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子女
子女贍養父母是一種法律義務,同時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實踐中也有子女無需贍養父母的情況,那麼子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父母。在司法實踐中,存在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2. 父母能不能不撫養兒女,老年以後也不需要子女贍養這樣會不會犯罪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贍養老人也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撫養子女會不想讓老人在一定程度上是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如果父母不撫養子女,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同樣的,如果父母在年老之後沒有了勞動能力,子女應當承擔贍養義務,如果子女不承擔贍養義務的話,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這種支付贍養費並不以父母沒有撫養兒女為前提條件。通俗的來講就是。父母即使沒有撫養兒女。雙方之間的血緣關系仍然存在,在父母沒有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子女也應當贍養父母。
雖然說不贍養老人、不撫養兒女在一般情況下,構不成犯罪行為。但是在有些情況下,也有可能涉及到遺棄罪。根據刑法的規定,遺棄罪是指對家庭成員中年老、年幼、疾病或其它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有能力撫養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情形,這種情況下構成遺棄罪。情節惡劣,一般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導致了被撫養人重傷或者死亡,導致了被撫養人流離失所、沿街乞討等等情況,如果不是情節惡劣的情況是夠不成一切對的。
總的來說,撫養子女和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
3. 對於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問題上是否違反法律
子女不贍養老人是違反法律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4. 父母不盡撫養義務,孩子有權不贍養嗎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因此,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父母不盡撫...養義務,並不是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條件。對兩種義務都有救濟途徑,不可以此為借口,規避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