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女兒是獨生子女,在深圳落戶七年了,深圳有房,父母何時能隨遷深圳
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
1.被投靠人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戶籍;
2.申請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夫妻雙方須一並提出申請(未婚、離異或喪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成員;
4.申請人配偶已入戶本市的,須按照夫妻投靠條件和要求辦理隨遷;
5.申請人配偶長期在國(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應一並申請;配偶系外國籍公民,港、澳、台、僑人員的,可單獨申請;
6.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分享本文到:
⑵ 我是深戶,獨生子女,可否將父母戶口遷往深圳
1.申請人身邊無子女(如申請人有多子女,且都不在身邊的,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受理);
2.申請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夫妻雙方須一並提出申請(離異或喪偶除外);
3.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有本市住宅用途房產;
4.申請人已辦理深圳市居住證;
5.被投靠人屬集體戶(含代管戶)人員,須在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房產立戶後辦理隨遷。
深圳積分入戶自動測評系統
解讀:
「身邊無子女」:指申請人在同一市、鎮(或縣、村)范圍內未有登記為常住戶口的子女;
「就近不就遠」:指申請人應投靠與其戶籍地距離較近的子女;
「就小不就大」:指申請人應投靠戶籍地城市級別較低的子女。
申請人身邊有未成年子女、病殘成年子女、未成年養子女、繼子女及正在服刑子女均視為身邊有子女;
申請人子女為現役軍人的,視為身邊無子女;
2019新規父母隨遷入戶深圳流程改動
准備材料
父母隨遷入戶深圳流程申請人或被投靠人如實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1.戶口簿(A4復印件1份,個人登記頁及登記事項變更頁復印在一張紙上,核查原件);
2.居民身份證(A4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核查原件);
3.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核查原件);
4.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原件、A4復印件各1份;
5.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申請人屬離異,與前配偶一並或單獨提出申請,均須提供離婚證(A4復印件1份、核查原件);
(2)申請人屬再婚,現配偶一並申請投靠繼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場簽署同意贍養的書面聲明或公證書(A4復印件1份、核查原件);
(3)申請人喪偶,戶口簿「婚姻狀況」欄未登記「喪偶」的,須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及原結婚證(A4復印件各1份,核查原件)或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夫妻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A4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配偶系外國籍公民,港、澳、台、僑人員,提供配偶在國(境)外的身份居留證件(A4復印件1份,核查原件);
(5)房屋產權屬被投靠人夫妻共有(分別佔有份額),提供房產證明或一個月內出具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單(原件、A4復印件各1份);房屋產權登記為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夫妻共同財產聲明的公證文書,或由被投靠人夫妻到場簽署同意父母投靠聲明(原件、A4復印件各1份);房屋產權屬被投靠人與親友共有的,被投靠人須佔有該房產50%以上份額的產權,其他產權人應到場簽署同意被投靠人父母投靠的聲明(原件、A4復印件各1份)。
2019新規父母隨遷入戶深圳流程改動
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提交復印件核查原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的提交原件。
材料復印件應使用A4紙張豎向復印。
家庭戶口簿須同時復印戶口簿扉頁、當事人頁;集體戶口簿只復印蓋有戶口專用章的當事人頁;登記項目發生變更的,須在同一紙上復印「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載」頁;身份證應在同一張A4紙上復印正反兩面;結(離)婚證須復印婚姻登記員簽章頁、蓋有登記機關專用鋼印章的當事人信息頁和證號印製頁。
提出申請
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入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區公安分局或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隨遷申請並現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並開具受理回執。
准備審批
經審批符合條件逐級上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審批。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入戶計劃,按受理時間先後順序輪候審批(如當年入戶計劃執行完畢,順延至下一年度辦理)。如無調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隨遷申請材料從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結。
領取證明
父母隨遷入戶深圳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持受理回執和身份證到指定機關領取《准予遷入證明》,並在《准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辦理遷移
在《准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2019新規父母隨遷入戶深圳流程改動
辦理入戶
在《遷移證明》有效期內,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准予遷入證明》、《遷移證明》、結婚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一張二代證標准照片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並現場攝像。成年申請人和16周歲以上未成年申請人入戶需本人辦理,居民身份證須一並申請。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入戶可由監護人代辦,但涉及收養、雙胞胎等較特殊情況時,未成年人應到場並現場攝像。
申請人根據入戶地選擇情況需分別提供結婚證、配偶戶口簿、相應房產證核驗。其中,提供《戶主關於新增戶內成員的聲明》、《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的,須戶主或業主同時到場確認。
⑶ 獨生子女父母戶口遷移深圳有什麼手續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遷入地的准入政策,並且當地的集體及戶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老年人優待證等證件及資料;
2,去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
3,戶口接收地的集體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
4,帶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領取戶口「准遷證」;
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深府〔2016〕59號)
第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經審批可辦理政策性遷戶:
(三)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市戶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投靠入戶。父母婚姻在存續期間的,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離異或喪偶後未再婚者除外。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所述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在讀學生的,其遷戶年齡可以放寬至20周歲以下。本條第一款第(三)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同時達到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本條第一款第(六)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55周歲以下。
⑷ 獨生子女父母戶口遷移深圳有什麼手續
戶口遷移所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戶口遷移程序(步驟):
第一步,攜帶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准遷證(如果要求必須在當地有自己的住房,還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產證,父母兄弟的房產都不行)
第二步,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辦,出示准遷證,請他們幫你劃轉戶口關系。
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轉移(最好在那裡拉一張新的戶口本,因為戶口轉移,舊的戶口本作廢),當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張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系單。
第四步,拿著遷入變動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這是最後步驟,切記。(如果遷過去之後是集體戶口,可能不需要這一步)
註:如果是購房遷居或者結婚遷戶口,切記最後一定要到該社區居委會登記入冊,不是在派出所遷完戶口就結束了,否則在某些意義上也屬於黑戶;如果需要出示房產證,必須是本人的或者本人配偶的,父母親人之類的一律無效。
⑸ 獨生子女的父母是否優先上深圳戶口
不是這樣的。
深圳市沒有對獨生子女父母投靠子女遷移戶口優先的政策規定,因此不是。
按規定父母投靠深圳戶籍子女的必須符合條件規定,不符合條件規定的不予辦理。
所以不是這樣的情況。
⑹ 請問在深圳的獨生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深圳,他們的退休金是按深圳的發放還是按
父母退了休才能隨你遷入深圳戶口,已經退休了,退休金當然早就辦好了,辦好了當然就不用辦了。
⑺ 父母退休隨獨生子女遷入深圳市,其戶口遷入怎麼一直都沒有指標啊。
父母退休來隨獨生子女源遷入深圳市,其戶口遷入怎麼一直都沒有指標啊。
這位知友,戶籍轉移是有嚴格政策的,如果"父母退休隨獨生子女遷入深圳市,其戶口遷入怎麼一直都沒有指標",那一定是有具體原因,建議您到有關戶籍管理部門咨詢一下,他們會給您一個權威和滿意的答復。
⑻ 獨生子女父母戶口遷移深圳怎麼辦埋
深圳戶口遷移辦理的程序和需要的手續如下: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回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答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第七步: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⑼ 深戶,獨生子女,可否將父母戶口遷往深圳獨生子女是深戶,住人才保障房,可否將父母遷入深圳
父母戶口還是丟老家吧
⑽ 深戶,獨生子女,可否將父母戶口遷往深圳
深戶可將父母戶口遷往深圳。
一、申請條件:
1、老人雙方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上,必須雙方同時符合條件一並提出申請;
2、老人雙方身邊均無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請人,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處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產權。
(註:老人一方已遷入本市,另一方申請遷入必須按照夫妻隨遷的條件和要求辦理。)
二、申請材料:
1、《入戶申請審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老人與全部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驗原件);
3、老人與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4、老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原件1份);
5、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名下的本市住宅用途房產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老人離婚後一方申請的提供有關離婚的法律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7、老人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證明文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三、申請方式:
符合隨遷入戶條件的,到擬入戶地派出所申請。
四、辦結時限:
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指標數,按受理入戶申請的時間順序統一安排審批。如當年入戶指標用完的順延至下一年審批。
五、收費標准:
收取《准予遷入證明》工本費人民幣4元,收費依據是:粵價費(1)函(1994)57號、粵價(1996)238號。
六、辦理之後:
隨遷入戶已獲批準的,特區內申請人接到通知後持申請回執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各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寶安、龍崗兩區直接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持准遷證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後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