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赫爾曼黑塞《荒野狼》
給任何一部小說提煉主題思想,給出正確答案,我覺得都是困難而又沒有必要的,套用個很俗的說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荒原狼》。這里我只想作為一個從年輕時代就十分喜愛黑塞的閱讀愛好者探討一下我對於小說的理解,希望對解答你的問題有幫助。
要想深入的了解結局,還是要耐心的從前面開始入手。小說中關於荒原狼的那篇論文我覺得正是理解哈里以及整部小說的一個主要切入點。論文對荒原狼哈里進行了深刻的剖析。這其中我覺得黑塞其實是努力將黑格爾、尼采、釋迦牟尼、榮格、乃至愛因斯坦糅合到一起(我感覺還有謝林,可能有些牽強),分析解釋哈利的內心世界。在這篇論文里,黑塞想要表達這樣的思想:
「人」的最高境界,也是最終的去所,是「沖破引力進入星空」,去到「彼岸」成為如尼採的「超人」般的「完人」、「不朽者」,成為如釋迦牟尼那樣的神(我感覺在黑塞那裡,這兩者以及上帝的概念是相通的)。而能夠在這條異常曲折痛苦的道路上「一小步一小步向前邁進」的動力,正是正視自己的內心,是人與狼的的直視;通過「人」與「狼」的對立統一,即通過「人」——「非人」(狼)——「人」(「人」+「狼」)這樣的否定之否定向前邁進,最終成為「不朽者」。
這里要注意的是,論文里指出了,「人」的人格是有許多面的,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小的星空」,因此,這里的對立統一也不只是「人」與「狼」之間的,而是無數個自我之間的斗爭,是「人」的一系列輪回中的自我的斗爭;通過經歷這無數次輪回式的否定之否定,實現對無數的自我,乃至整個宇宙的認知,在這里,這個認知過程是漸進的,是由少及多,由小至大的;通過釋迦牟尼走過的這條「荊棘叢生的修身之道」,最終認識自我,認識到萬物皆空,修身成神,成為靈魂「能容下整個宇宙」的「不朽者」。
此外,這些斗爭與輪回,這條修身之道,這「人」與「狼」的最後直視,並不是發生於外部的世界,而是都發生於內心,是在精神的煉獄里經歷的,而這個內心的地獄也正是小說高潮部分的魔劇院;這點在論文里也算比較明顯的點出來:「有一天,他也許會認識自己,不管他是得到我們的一面小鏡子也好,還是遇見永垂不朽的人也好,抑或在我們的某個魔劇院找到他解救荒蕪的靈魂所需要的東西也好。」在這個魔劇院里,是沒有時間的概念的,時間轉化成為空間,演化為無數平行的自我,也就是那無數的房間。
關於此篇論文,最後還要提到一點,黑塞在這里也給出了這條荊棘之路的中間形式,即通過市民式的幽默,暫時折中,欣然面對痛苦,緩解這「有朝一日干預飛身躍入太空」前的煎熬。
現在再回到結尾的部分,我認為,小說的結局表達的正是哈里,也即作者黑塞,認識到了這一過程,並欣然接受這煉獄般的磨難,願意把自己投入這無止盡的自我認知的痛苦的輪回之中,「游歷內心的地獄」,寧受痛苦也要走向莫扎特的「不朽」——「莫扎特在等著我」。不過顯然,在這次的輪回里,哈里還尚未學會微笑,還尚未真正學會市民式的幽默,但是,哈里有信心,既然已經認識到以上的一切,他「總有一天會更好的玩這人生游戲」;他「總有一天會學會笑」。在此篇小說里,黑塞把藝術,尤其是音樂置於如此重要的位置,我個人覺得還是受了謝林的影響。
至於赫爾米娜,正是哈里於世俗生活中的投影——即深陷迷戀而難於自拔,內心深處又加以抵制。哈里知道只要一個人靜下一段時間,就會恢復對音樂里不朽的東西的追求,但是也同時會落入痛苦;而赫爾米娜每時每刻都跟著他,不給他以這樣的機會。
關於殺死赫爾米娜,我是這樣看的:如果哈里真正學會了幽默,學會了笑,那麼他就可以客觀的接受赫爾米娜——也就是世俗的自我,就如同能夠客觀的對待電台里亨德爾的音樂一樣,微笑著批判,微笑著接受,而不是一刀捅死她;也正因為哈里還沒學會笑,還沒學會很好的玩人生游戲,所以還是選擇殺了赫爾米娜。
你的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小說最後說這是一幅美麗的畫面?」我不知道你看的是哪個譯本,我的理解是你沒很仔細的閱讀,這里指哈里是在一個房間的一副美麗的畫里,看見赫爾米娜和帕勃羅睡在一起,他捅的是畫中人。這個是有點迷幻的非寫實的手法,其象徵意義我沒多去想,建議你也不要去深究了,畢竟是讀小說,主要圖個閱讀樂趣。
註:我所引譯文皆出自上海譯文出版社趙登榮、倪誠恩譯本,1998年9月1版1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