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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農村的房子如何過戶給城鎮居民的子女

發布時間:2020-11-27 05:13:42

A. 戶口的父母在農村建房,怎樣過戶給城鎮戶口的兒子–

【1】父母是農來村戶口,自在農村父母蓋得房子,屬於小產權房,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
房產不能過戶給城鎮戶口的兒子。只能把房產賣給同村的居民,房產連宅基地過戶給本村居民。
【2】父母可以立遺囑,房屋地上部分,可以由兒子繼承。宅基地由村委會收回。

B. 你好,請問父母農村的房屋贈與給城鎮戶口的子女,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嗎

根據現行的法律政策,城鎮戶口子女可以投靠農村父母上戶口的。當父母不在後可以依法繼承農村宅基地。

C. 父母健在,農村的房子要過戶給子女要怎麼辦理

農村的房子父母健在,要過戶給子女要取得住房產權,有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住房貸款還請,無抵押。以上手續齊全,隨時可以申請辦理住房過戶手續。可以與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買家當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D. 城鎮子女如何繼承農村父母的房產,如何過戶,相關費用是多少

城鎮子女繼承農村父母的房產需要先辦理房產繼承公證、之後再辦理產權過戶登記,如下:
父母死後其所有法定繼承人(子女)集體協商好,選定其中一人為房產繼承人,其他人放棄繼承;然後一起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取得公證書,要繳納2%公證費;之後,繼承人帶著繼承房產公證書、房權證、身份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過戶,繳納工本費80元。

E. 父母農業戶口,子女城鎮戶口,父母健在時,能否把農村的房子過戶給子女

農村宅基地是針對農業人口的,你是非農業人口,所以不能過戶。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農村的土地、宅基地、房屋屬於集體財產,農民雖然有自己的房子,但從法律上講,農民自己是沒有所有權的,因此農村的房屋農民都是沒有產權證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問題,更不能像城市的房屋一樣在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現在一些地方開始試點農房產權登記制度,但大多在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如果所在地區的農村還沒有開始進行農房產權登記,那就不存在過戶到本人名下的問題,直接繼承就可以;如果已經登記的,就會有相應的主管部門(一般都是房管局),然後找到那個部門就可以了。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父母農村的房子如何過戶給城鎮居民的子女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F. 父母名下的農村地皮和住房怎麼過戶給兒子地皮和住房都有地契的,但兒子戶口遷到城市了,要怎麼操作

農村房屋只能過戶給本村集體成員,由於你已經把戶口遷走了,除非遷回戶口。這種情況在農村很普遍,將來住房作為遺產你是可以繼承的,也就是還是你的房子,你有權一直居住,但是不能翻蓋,當然這種規定只是停留在法律層面,現實中沒人監督!

G. 父母是農村房產證可以過戶到非農兒子嗎

如果是城鎮的房子是不受限制,可以自由過戶,如果是農村的宅基地,則不能直接過戶給兒子。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不能將農村房屋買賣或贈予給本村集體以外的人,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二、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
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所以公民雖不能單獨繼承父親的宅基地,但可以繼承父親的房屋並且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並且應當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的規定,向村所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這是繼承父親房屋的結果,而不是說能單獨繼承父親的宅基地。

H. 父母農村房子,沒有房產證,如何才能轉到子女名下

  1. 辦理繼承過戶。

  2. 父母農村房子,沒有房產證,辦理繼承過戶就能轉到子女名下了。

  3. 繼承過戶的流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I. 你好,請問父母農村的房屋贈與給城鎮戶口的子女,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嗎

這種情況我認為的話,你只能有房產證,卻沒有土地證,因為子女是城鎮戶口的,他不屬於這個村裡面的人,他就不能擁有這個村裡面的宅基地,但是呢,這個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你父母個人的,你父母出錢,自己建起來的,可以作為一個財產轉移到子女的名下,但是這個地就是仍然是村裡面的,你只有一個房產證,應該是沒有土地證,就是說沒有不動產證。

J. 父母農村房子可以贈與非農業戶口的兒子嗎

城鎮戶口的人可以繼承或受贈予農村父母親宅基地上的房屋,但無權繼承或受贈宅基地使用權。

辦理贈與過戶給子女,需要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子女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就是縣政府審批、批准,人民群眾處置宅基地是違法行為,結果無效。

(10)父母農村的房子如何過戶給城鎮居民的子女擴展閱讀:

城市戶口的居民無權繼承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但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公民的房屋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因此是可以繼承的。

不論是農村村民,還是城市戶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繼承洪法的規定享受繼承權,並且有權按照個人的意願處置個人所有的房產,即城市戶口的公民可以繼承農村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

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按照前款規定興辦企業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鄉鎮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規模,分別規定用地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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