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回顧:令人惶恐的港女殺夫案,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男女關系,本應一種甜蜜的存在,卻有很多人因為「ta」的個人原因,將這段關系本應是令人羨慕的存在,「經營成」成令人唏噓的往事。
僅是唏噓,也就罷了,更有些夫妻,相互傷害,最終變成悲劇。
試想一下,自己最大的危險不是在外工作的同事、不是路上川流不息的車輛,而是每天晚上和自己在同一張床上的另一半,細思極恐。
後來,馬潔芝說自己看見了丈夫和他的情人多次來殺害她,便和女兒搬離了康怡花園。
最終,這件案子成了香港唯一一件找不到屍體的案子。
2. 「妻子殺夫」案群體紀實:她們是殺人犯,但不是壞人,後來怎樣
家暴,不是始於丈夫掐住妻子的脖子,而是始於,丈夫說:「我愛你,你屬於我」
先列舉一個令人咋舌的數據,根據有關部門實時統計,我國每年大約有16萬已婚女人,因自殺身亡。
而這其中,大概有百分之六十的女性,是因無法忍受長期家暴,而主動走上了自殺的道路。
本該充滿溫暖的家庭,成了女人的「囚籠」。有些丈夫將家庭變為「獨立王國」,在裡面無所顧忌地欺凌著妻子。
那天晚上,丈夫扔給楊希一根繩子和一把斧頭:「你自己選一個,今晚不死的話,我就殺你全家,然後再殺了你。」
當丈夫熟睡後,楊希摸著冰冷的斧頭,陷入了絕望之中。最終楊希沒有選擇自殺,而是向著丈夫的方向狠狠砍了下去。
家暴將一個柔弱的盲女,活生生地逼成了殺人犯。
結語
從以上幾起「殺夫」案,我們可以看出,家暴,真的不是一句「離婚得了」,就能讓女人擺脫家暴。
她們或因為孩子,或者因為父母,或者因為傳統觀念的制約,選擇了忍受。當忍耐到了極限,她們沒有別的辦法來解脫,只能走上殺夫之路。
以暴制暴,只能導致悲劇。
當面臨家暴時,女人們應該明白,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一旦遭遇家暴,在一開始就要採取措施,報警或者離婚,都是不錯的選擇。
一味忍讓,只會助長施暴之人的氣焰。
希望走進婚姻的女人們,永不經歷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