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2014年辦的退休,當時沒拿獨生子女證去,現在已經退了五年了,可以補獨生子女
答: 2014年辦的退休,當時沒拿獨生子女證去,現在已經退了五年了,應該可以補獨生子女費
祝學業有成
步步高升
Ⅱ 2014年領取了單獨二孩生育證2016年生育了孩子之前領的獨生子女費要不要退
不需要退回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Ⅲ 今年2014年12月份審請二胎,那麼2014的獨生子女費還有嗎
在批下來前應該還是要照常領的喲
Ⅳ 公務員現在退休工資還執行5%獨生子女費嗎
2014年10月至實際操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前退休的人員,其在職期間按新標准計算其2014 年10 月至退休當月的增資;執行退休待遇後至實際操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前的退休待遇,根據
人社廳發〔2015〕47 號文件精神,暫按2014 年9 月30 日前同等條件退休人員待遇執行。
即:基本退休費以其2014 年9 月所任職務、級別(崗位、薪級)對應的調標前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應計入退休費計發基數的津貼補貼項目之和為基數,按實際工作年限對應的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計發,不再考慮其他提高基本離退休費計發比例因素;生活補貼按其2014 年9 月30 日所任職務對應的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准執行,同時按2014 年9 月30 日前相同職務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
如2014 年10 月1 日以後因職務(職級)晉升後實際執行的退休費待遇高於其按2014 年9 月30 日前所任職務(職級)對應的同等條件退休人員待遇的,其高出部分則需相應扣減,如此次增資不足以扣減的,在下個月繼續扣減。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有關中人過渡養老辦法出台後再行計算其實際應執行的養老金標准。
Ⅳ 今日新鮮事我是2014年0月份退修教師,退修金中含獨生子女費嗎
含有獨生子女費。
Ⅵ 2014年農村戶口有獨生子女證50周歲以後可以享受哪些補貼
男60周歲,女55周歲時享受1000元一次獎勵,男女雙方到60周歲的時候,分別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農村獎勵扶助金。這是北京的政策。
Ⅶ 1999年到2014年的獨生子女費在哪裡領
1999年一2014年的獨生子女費申報領取時間已過,所以到那裡也領不了了。按規定獨生子女獎勵金當年申報當年發放過期不在補發。
Ⅷ 2014年生的農民身份有兩個女兒可否領取獨生子女費
兩個女兒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
Ⅸ 我是2014年辦的獨生子女證 請問現在還有補貼嗎
補貼一直會有。
Ⅹ 2014年企業退休工資有沒有加發5%的獨生子女補助
持有獨生子女證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加發5%的規定,早在90年度中期,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已經廢止,現行辦法是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陝西省城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辦法》
一、發放范圍
全省城市獨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均列入補助金發放范圍。具體包括:
(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城市獨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圍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
二、發放標准
補助金標准為每人每月106元。今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三、資金來源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獨生子女父母發放補助金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城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所需資金,暫從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墊支,年終根據資金決算審核情況,由同級財政將資金下達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已辦理退休、符合領取補助金條件的城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所需資金,暫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墊支,年終,根據資金決算審核情況,由省財政將資金下達養老保險基金專戶。企業在職人員(指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人員)補助金由單位承擔;
(四)其他城市居民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財政負擔。具體負擔辦法由各市人民政府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