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理解社區黨總支與社區居委會的關系
科學設置社區居委會
4、社區劃分要把握三個標准:一是要素性標准。要按照地域、人群、管理機構和認同感、歸屬感等社區構成要素,同時考慮社區資源配置、歷史習慣、人文風俗等因素進行劃分;二是人口定量標准。社區人口要形成一定的規模,一般以1000至3000戶為宜。特殊情況不搞一刀切;三是類別區分標准。要根據新建社區的不同特點劃分社區類型:依主要街巷、河流為自然界線劃分為「地緣型」社區;依一個或幾個連片的單位職工宿舍區為界線的劃分為「單位型」社區;依一定規模的住宅小區為界線的劃分為「單元型」社區。
5、社區黨組織設置。社區黨員人數超過3人不足50人的成立黨支部;超過50人的成立黨總支;超過80人的可成立黨委。社區黨組織設書記1名,副書記1名,委員若干名。成立社區黨委或黨總支的,要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設置黨支部,可以依託樓幢、非公有制企業、中介機構等組織建立獨立黨支部或聯合黨支部;可以依託市場單獨建立黨支部;也可以採取掛靠方式建立黨支部,把分散、流動的黨員組織起來。社區黨支部組成人員按照「黨內推薦、群眾推薦、黨內選舉」的方式產生。
6、社區居委會的組成。社區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3至9人組成,原則上按每300戶配1人的標准配備,物業管理健全的新建社區應適當減少,具體人數可根據轄區范圍、戶數規模等因素並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核定,社區居委會負責管理社區的日常事務。社區居委員會由社區成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逐步過渡到由戶代表或社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直接選舉產生,到「十一五」末全市城區所有社區居委會成員全部由直選產生。社區居委會每屆任期3年,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委員會,可以分設若干居民小組。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由社區居民委員會轄區居民代表和單位代表組成,對轄區內的自治事務實行決策和監督。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是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負責,設主任、副主任和委員7至9人,履行議事、監督職能,實施對社區居委會、社區幹部和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評議和監督。
7、社區居委會的基礎設施建設。把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制定我市城市社區居委會用房規劃建設和管理的若干意見,切實解決新建生活小區社區辦公活動用房的建設、交付、管理、使用等困擾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問題,為實現「兩個率先」打造城市基層社會管理平台奠定基礎。通過新建、改建、置換和購買等多種方式解決社區機構辦公用房和活動用房。成片開發的居住小區和新建居民區,要把社區辦公用房與開發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在規劃設計時就要明確社區辦公用房、服務用房、活動場所的面積,按相應的標准配備。規劃方案要事前徵求區(縣)、街道意見。建成後產權歸區(縣)政府,無償提供給社區使用。單位型社區機構辦公用房和活動用房原則上由所依附的單位解決。全市所有社區的辦公活動用房均要達到300平方米以上,「精品」社區達500平方米以上,以滿足日益增長的社區事務的需要。建成的社區辦公用房和活動用房主要用於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辦公室、警務室、檔案室、圖書閱覽室、社區服務站(計劃生育、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障、社會事務等)黨員活動室和老年活動室等。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無權隨意調整社區房產的布局和用途,更不得有以贏利為目的的出租行為,確需利用社區活動用房的,必須經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批准,方可變更或使用。
三、社區居委會的隊伍建設
8、加強社區班子建設。把思想觀念、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群眾擁護程度等作為重要考核內容,通過從機關和事業單位產生、向社會公開招考、在現任社區組織成員中擇優留用等方式,產生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成員的候選人,依法參加選舉。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與社區居委會中的黨員成員可以交叉任職,提倡社區黨支部(黨總支、黨委)書記和社區居委會主任經過民主選舉由1人擔任。鼓勵優秀年輕幹部和大中專畢業生到社區居委會任職。
9、社區居委會成員待遇。從機關和事業單位產生並依法當選社區居委會成員的,其身份、待遇保持不變,由原渠道解決;從現任社區居委會成員、大中專畢業生、復退轉業軍人、下崗失業人員中產生並依法當選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的,主任(書記)、副主任(副書記)、專職委員,其工資待遇建立逐步提高的增長機制,具體標准由各區根據自己的情況自行確定,各區標准可以不一樣。市財政根據各區制定的標准按原比例補助到本屆社區屆滿。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市相關職能部門招聘在社區工作的各類專管員及社區因工作需要自聘工作人員的工資由招聘單位制定,一般不高於專職委員的標准。
10、社區居委會成員培訓。要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崗位培訓,全面提高社區工作者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把社區黨組織書記和社區居委會主任培訓納入市委黨校、行政學院的培訓計劃,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工作者培訓納入縣(區)委黨校的培訓計劃。逐步實行社區工作人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社區居委會成員要自覺加強學習,領會和掌握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服務人民為宗旨,以社區建設為已任,扎實工作,努力奉獻。
11、建立健全管理監督機制。對社區居委會幹部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監督,努力提高隊伍素質。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要健全理論學習、民主議事、民主管理、民主決策、責任考核、社務公開、獎懲約束等制度,自覺接受居民的監督,促進社區居委會幹部廉潔自律、秉公辦事、文明服務。市、區相關部門統一招考的各類社區工作人員(專管員)等,一律由社區居委會聘用和管理,社區居委會對其工作情況一年一考核,對不勝任社區工作的,可以解聘。對表現突出、群眾滿意的社區居委會成員和專管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的職能及與其它組織的關系
12、社區黨組織地位和職責。社區黨組織是黨在社區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社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社區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是: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團結、組織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社區各項任務;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管理中的重要問題;領導社區居民自治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完善公開辦事制度,推進社區居民自治;領導社區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組織黨員和群眾參加社區建設;加強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13、社區居委會職能和許可權。社區居委會是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的辦事機構,代表社區成員管理社區內的公共事務,是社區成員在黨的領導和政府指導下依法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有三項職能:一是管理職能。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我管理,負責或協助搞好社區的計生、治安、物業、流動人口、人民調解、衛生醫療、環境衛生、困難群眾保障、退離休人員管理等工作,完成社區成員代表會議制定的管理目標;二是服務職能。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我服務,開展以便民利民、勞動中介和就業再就業為重點的社會事務服務,面向社區特殊群體提供社會福利服務;三是教育培訓職能。引導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社區法制、道德、禁毒、青少年和刑釋解教人員的教育,開展職能培訓、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評選「文明樓院」、「五好文明家庭」,增強社區成員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社區居委會是實現基層民主自治的載體,具有三項職權:一是自治權。社區居委會在黨的領導和政府的指導下,擁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范圍內,自主決定社區內部各項事務的權力,包括民主選舉權、事務決策權、日常管理權、財務自主權、攤派拒絕權、內部監督權等;二是協管權。社區居委會協助政府管理與社區成員有關的行政事務,在積極主動協助政府完成各項管理工作的同時,對政府部門要求代辦的臨時性工作,可實行「費隨事轉」,政府有關部門應向社區居委會撥支工作經費,對不屬於協管范圍內的工作實行有償服務;對政府部門確需社區協助的長期性工作,建立准入制度,經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把關,在保證必要經費的前提下,實行「人隨職配、權隨責走」。三是監督權。受社區成員代表會議委託,對有關部門和其他社會組織履行社區工作職責進行監督、評議,並及時將監督意見向該部門或組織的上級機關和部門反饋。社區居委會對外只掛三塊牌子,即:社區黨支部(黨總支、黨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
14、社區居委會與街道辦事處的關系。社區居委會是城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街道辦事處是政府的派出機構。社區居委會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開展社區工作,依法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各項管理與服務工作,向街道辦事處反映社區成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街道辦事處要負起對社區居委會的指導、協調和服務的責任,引導、支持和幫助社區居委會充分發揮自治功能,依法開展社區各項工作,支持、幫助社區居委會解決其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幫助社區居委會樹立為社區成員服務的嶄新形象。
15、社區居委會與駐社區單位的關系。社區居委會要積極開展面向駐區單位的社會化服務,為社區單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駐區單位要積極支持社區建設,主動參與社區工作,建立駐區單位與社區組織的共駐共建機制,實現「共居一地,資源共享,任務共擔,攜手共建」。社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文化、體育等場所和設施,應對社區開放,實行無償或低償服務。要充分發揮駐區單位的人才資源優勢和老同志的作用,調動他們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
16、社區居委會與物業公司的關系。社區居委會以服務社區居民為主,是社區成員利益的法定代表;物業公司以管物為主,其管理和服務是企業行為。物業公司應接受社區居委會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有責任和義務完成社區居委會按照上級要求布置的相關任務。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管理委員會可以參加社區居委會工作。社區居委會應支持物業公司開展工作。有關部門在辦理物業管理企業執照年檢或資質等級核定時,應由相關的社區居委會簽署意見。社區居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責任書,並會同小區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的經營情況實施監督,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五、建立有效的社區工作機制
17、提高社區服務水平。大力開展面向孤、老、殘、優、困難戶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面向社區居民和社區單位的便民利民服務,積極推行公共行政社會化服務,區(縣)要從實際出發建立深入社區的便民利民服務網路。要以「方便、快捷、高效」為目標,市級部門能夠下放的權力要無保留地下放,以方便群眾辦事。要拓寬服務領域,增加服務內容,逐步實現由福利型的社區服務向福利經營型的社區服務轉變。樹立經營社區的理念,各種便民利民服務要實行無償、低償和有償相結合,把社區服務作為發展社區經濟的增長點。社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文化體育場所和設施,要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採取租賃、聯辦、有償使用等辦法,納入社區服務事業中來,發揮其潛在效益。要發動和吸引社會各界人士採取不同所有制形式,在社區內創辦各類中介組織和經濟實體,特別是第三產業,形成社區服務型經濟特色。
18、開展群眾性文明創建活動。要把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與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促進公民道德建設穩步發展。要結合新區建設、舊區改造,有計劃有步驟地完善社區的文化體育等設施,努力建設和開辟更多面向廣大群眾、便於群眾和青少年的活動場所,尤其要多建設一些面向老年人和青少年的活動場所。同時,要十分重視現有資源的開發利用,本著自願互惠的原則,駐區單位要向社區居民開放文化設施和服務設施。積極開展科技、文化、衛生、法律「四進社區」活動。大力發展廣場文化、樓院文化、家庭文化,充分利用文化場館,經常組織具有社區特色的群眾性文體活動。以倡導文明新風、共建美好家園為主題,繼續深化社區志願者、創建文明社區、五好文明家庭和文明樓院等活動,著力提高居民素質和社區文明程度,形成學習先進、團結互助、扶正祛邪、積極向上的社區道德風尚。
19、開展社區教育建設學習型社區。依託市民學校、文化學校、青年中心、兒童活動室和關工委組織,並利用社區及駐區的文體設施、社會公益設施和教育資源,加強市民教育,積極宣傳、推廣和普及先進的思想和科學文化知識,重視抓好對老年人、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導居民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要通過建立和完善社區學習教育陣地,建立廣泛的學習網路,組建穩定的學習輔導員隊伍和各種文體團隊,調動社區各類人群和組織學習的積極性,形成青少年、老年人、外來人員、共建單位等互助互建的學習格局,推進學習型社區建設。
20、推進社區衛生工作。以社區居民健康為主題,社區為范圍,家庭為單位,需求為導向,積極開展社區健康教育、預防、保健、醫療、護理、康復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為主要內容的基層衛生服務。
21、開展計劃生育工作。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普及計劃生育、生殖保健方面的科學知識,為社區育齡群眾提供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保健等服務。做好流動人口、下崗職工、無業人員中育齡群眾的計劃生育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22、強化社會治安。要把社區警務建設列入社區工作的總體規劃之中,做到警務建設同社區建設同步進行,根據社區規模、治安狀況等綜合因素,合理配置警力,設立社區警務室,全面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充分發揮社區作為城市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建立社區治安群防群治防控體系,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的社區治安防控格局。
23、美化社區環境。成立由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和駐區單位代表共同組成的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委員會,繼續落實「門前三包」工作,落實環境衛生責任制,落實垃圾袋裝「三兩一全」(每日兩次清掃,兩次上門收集垃圾,每周兩次清掃樓梯,做到全天保潔)制度,逐步推行垃圾分類收集。加強社區以綠化、美化為重點的環境整治工作,提高社區綠化覆蓋率。
六、加強對社區建設的領導
24、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全力推進。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建立社區建設工作聯絡員制度,各成員單位安排專人負責社區建設工作,定期研究工作,通報情況。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區(縣)委、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把社區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對社區建設進行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把社區建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及時研究解決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積極探索社區建設新模式,創新社區建設的管理新方式,創建社區建設的新特色,形成我市各具特色、豐富多彩的社區建設模式。
25、建立社區建設的激勵機制和經費保障機制。社區建設的實施主體是區、縣黨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將全市社區建設工作納入對各區(縣)和相關部門的目標考核。建立對社區的獎勵制度,對社區建設成效顯著的區(縣)、街道(鄉鎮)、社區進行獎勵。改革社區工作的考評機制,改變目前由街道對社區進行由上對下的考核辦法,建立由街道與社區居民考核相結合並逐步擴大居民考核權的考核辦法。建立市、區(縣)兩級財政對社區建設的穩定投入機制,每年都有一定的與我市社區發展相適應的社區建設經費列入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用「以獎代補」的方式,加大對社區的投入。各區(縣)應根據社區發展的實際需要,每年給每個社區核撥1~3萬元的辦公經費。
2. 社會養老服務的發展我國養老服務基本思路
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應該是政府、社會、家庭(個人)積極參與,形成一個政府、社會組織、家庭及老人合理負擔,共同面對養老負擔的良性格局。在今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要抓住建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積極探尋發展養老服務的有效對策。1.當前重中之重是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1)調查案例。浙江省嘉善縣在構建養老服務體系過程中,形成縣、鎮、村居三級服務網路。在縣級層面,成立由副縣長任組長、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在民政局設立社會福利科,具體負責對全縣養老服務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並依託縣老年公寓建立縣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兩個事業編制),對全縣養老服務進行具體實施;在鎮(街道)層面,成立相應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落實工作責任,同時改造敬老院轉型提升為社會福利養老服務中心;在村(社區)層面,在村(居)委會的領導下,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對老年人進行服務。(2)對策建議。目前,養老機構的建設管理都由民政部門承擔(少數地方民辦養老機構的建設管理由老齡委辦公室承擔),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絕大多數由老齡委辦公室承擔。至於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牽頭負責部門,現在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各地有民政部門牽頭的,也有老齡部門牽頭的。根據各地民政、老齡部門的職能、人員和工作情況,最可行、最有效的辦法是,在民政部門設立老齡服務局(或養老服務局),與老齡委辦公室合署辦公,實現資源節約和效能最大化。在建立高效管理體制同時,要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進行系統化研究,從宏觀和微觀方面建立可行的運行機制,加強對養老服務行業的監管職能,健全養老服務准入、運營、退出管理機制,開展養老服務質量檢查評估工作。2. 因地制宜構建養老服務體系模式(1)調查案例。浙江省嘉興市在構建養老服務體系過程中,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快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意見》,大力興建城鄉社區養老服務場所,有機整合相關部門在社區設立的社區綜合活動中心、黨員活動室、離休幹部居家養老服務點等服務站、所、室、場以及轄區內的相關服務機構和組織,搭建了社區「一站式」養老服務平台,形成橫向聯動、部門配合、機構運作的社區養老服務網路,為城鄉居家老年人提供家政、信息咨詢、文化教育、休閑健身等系列服務。嘉興市嘉善縣天凝鎮社會養老服務中心是在敬老院的基礎上改建的,實現單純福利型機構向區域性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的轉型。該中心還掛有天凝鎮敬老院、殘疾人託管所、重度殘疾人托養中心、避災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牌子,分別對各種群體進行服務。該縣魏塘鎮中山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加掛文體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協會、老年人體協牌子,對老年人進行養老金發放、生活照料、水電維修、就餐、托養、法律援助、文化娛樂等服務。杭州市市級和8個市、縣(區)建立了具有組織、指導、服務、培訓等功能的養老服務指導中心,117個鄉鎮(街道)建立了綜合養老服務中心,378個社區建立開展多項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站,全面開展養老服務工作。江蘇省南通市居家養老服務指導站,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服務熱線,網路市、區、街道、社區四級,明確職責和分工,逐步將老年人信息建立檔案,實現全市老年人的信息化全方位服務。(2)對策建議。總結各地實踐經驗,應該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家庭支撐的養老原則,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多種服務方式為手段、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為平台,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元化、多選擇服務需求的覆蓋城鄉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達到服務方式多元化,投資主體多樣化,養老服務普及化,服務隊伍專業化。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要根據區域經濟狀況、人口結構分布情況等因素,因地制宜地推進、構建。尤其在基層社區和農村,應建立以社區(居家)服務中心(站)為依託,以居家、託管生活為形式、以現代信息為手段,構建滿足老年人照料、文化、教育、法律援助等各種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為此,國家必須專門制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動計劃,納入政府激勵考核指標體系,全面發展養老服務事業。3.重點推進民辦養老機構發展(1)調查案例。江蘇省通過採取土地劃撥、規費減免、貸款貼息、床位建設補貼、床位運營補貼、以獎代補、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要求市、縣到2012年底都要建一所政府主辦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床位分別達到300張、150張以上。目前70%的市、縣已經建成。今後三年,政府每年投入2000萬元引導資金,吸引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在居家養老服務方面,江蘇省每年投入4000萬引導資金,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鼓勵各地建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江陰市落實江蘇省發展養老機構政策,吸引美商投資建造了集居住、療養、康復、保健、學習、月亮、娛樂、休閑為一體的江陰「夕陽紅」老年康樂中心,開創了外商投資興辦養老機構的先河。(2)對策建議。養老機構雖然是養老服務體系的補充,但養老機構是養老服務體系需要投入資金最大部分。一般來說,興建公辦養老機構1張床位的投入平均約為15-20萬元。如果政府繼續擴大公辦養老機構數量和規模,財政是無力支撐的。而發展民辦養老機構,實際上能為政府大大減輕經濟和人力負擔。因此,政府要重點推進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當前急需政府明確制定以下三項政策措施:一是土地優待政策。政府在規劃土地時要預留養老機構公益用地。養老機構用地要根據不同情況給予劃撥或廉租或優惠出售。二是建築優待政策。建設部門在批准新建居民商品樓房時,要按規定無償提供老年公共服務活動場所,減免養老機構的城市建設配套費、規劃費;稅務等部門要減免養老機構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優惠水、電、氣、通信等公用事業收費。三是服務補貼政策。民政、老齡、衛生等部門要根據養老機構類型和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補貼(包括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如貸款貼息、床位補貼、以獎代補等 。符合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要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單位,提高養護人員的工資待遇,把養護工作作為公益崗位予以補助。這些政策,要在牽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逐項調查研究,制定相應的政策,出台《民辦養老機構促進條例》,內容包括民辦養老機構的設置審批制度、管理制度、政策扶持制度、法律責任等,以此保障民辦養老機構健康發展和規范運行。4.規范養老服務(護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制度(1)調查案例。杭州市發揮社會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作用,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提高公益崗位補助標准和范圍,大力推進養老護理服務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每年組織力量對養老護理員進行培訓。主要依託杭州師范大學,培訓養老機構護理員和社區助老員。(2)對策建議。一是要明確民政或老齡部門作為養老服務(護理)職業培訓的業務主管單位,理順養老服務職業培訓准入體制(允許企業在工商行政部門審批註冊經營性養老服務職業培訓,使養老服務職業培訓走向市場化),制定詳細培訓規劃,使養老服務人員在幾年內都能取得職業技能資格。二是人保部門仿照郵電等行業職業培訓管理方式,全權賦予民政部門對養老服務培訓的職業資格發證權和技術職稱評審權(人保部門實施監督管理),並按公益崗位給予養老服務培訓補貼。三是教育部門要推動在高校開設養老服務(護理)專業,培養較高層次的養老服務管理和技術人才。5.發揮好老年社會組織的作用(1)調查案例。2005年江蘇省老齡協會成立後,積極推動健全全省老齡協會五級網建設。各級老齡協會堅持「為老齡委參謀、為老齡工作助力、為涉老組織牽手、為老年人服務」的宗旨,為養老服務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常州市到2009年底,全市7個轄市、57個鎮(街道)、1226個村(社區)基本健全了老齡協會組織。這些基層老齡協會組織緊緊圍繞「六個老有」工作目標,不斷加大基層老齡工作力度,全心全意為老年人服務,成為促進當地現代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河南省通許縣長智鎮「晚霞老年協會」成立20多年來,從成立初的幾名會員發展到現在4000多名,會員普及到周邊的兩個縣,20多個鄉鎮,上百個村莊。協會內設旅遊、文藝、法律、衛生、調解五個服務小組,在農村進行養老服務,成效顯著。(2)對策建議。養老服務的重點在基層社區、農村,而基層社區、農村的養老服務工作又可以主要依靠老年社會組織或老年人。因為老年社會組織或老年人有充足的時間和志願服務的熱情,是養老服務的支柱資源。2009年底,我國共有各級老年人協會436226個,參加人數4227萬人,其中居(村)級老年人協會367163個,街(鄉)級老年人協會36973個,區(縣)級老年人協會7865個。共有各類老年社團組織(不包括老年人協會)38002個,參加人數494萬人。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如果能將這些龐大的老年社會組織潛能挖掘發揮出來,養老服務工作就一定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 民生工程有哪些
「十大民生工程」:
1.開發完成勞動保障網格化監管信息系統;制定欠薪應急周轉金具體操作流程及實施細則;在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研究在龍山、觀海衛、周巷等鎮設立勞動仲裁派出庭。
2.出台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制度,有效整合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和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實現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全面接軌,實現城鄉居民在同一平台參保繳費與管理服務。
3.啟動市熱電廠搬遷改造工程(搬遷並改造)。
4.出台2010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居民醫保籌資方案及補償辦法;完成2010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居民醫保籌資工作。
5.組織開展整治「兩搶」犯罪大會戰;做好建國60周年慶祝活動安全保衛工作。
6.根據寧波市政府《關於調整市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精神,調整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
7.今年新增、調整、延伸城鄉公交線路6條,更新、新增公交車80輛,新建公交站點254隻;城區公交新投入14輛高檔豪華公交車型,對現有2路公交車實施整體改造。
8.做好本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9.啟動充分就業市創建。2009年,50%行政村和所有社區達到分就業村(社區)標准;2010年,94%行政村和所有社區達到充分就業村(社區)標准,各鎮(街道)均達到充分就業鎮(街道)標准,率先在寧波市內達到充分就業市標准。
10.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程,2010年農村居家養老覆蓋面達到35%。
4. 國務院辦公廳:支持養老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全文。意見指出,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部署,為打通「堵點」,消除「痛點」,破除發展障礙,健全市場機制,持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強化信用為核心、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並重的服務管理體系,大力推動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斷優化、社會有效投資明顯擴大、養老服務質量持續改善、養老服務消費潛力充分釋放,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
以下為意見全文: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養老服務,黨的十八大以來,出台了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等政策措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總的看,養老服務市場活力尚未充分激發,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給不足、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依然存在,人民群眾養老服務需求尚未有效滿足。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部署,為打通「堵點」,消除「痛點」,破除發展障礙,健全市場機制,持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強化信用為核心、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並重的服務管理體系,大力推動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斷優化、社會有效投資明顯擴大、養老服務質量持續改善、養老服務消費潛力充分釋放,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建立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制定「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的責任清單,制定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的相關政策文件,建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健全「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懲戒力度,堅持最嚴謹的標准、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市場監管部門要將企業登記基本信息共享至省級共享平台或省級部門間數據介面;民政部門要及時下載養老機構相關信息,加強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含養老機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以及經營范圍和組織章程中包含養老服務內容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及人員實施聯合懲戒。養老服務機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按經營性質分別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於其名下並依法公示。(民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繼續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確定保障范圍,其餘床位允許向社會開放,研究制定收費指導標准,收益用於支持兜底保障對象的養老服務。探索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制定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細化評審標准和遴選規則,加強合同執行情況監管。公建民營養老機構運營方應定期向委託部門報告機構資產情況、運營情況,及時報告突發重大情況。(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央編辦、國資委、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解決養老機構消防審驗問題。依照《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做好養老機構消防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能。對依法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消防備案的養老機構,主動提供消防技術咨詢服務,依法盡快辦理。各地要結合實際推行養老服務行業消防安全標准化管理,注重分類引導,明確養老機構建築耐火等級、樓層設置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和避難設計、建築消防設施、消防管理機構和人員、微型消防站建設等配置要求,推動養老機構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隱患自查自改,提升自我管理水平。農村敬老院及利用學校、廠房、商業場所等舉辦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養老機構,因未辦理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手續問題未能通過消防審驗的,2019年12月底前,由省級民政部門提請省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集中研究處置。具備消防安全技術條件的,由相關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享受相應扶持政策。(應急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減輕養老服務稅費負擔。聚焦減稅降費,養老服務機構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研究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企業所得稅支持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等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稅費減免扶持政策。落實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提升政府投入精準化水平。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將不低於55%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不區分經營性質按上述老年人數量同等享受運營補貼,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規定享受養老服務補貼。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全面梳理現行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養老服務項目,以省為單位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標准,重點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養等服務。(財政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支持養老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支持在養老服務領域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商標品牌,對養老服務商標品牌依法加強保護。對已經在其他地方取得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得要求其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子公司。開展城企協同推進養老服務發展行動計劃。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區域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七)做好養老服務領域信息公開和政策指引。建立養老服務監測分析與發展評價機制,完善養老服務統計分類標准,加強統計監測工作。2019年6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公布本行政區域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養老服務供需信息或投資指南。制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范,公開養老服務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准等信息。集中清理廢除在養老服務機構公建民營、養老設施招投標、政府購買養老服務中涉及地方保護、排斥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參與競爭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統計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拓寬養老服務投融資渠道
(八)推動解決養老服務機構融資問題。暢通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機制,綜合運用多種工具,抓好支小再貸款等政策落實。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遇到經營困難的民辦養老機構,要繼續予以資金支持。切實解決養老服務機構融資過程中有關金融機構違規收取手續費、評估費、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問題,減少融資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商業銀行探索向產權明晰的民辦養老機構發放資產(設施)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探索允許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進行抵押融資。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市場化、規范化程度高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商業保險機構舉辦養老服務機構或參與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設和運營,適度拓寬保險資金投資建設養老項目資金來源。更好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作用,對從事養老服務行業並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給予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自然資源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擴大養老服務產業相關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根據企業資金迴流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支持合理靈活設置債券期限、選擇權及還本付息方式,用於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設施設備,以及開發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用品項目。鼓勵企業發行可續期債券,用於養老機構等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建設。對於項目建成後有穩定現金流的養老服務項目,允許以項目未來收益權為債券發行提供質押擔保。允許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方式為債券提供增信。探索發行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支持養老服務產業項目的建設和經營。(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全面落實外資舉辦養老服務機構國民待遇。境外資本在內地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同等享受境內資本待遇。境外資本在內地設立的養老機構接收政府兜底保障對象的,同等享受運營補貼等優惠政策。將養老康復產品服務納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招展范圍,探索設立養老、康復展區。(民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擴大養老服務就業創業
(十一)建立完善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教育培訓制度。2019年9月底前,制定實施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標准。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及定期培訓,使其掌握養老服務法律法規、政策和標准。按規定落實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費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鼓勵各類院校特別是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在普通高校開設健康服務與管理、中醫養生學、中醫康復學等相關專業。推進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建設。按規定落實學生資助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民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業吸納就業。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開發一批為老服務崗位,優先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對養老服務機構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加強從事養老服務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引導其在養老服務機構就業,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的養老服務機構按規定享受創業就業稅收優惠、職業培訓補貼等支持政策。對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養老服務機構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民政部、扶貧辦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建立養老服務褒揚機制。研究設立全國養老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組織開展國家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對獲獎選手按規定授予「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並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加強對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社會宣傳,讓養老護理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在全社會得到尊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擴大養老服務消費
(十四)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研究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項目、標准、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完善全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考慮失能、失智、殘疾等狀況,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全面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加強與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加快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推動形成符合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民政部、財政部、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醫保局、銀保監會、中國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發展養老普惠金融。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在地級以上城市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在房地產交易、抵押登記、公證等機構設立綠色通道,簡化辦事程序,提升服務效率。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鼓勵保險公司合理設計產品,科學釐定費率。鼓勵商業養老保險機構發展滿足長期養老需求的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支持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開發養老型理財產品、信託產品等養老金融產品,依法適當放寬對符合信貸條件的老年人申請貸款的年齡限制,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滿意度。擴大養老目標基金管理規模,穩妥推進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注冊,可以設置優惠的基金費率,通過差異化費率安排,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養老目標基金。養老目標基金應當採用成熟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風險,追求基金資產長期穩健增值。(銀保監會、證監會、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促進老年人消費增長。開展全國老年人產品用品創新設計大賽,制定老年人產品用品目錄,建設產學研用協同的成果轉化推廣平台。出台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租賃、回收和融資租賃辦法,推進在養老機構、城鄉社區設立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租賃)站點。開展系統的營養均衡配餐研究,開發適合老年人群營養健康需求的飲食產品,逐步改善老年人群飲食結構。(民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老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和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整治工作。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對老年人產品和服務消費領域侵權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提升老年人抵禦欺詐銷售的意識和能力。鼓勵群眾提供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線索,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調查核實、發布風險提示並依法穩妥處置。對養老機構為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通過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等形式進行營銷的,按照包容審慎監管原則,明確限制性條件,採取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確保資金管理使用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十八)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促進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發揮互補優勢,簡化醫養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開展區域衛生規劃時要為養老機構舉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留出空間。醫療保障部門要根據養老機構舉辦和內設醫療機構特點,將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完善協議管理規定,依法嚴格監管。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范圍開展養老服務。促進農村、社區的醫養結合,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關系,建立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激勵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可支持家庭醫生出診為老年人服務。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衛生健康委、民政部、中央編辦、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動居家、社區和機構養老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務。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組織養老機構、社會組織、社工機構、紅十字會等開展養老照護、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培訓。大力發展政府扶得起、村裡辦得起、農民用得上、服務可持續的農村幸福院等互助養老設施。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訪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打造「三社聯動」機制,以社區為平台、養老服務類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大力支持志願養老服務,積極探索互助養老服務。大力培養養老志願者隊伍,加快建立志願服務記錄制度,積極探索「學生社區志願服務計學分」、「時間銀行」等做法,保護志願者合法權益。(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教育部、共青團中央、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持續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繼續大力推動質量隱患整治工作,對照問題清單逐一掛號銷賬,確保養老院全部整治過關。加快明確養老機構安全等標准和規范,制定確保養老機構基本服務質量安全的強制性國家標准,推行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等級評定與認證制度。健全養老機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擴大養老服務綜合責任保險覆蓋范圍,鼓勵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投保僱主責任險和養老責任險。(民政部、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實施「互聯網+養老」行動。持續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拓展信息技術在養老領域的應用,制定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範。促進人工智慧、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能硬體等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深度應用。在全國建設一批「智慧養老院」,推廣物聯網和遠程智能安防監控技術,實現24小時安全自動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風險,改善服務體驗。運用互聯網和生物識別技術,探索建立老年人補貼遠程申報審核機制。加快建設國家養老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推進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信息資源對接。加強老年人身份、生物識別等信息安全保護。(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完善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訪獨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機制,積極防範和及時發現意外風險。推廣「養老服務顧問」模式,發揮供需對接、服務引導等作用。探索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支持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殘疾等特殊老年人委託,依法代為辦理入住養老機構、就醫等事務。積極組織老年人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和優良品德,發揮老年人的專長和作用,鼓勵其在自願和量力的情況下,從事傳播文化和科技知識、參與科技開發和應用、興辦社會公益事業等社會活動。(民政部、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三)大力發展老年教育。優先發展社區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三級社區老年教育辦學網路,方便老年人就近學習。建立全國老年教育公共服務平台,鼓勵各類教育機構通過多種形式舉辦或參與老年教育,推進老年教育資源、課程、師資共享,探索養教結合新模式,為社區、老年教育機構及養老服務機構等提供支持。積極探索部門、行業企業、高校所舉辦老年大學服務社會的途徑和方法。(教育部、衛生健康委、中央組織部、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二十四)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將補齊農村養老基礎設施短板、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標准納入脫貧攻堅工作和鄉村振興戰略。從2019年起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積極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公建民營等方式,支持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改造升級照護型床位,開辟失能老年人照護單元,確保有意願入住的特困人員全部實現集中供養。逐步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轉型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五)實施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從2019年起,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採取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和幫助存量民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針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整改。對因總建築面積較小或受條件限制難以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築,加強物防、技防措施,在服務對象住宿、主要活動場所和康復醫療用房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局部應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備應急照明設備和滅火器。(財政部、民政部、應急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實施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工程。2020年底前,採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所有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按照《無障礙設計規范》實施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積極引導城鄉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根據老年人社會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等因地制宜實施。(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衛生健康委、扶貧辦、中國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七)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分區分級規劃建設要求。2019年在全國部署開展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監督檢查,重點清查整改規劃未編制、新建住宅小區與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未落實、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未達標、已建成養老服務設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問題。完善「四同步」工作規則,明確民政部門在「四同步」中的職責,對已交付產權人的養老服務設施由民政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確保養老服務用途。對存在配套養老服務設施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按照國家相關標准和規范,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社區配套用房建設范圍。對於空置的公租房,可探索允許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供其在社區為老年人開展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務。市、縣級政府要制定整合閑置設施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政策措施;整合改造中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要依法加快辦理登記手續。推進國有企業所屬培訓中心和療養機構改革,對具備條件的加快資源整合、集中運營,用於提供養老服務。凡利用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獨棟建築或者建築物內的部分樓層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動遷計劃說明、臨時改變建築使用功能說明、環評審批文件或備案回執。對養老服務設施總量不足或規劃滯後的,應在城市、鎮總體規劃編制或修改時予以完善,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城市應當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民政部、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八)完善養老服務設施供地政策。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憑登記機關發給的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供地,自然資源、民政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劃撥用地政策。鼓勵各地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養老服務設施。存量商業服務用地等其他用地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允許按照適老化設計要求調整戶均面積、租賃期限、車位配比及消防審驗等土地和規劃要求。(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國務院建立由民政部牽頭的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工作銜接。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抓好落實。將養老服務政策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范圍,對落實養老服務政策積極主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明顯的,在安排財政補助及有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遴選相關試點項目方面給予傾斜支持,進行激勵表彰。各地要充實、加強基層養老工作力量,強化區域養老服務資源統籌管理。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