每種空間大概多少面積啊
老年活動中心的內部功能是以老年人的文娛和休憩兩部分為核 心的, 並以學習、 餐飲、 醫護、 管理等部分為輔, 區分內與外、 鬧與靜、 清 與濁等多種關系。它們之間或聯系或隔離, 共向構成老年活動中心這 一建築環境。空間營造場所, 基本上由動區和靜區組成。動區包括乒 乓球室、 檯球室、 棋牌室、 麻將室、 聊天室等, 靜區包括圖書館、 書法室 等。老年人可以依據其愛好選擇適合自己的活動場所, 既可以鍛煉身 體, 又開闊心襟, 對於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良好的精神場所。
( 1) 功能構成要素。公共 娛樂空 間中的行 為是隨 著人 們生活 方式的改變而變化, 它的內容比較豐富, 如體育 鍛煉、 文化娛 樂、 讀 書、 詩詞欣賞、 繪畫、 書法、 唱歌、 跳舞、 手工製作。 根據行為分析, 應為老年 人提供 滿足各種 興趣愛 好的 公共娛 樂空間: 手工室、 書法室、 欣賞、 講座、 繪畫室、 陶藝室、 園藝室 等, 並 在這些空間里設相 應的儲物 空間。與 家庭養老 ( 在 宅養老 ) 相 比, 社會 養老設施更 能為老人 提供互相學 習的條件, 不僅為 滿足老人 各種 興趣愛好提 供空間, 更要為 他們展示自 己的成就而 設展示空 間, 鼓勵老人積極參與力所能及的社會性事務, 為那些有藝術修養 的入居老人追求自由、 發揮自己余熱提供一個工作平台。
( 2) 娛樂空間環境。從老人行為需要出發, 按照行為的性質分類, 具有相同活動特徵的行為可以在同一房間中進行, 而不同行為特徵的 行為盡量分設。許多人都需要在幽靜的環境中恢復精力或者和親戚 朋友進行密切的交談, 讀書看報的人希望安靜的空間、 明亮的照明, 看 電視的老人則不希望自己濃濃的興致被陣陣傳來的麻將聲打擾。 不同的行為對空間有 不同的 要求, 而在同 一空間 進行 多種活 動就要求活動具有某 些一致 性。增加空 間層次 性, 在 公共 娛樂空 間中設置半私密性的區域, 在這里, 老 人可以盡享其樂, 不受干擾。
( 3) 娛樂空間尺度。一般 說來, 人們越 親密越 友好, 他 們就站 得越近, 朋友比陌生人站得 近, 想成為朋 友的站 得也很 近, 雖然大 多數 人很少考慮 到個人空 間問題, 但是站得 近通常是友 好或興趣 的標志。耳朵能是人接 受到眼 睛看不到 的信息, 也是 社會 交往的 重要工具。而老年人的 聽力衰 退, 因 而常常 可見老人 交談 時傾向 靠近 談話人用以 彌補聽覺 上的衰退, 這在很 大程度上影 響了老人 交往空間的尺度和形式的特 殊喜好, 他們更喜歡較小的、 有圍合感 的交往空間。個人空間影響公共活動空間的大 小。老齡 建築中公 共空間的大小, 與使用人數 成正比, 根據 入居老 人的多 少、 使用方 式和頻率以及周圍社區居民 使用人數確定空間的大小。
每種空間大概面積按照總面積來匡算。
㈤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工程項目決策和建設管理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推進我國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制定本建設標准。
第二條 本建設標準是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項目決策和合理確定建設水平的全國統一標准,是編制、評估和審批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項目建議書的依據,也是有關部門審查工程初步設計和監督檢查建設全過程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本建設標准適用於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項目,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可參照執行。
本建設標准所指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是指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應、個人照顧、保健康復、娛樂和交通接送等日間服務的設施。
第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必須遵循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從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因地制宜,按照本建設標準的規定,合理確定建設水平。
第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滿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復、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規模適宜、功能完善、安全衛生、運行經濟。
第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確保政府資金投入,其建設用地應納入城市規劃。
第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充分利用其他社區公共服務和福利設施,實行資源整合與共享。統一規劃,合理布局,並充分體現國家節能減排的要求。
第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除應符合本建設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定額的規定。
第二章 建設內容及項目構成
第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內容包括房屋建築及建築設備、場地和基本裝備。
第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應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設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務、保健康復、娛樂及輔助用房。其中:
老年人生活服務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間(含理發室)和餐廳(含配餐間);
老年人保健康復用房可包括醫療保健室、康復訓練室和心理疏導室;
老年人娛樂用房可包括閱覽室(含書畫室)、網路室和多功能活動室;
輔助用房可包括辦公室、廚房、洗衣房、公共衛生間和其他用房(含庫房等)。
第十一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築設備應包括供電、給排水、採暖通風、通訊、消防和網路等設備。
第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場地應包括道路、停車、綠化和室外活動等場地。
第十三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配備生活服務、保健康復、娛樂、安防、等相關設備和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三章 建設規模及面積指標
第十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應以社區居住人口數量為主要依據,兼顧服務半徑確定。
第十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規模分為三類,其房屋建築面積指標宜符合表1規定。人口老齡化水平較高的社區,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增加建築面積,一、二、三類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面積可分別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築面積0.26_、0.32_、0.39_核定。
表1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面積指標表
類 別 社區人口規模(人) 建築面積(m2)
一類 30000~50000 1600
二類 15000~30000(不含) 1085
三類 10000~15000(不含) 750
註:平均使用面積系數按0.65計算。
第十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參照表2確定。
表2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表
用房名稱 使用面積所佔比例(%)
一類 二類 三類
老年人
用 房 生活服務用房 43.0 39.3 35.7
保健康復用房 11.9 16.2 20.3
娛樂用房 18.3 16.2 15.5
輔助用房 26.8 28.3 28.5
合計 100.0 100.0 100.0
註:表中所列各項功能用房使用面積所佔比例為參考值,各地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在總建築面積范圍內適當調整。
第四章 選址及規劃布局
第十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選址應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並滿足以下條件:
一、服務對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供電、給排水、通訊等市政條件較好;
二、臨近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
三、環境安靜,與高雜訊、污染源的防護距離符合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第十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宜在建築低層部分,相對獨立,並有獨立出入口。二層以上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設置電梯或無障礙坡道。無障礙坡道的建築面積不計入本標准規定的總建築面積內。
第十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應根據日托老年人的特點和各項設施的功能要求,進行合理布局,分區設置。
第二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宜與保健康復、娛樂用房和輔助用房作必要的分隔,避免干擾。
第五章 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第二十一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標准應根據日托老年人的身心特點和服務流程,結合經濟水平和地域條件合理確定,主要建築的結構型式應考慮使用的靈活性並留有擴建、改造的餘地。
第二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築設計應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和公共建築節能設計等規范、標準的要求和規定。
第二十三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房屋建築宜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其抗震設防標准應為重點設防類。
第二十四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消防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其建築防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第二十五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室內通道和床(椅)距應滿足輪椅進出及日常照料的需要。老年人休息室可內設衛生間,其地面應滿足易清洗和防滑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門凈寬不應小於90cm,走道凈寬不應小於180cm。
第二十七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應保證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風,充分利用天然採光,窗地比不應低於1:6。
第二十八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的建築外觀應做到色調溫馨、簡潔大方、自然和諧、統一標識;室內裝修應符合無障礙、衛生、環保和溫馨的要求,並按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供電設施應符合設備和照明用電負荷的要求,並宜配置應急電源設備。
第三十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有給排水設施,並應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其生活服務用房應具有熱水供應系統,並配置洗滌、沐浴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 嚴寒、寒冷及夏熱冬冷地區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具有採暖設施;最熱月平均室外氣溫高於或等於25℃地區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設置空調設備,並有通風換氣裝置。
第三十二條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根據網路服務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敷設線路,預留介面。
附錄一 主要名詞解釋
1.日托老年人:到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接受照料和服務的老年人。
2.醫療保健室:為日托老年人提供簡單醫療服務和健康指導的用房。
3.康復訓練室:為日托老年人提供康復訓練的用房。
4.網路室:供日托老年人上網及通過網路與親人、朋友聊天的用房。
5.多功能活動室:供日托老年人開展娛樂、講座等集體活動的用房。
6.心理疏導室:為日托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照顧者提供心理咨詢和情緒疏導服務的用房。
附錄二 用詞和用語說明
1 為便於在執行本標准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准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