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捐獻21歲腦死亡小伙器官有什麼意義
意義重大,這些捐獻的器官可給有需要的人,這樣不僅是一種很有意義也是一種偉大的奉獻,從另一角度來說,其兒子的生命也以另一種方式得以延續!
寫在最後韓棟父母的做法無疑是偉大的,這種奉獻自己,成就他人的行為是一種大愛。願他們的兒子另一個世界幸福快樂!
最後,大家是如何看待這起事件的,歡迎留言探討。
2. 我今年36歲,我想知道我如果死後捐獻我的器官,國家對我的父母和孩子能給予什麼幫助
目前器官捐獻都是無償的。沒有政策規定有什麼補償的。
3. 研究生去世父母捐獻器官救5人,我們是否應該向他們致敬
24歲研究生去世,捐器官幫助五人,以另一種方式延續生命,本就是一種大愛,非常值得我們致敬!
一、事件回顧
2020年10月7日,就讀於西安加大的研究生牛忠楠因腦出血,搶救無效後不幸去世。家屬在悲痛欲絕中間孩子的器官捐獻。最終她捐獻了一個肝臟、兩個腎臟、兩片眼角膜,其中他的肝臟腎臟挽救了3名患者。
由此可見,器官的緊缺性,對於其他患者來說不亞於雪中送炭。
生者已逝,再多的悲傷只是更傷家人,選擇捐獻器官,讓孩子以另外一種方式“活著”,對孩子還是對其他患者算是一場雙贏,父母肯定還能感受到孩子還“活著“
只可惜了這樣一個青年才俊,但最後他樹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
4. 單身青年因車禍意外離世他的父母可以決定捐獻他的器官嗎
你好,意外離世誰也想不到,誰也不會去想那天出什麼事,所以父丹可以決定捐獻子女的器官,偉大的父母,感恩社會,又有從生的了,這樣的父母為他們點贊。
5. 父母能捐孩子器官么 考司法考試的進~~~~
不管是生前還是死後,均無效,捐獻器官需要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書面表示意思才可,而精神病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生前死後都不可捐獻器官。
如果開放這個類型的捐獻,很容易引發道德敗壞,父母可能因為保住另一個好的孩子,將精神病的孩子殺死。
6. 小希望父母捐獻孩子器官,這樣做違法么司法帝進
違法來 乙因病需要換腎,其兄甲的腎臟自剛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腎。因甲是精神病人,醫院拒絕辦理。後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決定將甲的腎臟捐獻給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D其父母決定將甲的腎臟捐獻給乙的行為無效(2011司法考試卷三)
7. 兒女問父母願意捐獻器官合適嗎
這個我認為是合適的,前提是捐獻器官做好事,如果兒子有這個思想.那我覺得父母不會差到哪裡去,不至於鬧別扭
8. 羅一笑去世 父母希望捐獻她的遺體和器官合適嗎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有以下規定:
1、公民享有捐獻或者不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權利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容強迫、欺騙或者利誘他人捐獻人體器官。
2、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摘取該公民的人體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的,該公民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願。
3、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於移植。
因此,對於羅一笑的遺體,作為其法定監護人的父親羅爾有權將其遺體進行捐贈。
願天堂沒有病痛和紛擾,願女孩羅一笑一路走好!
9. 兒女捐獻器官的錢父母有份嗎
兒女捐器官的錢,嗯,他竟然是捐贈,他就是沒有這個錢的,所以父母也是沒有這個。錢的。
10. 求助各位,奶奶腦死亡了,父母想捐獻器官,應該同
■咨詢
捐獻者首先應了解器官捐獻的相關情況。
■登記
此次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是指面向社會公眾在其身故後自願的器官捐獻,不涉及活體器官捐獻。捐獻登記要到市紅十字會登記。所有的器官捐獻者都必須滿足自願、無償、死亡這3個條件。有關器官或組織功能良好,沒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嚴重傳染病,沒有癌症(除原發性腦腫瘤)者,一般都適合捐獻器官。
■簽字
1.捐獻者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
2.由捐獻者本人或直系親屬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未成年的捐獻者捐獻器官必須經父母同意並代為填寫《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需要志願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監護人)同意簽字。如果沒有登記的,在身故後,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書面形式捐獻器官。
3.《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填寫完整後由捐獻者本人或委託他人交到當地紅十字會,並攜帶捐獻者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並經公證處公證。《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一式兩份,紅十字會審核後蓋章,一份存檔,一份交給本人或委託人自行保管。
■時間
因器官捐獻有較強的選擇性,病人病情惡化後請電話告知紅十字會,病人逝世後,以最短的時間內電話通知紅十字會及接收單位。接收醫生就會啟動捐獻程序,把捐獻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給臨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獻者在完成捐獻後的遺體,將由醫院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恢復遺體原貌。
■用途
器官的利用嚴格遵照捐獻人的意願,用於人道主義救治病人,不可進行其他營利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