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敬老院老人自盡誰負責賠償
柳律說法-老人在養老院期間自殺,如何賠償?
案由:生命權糾紛
原告:夏1、2、3、4等四人
被告:XX夕陽紅養老院
案情介紹:
2017年7月,李X英(甲方)、XXXX夕陽紅老年公寓(乙方)、夏3(丙方、擔保人)簽訂一份《入寓協議書》,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二樓12室13床,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住宿等費用1300元;甲方住寓期間發生不屬於公寓工作人員直接責任造成的意外事故(不聽勸阻獨立行動摔倒骨折和老人間發生爭執造成傷害及不可預見的事故),乙方概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本協議履行期內不允許獨自外出,不打招呼及不聽勸阻者,發生一切意外(丟失、摔、碰、車禍、死亡等),乙方概不負責;協議並由丙方代替甲方簽字、蓋章(因入寓者是老、弱、病、殘);因本人原因不慎意外(注:無論何因,有鬧思想情緒,老年痴呆、抑鬱症、精神分裂等),如果發生自殺、走失和其他事故等一切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在該協議的首頁另有手寫內容「老人不聽勸,好外出,不服從管理,經家屬同意,讓她外出,如不聽勸,出現一切意外,概不負責」,該手寫內容的下方有夏3的簽名。另查,被告出具的《夕陽紅老年公寓制度》第(七)條約定「(七)晚間不得外出,白天有事外出必須請假,請假一天必須由院長批准,並當天晚上8點以前歸院;請假二天及二天以上交院管委會批准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同意後方可外出,外出前須辦理好相關手續並與院長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假期完後要按時歸院」
2018年7月14日5時27分許,XXX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有群眾稱在XX市XXX區XX小學南側,有一個老太太躺在樹旁邊,身邊有敵敵畏。出警後到現場經了解,120已將老太太送至醫院救治,其家屬也到達醫院陪護。當日,因急救李X英花費救護車費130元、搶救費元,合計元。次日,李X英去世,《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死亡原因」為有機磷中爛滾孝毒。按原告之間的約定,事發當月由夏4照顧李X英,夏4向被告繳納了當月的費用。
原告訴求:
1、依法判決對方賠償醫療費元、死亡賠償金236000元(47200元×5年)、喪葬費元(79741元÷12個月×6個月)、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誤工費元(47200元÷365天×4人×5天)、交通費500元;2、訴訟費由對方承擔。
一審法院認定:
一、根據XXX醫院出具的李X英《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死亡原因」為有機磷中毒。結合接處警記錄,在無證據證明具有他殺等其他因素的情況下,李X英對自身的死亡應負主要責任。雖然本案當事人簽訂的入寓協議書中雖約定了入住老人如自殺等夕陽紅公寓不負賠償責任的若干情形以及夏3簽字的李X英老人外出若出現意外夕陽紅公寓概不負責的內容,但上述約定以及夏3簽字內容並不意味著對李X英老人的去向及活動情況夕陽紅公寓可採取完全放任不管的態度。
二、根據《夕陽紅老年公寓制度》第(七)條約定「(七)晚間不得外出,白天有事外出必須請假,請假一天必須由院長批准備脊,並當天晚上8點以前歸院;請假二天及二天以上交院管委會批准確保安全的條件下,同意後方可外出,外出前須辦理好相關手續並與院長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假期完後要按時歸院」的規定,夕陽紅公寓並沒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李X英外出請假及相關詢問登記記錄。故夕陽紅公寓未能完全盡到其管理職責,對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有一定責任。夕陽紅公寓辯稱李X英是自殺死亡與夕陽紅公寓無關的理由不予採納。綜合考慮李X英老人自身過錯和夕陽紅公寓的過錯程度,酌定由夕陽紅公寓承擔10%的賠償責任,其餘的損失由李X英老人自行承擔。
判決結果:
一、XXXX夕陽紅老年公寓於飢稿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原告夏1、夏2、夏3、夏4各項損失元;
二、駁回夏1、夏2、夏3、夏4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910元,由XXXXX夕陽紅養老院負擔。
XXXX夕陽紅老年公寓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二審中,雙方未提交新的證據。
柳律說法: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意味著,當事人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在養老院住院期間受到人身傷害,首先推定為養老院存在責任、應當賠償。但是養老院能夠證明其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2、本案中,雙方雖然在老人入院之前簽署了書面的協議,並限定了養老院的免責條款,但是基於締約合同的最基本准則,當事人之間簽署的限制一方權利或者加重一方責任的約定,本身的效力就是打折扣的。
3、如果老人入院期間發生人身傷害,實務中,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定養老院的過錯責任進而作出相應的賠償。
我是柳律師,
我在煙台!
2021年08月08日
B. 在社區辦家老人托養需要多大面積的房子
看你屬於那種辦理模式?一般的情況屬於三種,1、「政府辦老年公寓「 這類老年公寓由政府投資興建,並作為經營主體對公寓實施經營管理。建國以後,我國政府在養老福利設施上,主要是針對「五保戶」、「困難戶」等對象所建立起來的「敬老院」、「養老院」等,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政府在養老福利設施方面的認識開始發生變化,並且開始鼓勵「社會福利社會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建老年福利設施,但在另一方面,以政府為主要資金來源和主要經營者的老年公寓等養老設施也在逐漸增多。 山東威海市環翠區老年公寓就是由市民政局和區民政局合資,投入5000萬元所建成的,建成後將是山東省最大的老年公寓。又如河南鄭州,由政府投資興辦了「河南省社區老年服務中心」,一期工程投資3800萬元,佔地101畝,建築面積12700平方米。作為河南省的一個示範性和綜合性的老年公寓,它面對的服務對象主要是離退休且能生活自理的幹部。 這種類型的老年公寓由於是政府投資興辦,採取全額事業撥款,管理、護理、服務的人員多,周圍的環境好,設施內老人學習、健身、娛樂的各種場所、設備齊全,而且管理規范,對外聲譽好,入住率一般保持在90%以上,在用地、用水、用電、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也能夠較好的執行。但由於管理人員多,成本高, 在運營方面往往存在資金不足的問題。 2、「政府投資、個人運營型老年公寓」 這種類型老年公寓的主要特點就是由政府來劃撥土地,由政府來投資興建老年公寓的基礎設施,但在經營管理上則採用聘用制,招聘社會人員來進行經營管理。 一些地區的經驗表明,由政府部門建設基礎設施,招聘人員進行經營的,這樣硬體起點高,護理人員穩定,服務質量有保障,並且分高、中、低檔以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需要,供不應求,因為解決了前期的投入,運營的負擔比較小,加之經營靈活,因而呈現出勃勃生機。煙台市老年公寓和福建省廈門市金尚老年公寓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的公寓,它是由民政局建設基礎設施,招聘人員進行管理和經營的,這些老年公寓的共同特點是設施齊全,漂亮美觀舒適,因為有編制而使服務人員有保證,服務質量也較好,相應的收費也較高,能入住的大多是離退休幹部,也有一些是子女經濟條件好,願意資助老人入住的。 但是這類設施也存在很多困難。如醫療問題,老年公寓的定點醫院和醫保的定點問題有矛盾,產生人為的制約,醫養結合才能使老年人安度晚年,他們迫切希望政府能夠考慮類似一卡通的醫保方式,來更好的解決這個矛盾。 3、「社會力量辦老年公寓」 由於「社會福利社會化」政策的鼓勵,近幾年,由社會力量興辦的老年公寓發展較快,有些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規模,為我國老年福利設施的社會化與市場化開辟了前進的道路。 這些由社會力量興辦的老年公寓,有些是通過改造以往的廢舊設施,盤活不良資產改建而成,如濟南市的康樂老年公寓。它成立於1997年9月,是通過改造原來已經停產的皮鞋廠的車間和行政辦公樓改建而成,經過幾年的奮斗,如今已趨於成熟,現有床位100張,已基本注滿;有些是由企業投資興建,如青島的夕陽紅老年公寓,就是由青島夕陽紅創業中心有限公司投資300萬元建成;還有一些個人或集體興建的老年公寓,如鄭州市愛馨老年康樂苑就是由個人籌集資金建立的。而像威海的戚家夼老年公寓,則是這個村子集體興辦的老年公寓,它們以村裡的龍頭企業文筆峰集團為資金來源,每年給老年公寓投入資金20-30萬元,作為本村老年人的一種福利,70歲以上可以入住,個人只須交納費用的1/3,即 520元/月。 像這樣由企業、集體或個人等社會力量興建的老年公寓在大部分地區都有實例,並且隨著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福利社會化政策的實施,社會力量興辦的老年公寓正在逐漸增加,並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還出現了幾種不同的興辦模式,即「溫州模式」、「廣州模式」和「上海模式」。打破了傳統的由政府舉辦,政府撥款,政府派幹部管理的舊模式。 「溫州模式」。「溫州模式」的主要特點就是「政府引導主體化、舉辦單位多元化、資金籌集多樣化、城鄉聯動一體化」。(1)政府引導主體化,政府主要發揮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作用。(2)舉辦主體多元化,由國家單一包辦,逐步向國家、集體、社團、民間、個體、港澳台同胞一起興辦的方向發展。(3)資金籌集多樣化,由政府單一撥款,向政府撥款、企業贈款、社會捐款、銷售福利彩票等多渠道集資方向轉變。(4)城鄉聯動一體化,倡導農村敬老院和老人公寓聯辦,建立小城鎮社會福利中心,建立各類志願者服務隊伍,積極探索「載體啟動、社區聯動、居家歡度」的「三環一鏈」的社會化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上海模式」。上海模式的主要特點就是「在家托老,政府買單」,把政府的優惠由暗補提升為明補,採取民辦公助的方式,極大的促進了社會辦養老機構事業的發展。2004年上海浦東新區出台了《浦東新區社會辦養老機構資金補貼暫行辦法》:在上海浦東新區注冊的非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機構,將得到資金補貼,其補貼主要用於開辦經費和運營經費;開辦經費根據社會辦養老機構的規模給予補貼,最高限額為20萬元,運營經費根據床位數內所收養的老人數給予補貼,每收養一位戶籍在浦東新區的老人,每月補貼100元。這種方法將政府的優惠貨幣化,緩解了養老機構的部分資金短缺,更重要的是,它鼓勵了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的熱情,促使了養老機構的進一步發展。 「溫州模式」和「上海模式」的共同點就是政府在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浪潮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政府不再一手包辦,而是向宏觀指導、統籌安排、積極扶持的角色轉變,採取各種措施來扶持社會辦養老機構的發展,是養老設施民辦公助的良好典範。 而在「廣州模式」中,則突出表現了經營者在適應市場經濟方面的種種舉措。「廣州模式」的最突出特點就是投資經營模式不斷創新,養老機構的發展凸顯生機,如廣州壽星大廈。廣州壽星大廈是由廣州尊老康樂協會與廣州友好醫院合辦,集托養、住宿、旅遊、度假、療養、娛樂、飲食、保健等於一體的多功能賓館式民辦老年公寓。它在投資經營模式上不斷創新,利用滾動發展的方式,不斷擴大再生產,利用市場經濟的杠桿,形成養老服務的產業化、市場化的可持續發展模式。他們採取入住老年人一次性購買公寓使用權的辦法,購置費從15000元-30000元不等,由於費用較低,大多數老人能夠接受,而且壽星大廈可以較快的回收資金,進一步擴大投資,這種採取滾動式的發展,解決了絕大多數民辦養老設施資金短缺,入住率低,經營虧損的惡性循環的局面,取得了較好的發展。 以上三種模式,雖然發展的形式不同,前進的道路各異,但他們的經驗告訴我們:在目前的情況下,政府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支持,是社會辦養老設施發展的根本基礎,而先進的經營理念、靈活的投資模式則是社會辦養老設施進一步發展的有力保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絕大多數社會力量辦的老年公寓來說,他們還臨著諸多困難:如貸款有限,資金來源不足;政府給予的支持有限,優惠政策難以切實執行;各種社會力量辦的老年公寓缺乏統一的行業標准,發展參差不齊,在市場環境中應對風險的能力較弱等,迫切需要得到進一步的解決
C. 求證衡陽夕陽紅老年公寓老闆攜資逃跑的事實 還有關於夕陽紅老年公寓非法集資的事實
衡陽市抄夕陽紅有8000多老年朋友的襲資金近6億,都被李新輝等人螞蟻搬家了……今年下半年,開始出現資金鏈短缺,我本人也有幾十萬,存在夕陽紅。昨天就有來自衡陽市、常寧市、祁東、祁陽各地老年朋友約二千人,在雁峰區信訪局聽消息。暫時還沒有什麼確切說法,騙錢💰是千真萬確的。
D. 臨泉夕陽紅老年公寓能買嗎
臨泉夕陽紅老年公寓不能買。根據查詢相關公開資料得知夕陽紅養老服務有限公司,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沒有售房資格。如有群眾願意入住夕陽紅養老公寓,可以與夕陽紅老年公寓簽訂養老服務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