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獨生子女證找不到了,那些部門能補辦個獨生子女證嗎有哪些流程
原先在那兒領的,現在就去那兒補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可以補辦的。
一般情況下,都是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的計生辦補辦,具體,你可向當地計生部門咨詢一下,免得多跑冤枉路,對嗎?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② 獨生子女證補辦條件
獨生子女證補辦條件
1、遺失獨生子女證。
2、曾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能提供有效證據。
獨生子女證補辦流程
1、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2、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
3、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5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告知理由;
4、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需要的材料
1、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需帶離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
【補辦獨子證證明格式樣本參考】
ⅩⅩⅩ是我單位職工,Ⅹ年Ⅹ月出生,與ⅩⅩ在Ⅹ年結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領取了《獨 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不慎遺失,ⅩⅩⅩ和ⅩⅩ於Ⅹ年Ⅹ月已離異,ⅩⅩⅩ離異後未再婚再育,現仍符合領取獨子證條件,要求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③ 怎麼補辦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補辦條件:
1、遺失獨生子女證。
2、曾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能提供有效證據。
獨生子女證補辦流程:
1、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2、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
3、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5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告知理由;
4、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需要的材料:
1、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需帶離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
④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三、辦事對象須知 凡女方具有本轄區常住戶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孩子。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給本人撫養,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四、辦事程序 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請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審核。 3、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4、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⑤ 獨生子女證去哪兒補辦
原先在那兒領的,現在就去那兒補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可以補辦的。 一般情況下,都是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的計生辦補辦,具體,你可向當地計生部門咨詢一下,免得多跑冤枉路,對嗎?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⑥ 獨生子女證丟失了能補辦嗎
建議補辦,因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憑獨生子女證,有獨生子女補貼。(不同地區規定略有差異,以當地政策為准)
1、可到所在鎮(街)計生辦或計生局檔案室查找當時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審批表或審批花名冊等檔案材料,如有這些檔案材料,計生局可在其復印件上簽注意見,證明您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如沒有這些檔案材料,就無法證實有辦理過「獨生子女證」。
2、對於子女在18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不能補辦。
【具體流程】:
1、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是曾辦理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能提供有效證據。未曾辦過的不能補辦。
2、補辦程序是:
(一)本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辦申請並提供曾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相關證據;
(二)所在單位核實。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所在單位核實並簽注意見;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雙方戶籍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三)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有工作單位的,申請由申請單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無工作單位的,申請由戶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
(四)由原發證機關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發證機關根據過去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檔案資料和審核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供的審核意見補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註明「補辦」字樣。