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7年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暫時沒有了,慢慢都會取消了,畢竟國家已經鼓勵生二胎了,助人為樂不同意,還望採納,謝謝。
『貳』 2017年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2016年二孩政策以後,很多地區都明確取消獨生子女證辦理。
對於2016年之後出生的孩子是明確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而對於2016年之前出生的,能否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需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叄』 獨生子女證2017新規定
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辦理。領取後,該有的待遇,還是會有的。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肆』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7發多少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屬於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版10塊錢的保健費權。
2.在職職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伍』 2017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2017年獨生子女養老保險補貼政策
一、獨生子女養老保險補貼對象
1.已參加內基本養老保險;
2.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容》並已落實避孕節育措施;
3.女方須年滿35周年,男方須年滿45周歲(其中一方滿足即可)。
『陸』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7
孩子未滿16周歲的且未要二胎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費,二胎政策實施後的新生兒不在享受
『柒』 2017年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捌』 2017兩會對獨生子女的父母養老有何新政策
以山東省威海市衛生計生委為例子:
《威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實行城鎮部分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制度的通知》規定
只有一個子女(合法生育或收養的子女)且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人員。
2002年9月28日以前原《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2002年9月28日前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獨生子女父母辦理退休手續時,都按規定加發了5%的退休金,所以不再納入補助對象范圍。
補助標准
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標准發放補助金,直至本人亡故。補助金自2014年起按照年度發放,每年960元,補助對象在年度滿60周歲的年度開始申請。2014年的補助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的人員,超過60周歲的人員以首次申報年度為起始發放年度。
一、鄉鎮獨生後代爸爸媽媽補助
關於鄉鎮居民來說,獨生後代爸爸媽媽能夠收取到必定的獎賞補助,本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會參照鄉村計劃生孩子家庭獎賞攙扶准則,聯系本地的實際實際狀況思考。
二、鄉村獨生後代爸爸媽媽補助
對契合計劃生孩子家庭獎賞攙扶條件的鄉村獨生後代的爸爸媽媽來說,年滿60周歲的,依據本地的有關規則,能夠拿到一份補助和相應的獎賞。
三、獨生後代爸爸媽媽獎賞
持有獨生後代爸爸媽媽榮耀證的夫妻,直到後代年滿18周歲成年,夫妻能夠從各自所在單位收取一份獨生後代相應的獎賞費。詳細的獎賞費用是夫妻兩人每人每月5元,算下來總共能夠累積得到2160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獎賞是每月發放,不能夠一次性收取。受一些單位準則等要素的約束, 詳細的發放方式各有不同。
『玖』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7一個月發多少錢
獨生子女費發放來新規定:
1.屬於城鎮源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10塊錢的保健費。
2.在職職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拾』 2017年退休人員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可以領取:
一、獨生子女費辦理程序
(一)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1、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辦理流程
1、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2、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
3、每月20日前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在其下月6號工資中的「獨生費」欄目發放該月獨生子女費30元;獨生子女費補發部分放在工資中的「補貼3」欄目中。
4、每月20日後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獨生子女費(及補發)在其隔月6號工資中發放。
5、獨生子女費發放期限:從發放《光榮證》之月起,至小孩16周歲止。
(10)獨生子女2017政策擴展閱讀
2018年獨生子女費最新規定:
1、每年發給6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
2、女職工實行獨生子女政策所能享受的優惠,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6、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