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的婚姻,做父母的能不能幹涉
子女的婚姻,做父母的可以干涉,但不要太過分。畢竟婚姻是一個人的終身幸福,作為父母提內出參考意見,容孩子採納更好,不採納也不要勉強。因為子女已經成人並且知道自己該做什麼,該如何去做,過分干預會讓子女更加反感,不僅達不到目的,還會讓親情之間產生隔閡。
『貳』 為什麼父母如此重視子女的婚姻
因為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中國的父母子女間並沒有留有自我空間,因此父母對於子女往往會產生強烈的控制欲。在現代社會,父母干涉婚姻的事似乎不可思議,但在現實生活中卻屢見不鮮。中國的父母「責任感」極強,但常常對兒女婚姻的干涉不講理、不得法,而又使做兒女的無可奈何。若是不得到父母同意,有的長輩還會以「脫離關系」加以威脅,年輕人如果下決心徹底「背叛」父母,自己去創造新的生活,就不可能得到父母在經濟、住房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所以父母還是應該學會放手,不再像古時候一樣包辦婚姻,應該讓年輕人去自主地追求自己的所愛!年輕人也不要過多的受父母的影響,只有走過了才知是苦是甜。即使錯了也不要怕,父母一直留在原地等你,不離不棄……
『叄』 父母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嗎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肆』 父母有權干涉子女婚姻嗎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伍』 對於子女的婚姻,父母應該干涉嗎
我覺得在兒女婚姻的這件事情上,父母可以提意見,但是沒有辦法干涉,因為婚姻是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問題,很多人都掙扎在婚姻的邊緣,面對婚姻大事,很多人其實並不著急,但是父母卻操碎了心,從古至今中國人都有父母為兒女操心的傳統。
所謂的好與不好是非常主觀的,如果對方有非常大的人品問題,父母當然可以就這一點來警告孩子,但是如果沒有什麼常人不能接受的地方,只是父母存有私心的話,那我覺得我們可以完全不在乎他們的想法。
『陸』 婚姻法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柒』 父母的婚姻關系對子女的成長有哪些影響
在 家庭關系中,很多人說對自己影響最大的是父母的教育,其實我覺得父母之間的關系對於孩子的成長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大量研究表明,父母婚姻關系的破裂、沖突以及對於孩子的不滿意會導致兒童出現攻擊、違紀等問題,還有焦慮、抑鬱傾向等內隱問題,以及同伴沖突、學業成績落後等諸多的不良適應問題。
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也是最溫潤的滋養。一個在愛里培養的孩子,能夠更敏銳的感知愛,而且會更無私的回饋。但是從小在爭吵中長大的孩子卻是不懂得如何去愛別人。所以多多愛自己的家人,也用自己的一切去表達著愛。幸福美滿的愛情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
『捌』 兒女的婚姻是父母作主,還是兒女自己作主
首先自己的婚姻當然得自己作主。不過話說回來天下父母心,哪個父母不是在為子女著想,這個得就事論事,具體事情具體對待。
比如你自己談的,父母為什麼不同意呢?他們的意見你得好好聽聽,仔細分析,如果說得在理,還是得聽父母的。但也不是說父母就可以包辦子女的婚姻。
『玖』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問題:我是一位進城打工的農家姑娘,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了同車間正式工田浩。我倆在相戀五年後決定結婚。但他父母親極力反對,並以死相挾,說我倆:門不當、戶不對,一個城裡人、一個沒戶口的農村人。田浩從小就對他母親的話言聽計從,沒有太多的主見。但我倆感情確實深厚,幾乎到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地步。請問題:父母強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時,子女該怎麼辦?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所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指當事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基於本人的意志,自主自願地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任何人的強制和干涉。你信中所說,田浩的父母親以你是農村姑娘為由,反對你倆戀愛結婚,這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做法。只要你倆雙方有感情,完全自願戀愛結婚,任何人包括田浩的父母都不能幹涉你倆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至於田浩父母的說法完全是一種落後的封建思想,是與現代人不合拍的想法,其實農村姑娘身上有很多優點,他們中有許多人興業成才。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城鄉之間的差距將越來越小,說不定有一天城裡的人們還要紛紛爭著到農村去安家呢。
你可以和田浩一道,以法律為依據,曉之以理,做好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必要時還可請當地婦聯、共青團、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對其父母進行批評教育,指出他們行為的違法性。如實在暫時做不通他們的工作,你們完全可以自主結婚。如其父母採取暴力的手段來干涉,就會觸犯刑律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