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有犯罪記錄子女的事業單位政審能通過嗎
我國法律規定,誰實施犯罪行為,就由誰來承擔法律責任,沒有連坐懲罰,因此父母有犯罪記錄,不會對子女實施懲罰,子女也不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不過,雖然父母犯罪記錄,子女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不等於對子女的前途一點影響也沒有。
總之,父母有犯罪記錄,要看具體犯罪類型,以及是否在服刑期間,才能確定是否影響子女的未來發展。不過總體來看,父母有重罪的情況下,一般都會對子女的未來發展有一定影響,畢竟中國還是人情社會,父母被判刑,子女無論是在學習中,還是在工作中,都會或多或少受到指指點點,都會有一定的輿情壓力,所以從客觀上來講,還是對子女未來發展有影響的。
2. 父母受治安拘留對子女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嗎
父母治安處罰以後,對子女公務員政審並沒有多麼嚴重的影響!
因為根據國家頒布的政審規則中父母對子女有影響的僅僅只有直系血親或者和本人有著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且與自己劃不清界限和有著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兩個規定,所以治安處罰如果不涉及到政治因素被拘留,對子女的影響並不是太大,如果自己的各方面比較優秀,還是可以通過考試考取公務員的!
而這些條件都符合以後,在通過公務員考試就能正式入單位上班了,不過具體還是要看當地的審核人員查找力度!不過對於父母的的審核,也是相當寬松的,只要不是太太嚴重的治安犯錯,一般都不會影響子女的公務員考試!
3. 父母有前科會影響孩子政審這塊嗎
會影響的,只要孩子走政治路線黨組織會調查家庭以及個人情況,如果父母所犯的前科不是重大政治犯罪,根據個人情況可以酌情考慮的。
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年滿十八周歲;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曾被開除公職的;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4. 父親有犯罪記錄,對子女當編制教師政審有影響嗎
對當教師的政審要求不嚴,雖有影響,但一般不會影響錄用。
1、直系親屬,比如父親,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服刑完畢的,那就不會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話,那無論怎麼樣都會有影響。還有就是,如果是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也是對自己的是否錄用為公務員有影響的。另外,直系親屬,有沒有關系,這個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要根據法律規定的。
2、主要是看直系親屬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死罪,那就不能報考。 如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都視為政審不合格。
3、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4)父母犯罪影響子女政審擴展閱讀:
政治審查。政審工作一般應由基層黨組織負責進行。在進行這項工作時,可以派黨員前去調查,也可以發函請有關單位的黨組織協助調查。有些政審工作,由於情況特殊,也可以由上級黨組織負責進行。政審的內容和范圍,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有不同的要求。當前發展黨員進行政審的主要內容應是:入黨人本人的政治歷史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對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重大歷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現等。
政審標准
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5. 父輩有犯罪前科影響子女公務員政審嗎
父母有犯罪來前科,對子女公務自員政審有影響。
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6. 父母被治安拘留,會影響子女事業單位的政審嗎
會有影響但是影響不大,如果是犯罪記錄的話,那麼肯定是百分百影響的。治安拘留屬於違法記錄,不屬於犯罪記錄。並且事業單位也不是國家政府機關。只有報考國家公務員、徵兵參軍、考軍校時會比較嚴格。
在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考中,類似的影響同樣存在。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有此類情況者不能錄取,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會帶來一定影響,同等條件下肯定是擇優錄取。報考公安一類公務員的話,如果父母及舅舅等直系親屬在服實刑的話,政審方面肯定是通不過的。
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0條的規定:「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這是刑法中的設置的前科報告制度。
(6)父母犯罪影響子女政審擴展閱讀:
政審標准.
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鬆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考核程序。
1、組織准備。有關政府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考核任務,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實施方案,落實工作人員,組織若干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必須有兩名以上人員組成,並須經必要的培訓。
2、考察。各考核小組分赴有關單位對被考核人進行考察。
考察一般採取查閱檔案、聽取所在單位領導或組織情況介紹、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考核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按照考核標准進行測評,並寫出考察報告,提出考察結果意見。考察報告要求全面客觀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況,並附必要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要求有證明人簽字或加蓋有關單位公章。
3、審核。考核工作班子審核考核小組提出的考察報告和考核結果意見,集體研究後確定考核結果,並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考核者本人,並作為決定是否錄用的重要依據。
7. 如果一個人的家長有過犯罪記錄 對他的子女會不會有影響
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犯罪記錄對子女是有一定影響的,例如在徵兵的時候,會對應徵人員家庭成員進行審查,在應聘務員時也會進行審查。
依據《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問題的言論,撰寫、編著、製作、發表、出版、傳播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問題的文章、著作、音像製品,編造或者傳播有政治性問題的手機、互聯網信息,參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組織等,受過處罰的;
(二)組織、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的;
(三)組織、參加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四)曾被刑事處罰、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養的,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被偵查、起訴、審判的;
(五)被開除公職、責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六)與國(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組織或者人員聯系,政治上可疑,被有關部門記錄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穢、暴力和非法組織標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組織、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的,是邪教、有害氣功組織或者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成員的;
(九)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的。
(7)父母犯罪影響子女政審擴展閱讀: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刑滿釋放人員正式而嚴格的職業(行為)控制:
有會計、拍賣師、導游,更有甚者鎖具修理工、保安、保險營銷員、中介服務人員;對於一部分特殊的犯罪種類在一定時期內連護照簽發都不允許,更讓人難受的是其子女在銀行或公務員、部隊等入職政審時也會受影響。
雖然以上職業均會受影響,但需要區分以下情況:
犯罪記錄、刑事處罰、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是有區別的,犯罪記錄包括經公安立案偵查移送檢察院審查後認定最輕不起訴或者法院有罪判決兩種情況,不管最終是否判決刑罰,均屬於有犯罪記錄;
而刑事處罰必須是法院判決有罪並有處罰內容的,排除了法院判決有罪但免於處罰的情況;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不僅要求有刑事處罰,還需要是故意性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就屬於過失性犯罪,其在部分崗位要求上是滿足要求的。
再如保險營銷員:《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第11條:「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記錄,其申請資質並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