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給父母的贍養費屬於什麼收入
贍養費是子女為父母提供的必需生活費用,是子女贍養父母應盡的義務,是子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因此,不能看做是一種收入,更不能認定為老人的收入。
收入是指勞動所得到的報酬。
法律鏈接:《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㈡ 法律規定子女給父母的贍養費是多少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准》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㈢ 法律上有規定要給父母多少贍養費嗎
沒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3)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相關法條: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按照相關要求由人民法院判決。
㈣ 子女對離異的父母贍養費是怎麼支付
父母離異子女也是需要支付贍養費的。夫妻離婚並不改變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系,子女不能免除贍養義務,與未離異的無區別。因血緣產生的親屬關系是不能解除的,即便宣布解除同樣有贍養義務。贍養費應該是保證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應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體給老人多少贍養費,要看子女的多少和子女自身的經濟水平。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標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